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云南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城建设厅城镇档案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5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三)云南省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城建设厅城镇档案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五)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5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2022年8月18日9:00至22日18:00;
2022年8月18日9:00至23日18:00;
2022年8月19日9:00至24日24:00;
2022年9月1日9:00至18:00;
2022年9月1日9:00至2日24:00;
2022年9月12日9:00至17日10:30;
2022年9月17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收到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直接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3:1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8月31日前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也需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统一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或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七、岗位待遇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重要提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批准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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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