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1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逾万人。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被评为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专业教学学院和3个教学部,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商科专业体系。学校积极推进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实践基地,建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2月5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9:00。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时须上传的证明材料(格式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为30KB以内,其他附件材料大小均为100KB以内)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在填写报名系统时按要求上传至相应位置(请勿上传自拍照)。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有误、提供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网上缴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5年3月24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同时签订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等方式进行,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招聘监督
六、注意事项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5年2月5日
原文标题: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