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须知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准入条件且经考核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为方便驾驶员报考,特制订本须知。
一、准入条件
(1)具有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报名申请
(一)网上预约。
(二)现场报名。
(三)申请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原件(收取)(由报名点打印后交由驾驶员签名确认);
2.身份证、广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3.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4.广州市医疗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报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5.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原件(收取)(承诺材料样式详见附件);
7.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收取),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收取)。
注意事项:
三、从业资格培训
(一)全国公共科目。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的通知》精神,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培训共28个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知识。
(二)区域科目。
注意事项:驾驶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
四、参加考试
(三)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成绩表将在报名点(或培训单位)的成绩张贴栏公示。
1.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免收考试费。
2.考试不合格的,请向报名点(或培训单位)提出补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