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重新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2021年2月5日领导班子会议上学习,提高对选人用人重要性的认识,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实行党政分开议事制度。今年以来,非党委成员不参与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委讨论事项已经与政府、人大分开记录。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不到位。
3.超审批权限讨论配备干部。
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不严谨。
1.动议工作不到位。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规范做好选拔任用台账资料,2021年4月,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股级千部任免管理规定》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把好程序关,对干部工作进行综合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
4.执行公示制度不严。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5.股级干部任用备案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补充报送备案手续,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把好程序关,做好备案手续。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规定》。
6.部分股级干部长期不交流。按照《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开展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技技术人员管理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综合规划股、县职业介绍所等股室、下属单位6名同志的岗位交流调整工作,并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7.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全面排查,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更新、撤销、新增《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备案手续及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