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结合实际,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先后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研究会3次,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代银同志作为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召开了3次党委会会议,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参与问题的督办,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来宜等重要指示精神未走心走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认真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意见,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教学工作实效,形成初步方案。三是印发正式文件。针对师德师风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形成《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正式文件印发各学校,并严格执行。四是制定的《屏山县学校管理考核方案》已印发,对师德师风考核占比进行调整,目前占比为6.2%,比原有提升3.7个百分点,更好的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
(三)关于“学校考核制度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方案。2023年2月印发了《屏山县五育并举“N+X+Y+Z”实施方案》对学校德智体美劳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其中智育考核占60%,德、体、美、劳各占10%。二是务实推进工作。先后召开推进会(含论坛)5次,每周深入1个乡镇调研,印发工作动态13期。
(四)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5月修订完善《屏山县教育人才激励办法2.0》,2023年3月新聘正高级教师1名,截至目前,全县正高级教师已有4名,正高级教师数量在全市属于中上水平。二是加强人才招引力度。2023年4月13日—4月17日,赴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7所高等院校开展引才宣讲活动;2023年5月7日,开展屏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师面试考核工作,已完成考核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高中语文教师1名。三是强化教师选聘。2023年3月11日开展屏山县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面试考核工作,考核招聘3名市外优秀教师,已完成体检、考察工作,现已进入商调程序。四是持续推进“三名”工程。今年下半年将开展第二批“三名”工程遴选推荐工作,进一步充实提质教师队伍。
(五)关于“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重新组织人员并成立屏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龙华镇分会,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加强对乡镇分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深入基层开展慰问、组织活动、指导工作,有力推动乡镇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开展。下一步,将继续联合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对其余乡镇重新组织人员成立乡镇分会,并健全乡镇老年人分会内部机制和考核鼓励办法。
(六)关于“局党委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述职评议的内容,做到与党建工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对股室单位(学校)负责人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开展督促检查。坚持定期听取股室、学校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系统分析研判会2次、专题调研1次、检查1次。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等宣讲活动15次,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学科教师培训4轮次,收集主题征文48篇、心得体会500余篇;开展读书征文、红色经典诵读、主题演讲、文艺汇演、志愿服务等德育系列活动5次。
(七)关于“对学校网络意识形态管控不严”的问题
(八)关于“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抓师德师风乏力,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九)关于“对统战工作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印发《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将统战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指导联系学校工作之一,纳入对股室单位(学校)负责人目标管理。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将统战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1次。
(十)关于“党委分工漏项,部分重要工作责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月29日,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屏教体委发〔2023〕2号),并明确了巡察、生态环保分管领导。
整改情况:一是4月中旬,对照市上和市内其他区县情况,修改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二是5月12日,拟定《中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所属事业单位名称和职能的请示》并报送中共屏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三是接县委编办通知,按照省上要求,目前已冻结编制,待冻结恢复后再开会研究进行批复。
(十二)关于“违规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二是立即整改。2022年11月起,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财务按《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不超缴存基数12%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十三)关于“党委与行政议事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屏教体委发〔2022〕50号);2023年3月印发《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十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决策机制。局党委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用人、用权、用钱的决策程序。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议事制度。县局印发了《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严格逗硬集体议事程序。
(十五)关于“党委书记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公开检讨说明。2022年11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邓代银同志进行检讨说明。二是完善决策制度。2022年11月15日,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再次明确了决策范围、程序、执行要求。
(十六)关于“信访办理甩锅”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10日,制定《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屏教体发〔2023〕5-8号),严格按信访工作制度办理信访事项。针对2022年6月投诉学苑街小学的信访,县教育体育局通过电访学生家长、在教师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无事实依据,不属实。县教育体育局针对该信访举一反三对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开展了调查,均未发现类似事件,并在校长行政例会及教材教辅征订工作会上进行了宣传教育。
(十七)关于“深入学校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到校了解情况学校34所,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配备、学生人数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要求学校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提前做好师生分流工作安排,扩大保留学校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
