《马克斯·韦伯》弗兰克·帕金著,刘东、谢维和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弗兰克·帕金(FrankParkin)
《马克斯·韦伯》作者简介
弗兰克·帕金(1931年5月26日-2011年9月14日)是英国社会学家和小说家。他是肯特大学的荣誉退休教授,也是开放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概念系列的编辑。他曾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并于1966年获得博士学位。他于1964年和1965年在赫尔大学担任助理讲师。他后来成为政治讲师和牛津大学马格达伦学院的研究员。弗兰克·帕金是新韦伯主义分层思想的重要代表,他的贡献主要在理论方面,比如他十分清晰地阐述了韦伯主义的社会屏蔽(socialclosure)思想。主要出版物有:《中产阶级激进主义》(1968年),《阶级不平等与政治秩序》(1971),《阶级结构的社会分析》(1974年),《马克思主义与阶级理论》(1979),《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分层》(1981),《马克斯·韦伯》(1982年),《涂尔干》(1992年)等。
《马克斯·韦伯》内容简介
《马克斯·韦伯》原编者序言
但韦伯和杜克海姆却在某些地方相似。他们都关切着一个学科的发展,这个学科照马克思看来,说得好听些,是一门具有高度党派性的社会"科学”,说得难听些,则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当他们着手这项工作时,社会学这门学科在欧洲并没有一个坚实的基础(情况在美国略有不同)。当德国大学于十九世纪后期在其他方面长足进展的时候,它却只有一个脆弱的立足点——韦伯直到他一生的最后才从经济学转了过来,在大学里获得了作为一位社会学家的位置。杜克海姆在法国的遭遇也与此相似,就象韦伯一样,他是从哲学和教育学转到社会学来的,这些事实足以为证。
那么,为什么韦伯是一位“重要社会学家"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可以在弗兰克·帕金的书中找到,而我不想在这里预先说明。但无论如何,仍有必要进行几点一般性的说明。韦伯正象马克思和杜克海姆一样,对于那些一直是这门学科发展之关键的思想的创立,是有贡献的。诸如"有意义的社会行动”、"理想型”、“统治形式”和"社会的、分层过程”这样一些概念,都已被社会学家们利用并修正去研究广泛的问题。这些观点起初是在社会学的理智疆界被大大限制的时候被表述出来的,而它们在它成为国际性科学的道路上,通过这门成长中的学科的种种变迁,已经因盛行不衰而显示力量。不过,韦伯的思想决不是对马克思和杜克海姆思想的简单补充;他们拥有各自的读者,抱着不同的目标。这便说明,为什么无论怎样努力综合他们的理论,他们仍从根本上是对立的——他们对复杂社会的理解模式有所不同。韦伯的社会学诸模式不同于那种三位一体中的另外两位伙伴:这种模式反对马克思和杜克海姆关于社会集体的思想,强调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坚信个人见解的价值;而且并不认为总是必然能够取得对社会学问题的无可更改的答案。
无庸置辩的是,韦伯的著作已经对西方社会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指出,它也包含着似是而非和矛盾,这已招致了对他的概念和方法的种种不同解释。韦伯将不会为此而惊讶。情况一直是这样:这位被认为是这种或那种重要公式或类型之源头的“韦伯”,其实是一个可以被以许多不同方法去读的变化多端的人物。
因此,弗兰克·帕金的研究,其重大的功绩便在于,它集中了韦伯学说中的四个已经被社会学家们反复讨论和大量利用的主要成份。他依次考察了韦伯作为方法或理论而提出的东西,然后提出了种既能说明其社会学的力量,又能说明它的矛盾的批评。也许,韦伯对社会学的重要性正是在其矛盾中。因为通过批评性地审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继续前行,去发展那些超越过韦伯的社会学观念。只有通过揭示前人的错误,一门科学方能进步。弗兰克.帕金的书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为什么韦伯能在社会学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为什么他的思想是通向有关社会的更深刻见解的跳板。
彼得·汉密尔顿
《马克斯·韦伯》作者序言
本书换一个角度来看韦伯的某些最为人熟知的对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贡献。书中的主要部分几乎完全没有涉及韦伯“其人”——他的生平、家事和政治活动,或者他那几回偶发的精神错乱。对所有这些方面中的有意思的东西,我衹提供了一个简短的生平概略。
我们考察的是韦伯著作中四个独立的部分。第一章分析他对于方法的介绍和见解。在这里,产生了许多问题:程序的运用和作为一种严格理解模式的应用,以及对理想型结构的行为的解释要求。同时,也要涉及韦伯有关道德中立和历史解释的观点。
第二章考察他对于社会行动之规范性(normative)和制度性(institutional)部分的说明,特别涉及了宗教信仰与行为。这里,对于韦伯试图确立早期新教信仰和理性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推理步骤,表示了某种怀疑。同时,这里也试图点明那种存在于他对加尔文教的分析和他那遍及其一般宗教社会学中的更加“唯物主义者”立场之间的悖反。
第三章考察了他对权力关系和统治类型的讨论。这里,提出了一一种想法:韦伯有意去混淆合法化与合法性之间的界限,而且他的统治社会学由于缺乏一种补充的依存理论而有不足。
第四章论述的是他对于分层理论的贡献。这里,对韦伯和马克思有关阶级、财产关系和国家概念的分析,进行了对比;并特别注意了韦伯关于在分配机构中的地位一群体公式的思想。本书以评价韦伯的多少有点儿偏执的关于“政党”在权力全面分配的情况下的作用的估价而结束。
唐纳德·麦克利(DonaldMccRae)说过,”所有针对韦伯的写作其实都出于敬畏。”我试图不让自己对韦伯成就的敬畏蜕化成为崇拜。书中提出的大多数论点都是在先后举办于牛津、伯克利和纽约大学的系列讲座和研讨班中首次发表的。上述学校的教师和研究生们经常对我思路中的失误进行成功的指点,对此,我谨表示由衷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