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严把高校教师入口关,提升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高校新入职教师了解教师职业特点和教育行业要求,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尽快完成角色转化,为胜任高校教书育人岗位、成长为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新补充至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
各高校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需要确定。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新进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形式
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采取集中网络培训、校本培训和在线选修等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与培训教材
(一)集中网络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由各高校集中组织学习。
(二)校本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
六、培训考核
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实行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单位根据《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见附件1)进行评定,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必须由学校成立的专家评价考核小组作出,且考核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制度保障、后勤保障,为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与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级和职称评聘等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抓好落实。
(二)各高校要根据《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附件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做好培训管理团队建设,明确培训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负责本单位集中网络培训的账号管理、组织学习、考勤等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四)各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工作预案、学员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岗前培训工作。
附件:1.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2.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考核指标
考核权重
培训出勤率
40%
提交课程实施大纲1份
10%
提交授课教案1份
提交教学PPT1个
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
20%
提交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
附件2
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入职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三、服从学校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四、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2.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1.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4.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学校人事处,并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六、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七、培训结束且培训成绩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