(十八)关于“对民办学校、校外培训市场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2年10月21日,组织16名职工参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4人取得执法资格;2022年11月8日,选派3人参加县上组织的执法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已纳入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教师培训计划,拟邀请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人员到场开展行政处罚业务培训。二是完善执法制度。2022年10月9日印发《屏山县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1月5日印发《屏山县教育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屏教体办〔2023〕1号)。三是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协作。严格执行2022年8月19日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屏委办发〔2022〕7号。在落实好县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的同时,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2023年2月7日—9日,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到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等开学工作检查。
(十九)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清退。2022年10月31日,完成局机关值班费、会计核算中心加班费清退,合计清退19260元。2022年11月,清退核算中心新冠疫苗接种攻坚清零奖励共4700元。2022年11月18日直属单位工会完成超标准发放的集体慰问品6080元清退工作。2023年3月清退屏山镇中心校人事档案清理劳务费6400元。二是强化检查培训。2022年10月组织开展各基层工会经费交叉检查,整改问题142个。2023年2月20日-21日召开工会财务专题培训。
(二十)关于“会计核算中心‘校财局管’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二十一)关于“对体育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划拨老体协2021年的活动经费10万元,已经由老体协提供具体票据,完成报账。2.2022年县财政下达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参加及承办宜宾市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经费34万元,因疫情原因,部分比赛项目延迟到2023年举行。截至2023年5月30日,所有比赛项目结束,共使用参赛经费297208.40元,最终确认报账金额297208.40元,结余42791.60元。结余经费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于2023年6月28日退回国库。3.2020年6月在体彩公益金中支付退休教师协会经费3.5万元,已于2022年11月7日归垫,归垫使用的资金是2022年初,青少年活动中心撤销并入局机关时结余的往年公用经费。
(二十二)关于“县教体局对教体系统项目招标工作监督指导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9月18日,县兴胜公司已出台《公司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职责》。该《职能职责》明确了兴胜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理顺了项目管理关系、健全了项目管理职能,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2023年2月13日,已制定《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必须依法组织招标活动”。2023年2月17日,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培训。让各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了项目管理知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保障了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让项目学校明确了主体责任,明确了基建服务中心联系人监管范围。
(二十三)关于“合同履约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3日,已制定《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23年2月17日,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培训。让各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了项目管理知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保障了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二十四)关于“工程验收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3日,已制定《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必须依法组织招标活动”。2023年2月17日,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培训。让各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了项目管理知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保障了项目依法依规实施。2023年3月7日,新市镇中心学校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910元,已上缴国库。2023年3月28日,已对基建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十五)关于“项目建设流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3日,已制定《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必须依法组织招标活动”。2023年2月17日,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培训。让各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了项目管理知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保障了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二十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学习。已将屏山镇中心校在建工程进行转固制作。
(二十七)关于“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4月12日印发了《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选派了党建指导员35名,对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园、协会、培训机构,加强党建工作指导。4月23日,印发《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12月6日-9日,围绕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结合工作重点,对全县所有学校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检查。2023年4月,聚焦问题整改情况,对党建工作薄弱学校进行检查。
(二十八)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4月12日,印发了《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职责》,选派了党建指导员35名,加强对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园、协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4月23日印发了《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进行调整,印发《关于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培训学习。5月,举办党组织书记、校长、党务工作者培训3期;5月19日,召开全县2023年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党建知识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2022年12月6日—9日,围绕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结合工作重点,对全县所有学校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2023年4月,聚焦问题整改情况,对党建工作薄弱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二十九)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三十)关于“党委书记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到位”的问题
(三十一)关于“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乏辣味,查摆问题‘改了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印发《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二是健全制度,强化指导。完善《屏山县教育体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2022年12月6—9日,围绕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结合工作重点,对全县所有学校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2023年4月,聚焦问题整改情况,对党建工作薄弱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三十二)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畅,机关干部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教育核算中心中、大中专招生服务中心等负责人的交流轮岗。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监管,狠抓作风建设,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纪意识、责任意识。
