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4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6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网上资格审查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3.资格审查。
昭平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资格复审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通过原缴费账户退回其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昭平县教育局向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4年7月6日8: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上午:9:0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10-11:1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考生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笔试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进入考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内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请考生于笔试当天下午3:00前自行到考点内公布栏查看。
2.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5)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以此类推。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昭平县教育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