(三十三)关于“监管缺失,存在个别教师‘吃空饷’”的问题
(三十四)关于“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问题
(三十五)关于“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的问题
(三十六)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印发《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组织2022年教职工暑期学习的通知》和《2022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各校通过政治业务学习和暑期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清理。2021年审计发现的在编在职教师注册公司或在公司担任职务共19人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10月31日向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函《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核查教体系统事业人员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的函》,并收到复函《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教体系统事业人员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比对查询结果的复函》,经比对核查发现的17人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建立专项机制,印发《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将教育体育系统事业人员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纳入重点专项整治,涉事人员除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外,当年不得纳入本学年教育教学质量奖发放范围。
(三十七)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滞后”的问题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一)关于“教育资源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的认识不到位,协调乡镇积极稳妥开展校点撤并工作措施不具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责任股室:规划财务基建股
责任人:刘锐
(二)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推进缓慢。城区公办幼儿园学生占比为44%,未达到占比50%的要求;学前教育大班额问题突出,全县学前教育班级283个,其中大班额159个,占比56.18%,特别是城区公办幼儿园大班额占比高达93.75%。”的问题
原因分析:因屏山县城镇化建设加快,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入园适龄儿童递增,每年约以300人的规模递增,现有公办园无法满足需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推动君山路幼儿园、和平街幼儿园、屏山镇江北幼儿园项目建设,新增学位1080个。二是对全县各乡镇入园需求进行摸排,根据需求提前谋划布局。三是在2023年9月将棠外幼儿园收为公办园(学位360个),提高城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君山路幼儿园、和平街幼儿园、屏山镇幼儿园已设施打围,正在场平施工阶段。二是全县各乡镇幼儿园已于6月完成了预报名。三是按照计划将在2023年9月收棠外幼儿园为公办园(学位360个),提高城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股室:教育股
责任人:邹树祥
(三)关于“贯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不到位。全县教育资源布局不合理,大班额、大校额、超规模办学的情况仍然存在。2022年秋期,全县小学大班额共141个(占比22%)、初中大班额共27个(占比12%),大规模学校2所(和平街小学2237人、金江中学2892人)、超规模办学1所(新市中心校规划6个班设计学位270个,实有13个班572人)”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的认识不到位,对协调教育建设项目要素保障能力弱,未解决好项目用地、资金等关键要素。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加快推进江南第五学校建设,尽快启动江北寄宿制中学建设项目,以加大人口集中区学位供给,解决资源布局不合理问题。二是优化招生政策,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最大限度降低大班额、大校额占比。
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已优化招生政策。将原属于金江中学50%的招生片和8年级新转入学生划入岷江实验中学;对小学招生片再次进行调整,如:将18、19地块和新城豪庭3期纳入君山路小学招生范围,下台地和2—6年级转入学生划为谢家坝小学校招生范围。二是江南第五学校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江北寄宿制中学建设正在制定融资方案阶段。
整改时限:一是江南第五学校、江北寄宿制中学建设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二是彻底化解大班额、大校额情况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贯彻落实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政策不到位”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残疾人教育条例》学习不到位。学校对条例中第46条“应当将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不知晓,故未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二是考核机制不到位。全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成绩一直未纳入学校考核,县教育体育局坚持把对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管理作为一项良心工作来抓,因此未出台该工作考核措施,学校也未将承担残疾学生教学管理的教师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下一步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全县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情况统计,指导各学校根据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数量,按相应比例,在绩效考核中增加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总工作量核算。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领导:邹树祥
(五)关于“‘一场一馆一池’的目标未实现。全县仅建成了一个公共体育场,‘一馆一池’还未建成”的问题
原因分析:县城配套设施整体功能规划滞后,只规划建设了县体育场,加上县财政拮据,无力承担“一馆一池”建设资金,造成至今未实现“一场一馆一池”目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县规划部门完善城市功能规划内容;二是加大对上争取项目力度,最大限度整合资金完成“一场一馆一池”建设任务。
责任股室:体育股
(六)关于“行政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将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内容;二是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执法培训。三是组织动员教育股、督导室、规划财务基建股等符合参加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县司法局开展的执法通用法律考试,并取得执法证。2.完善执法制度。一是及时修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二是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3.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协作。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协作,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整改推进情况: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2年10月21日,组织16名职工参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4人取得执法资格;2022年11月8日,选派3人参加县上组织的执法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已纳入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教师培训计划,拟邀请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人员到场开展行政处罚业务培训。2.完善执法制度。2023年1月5日印发《屏山县教育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屏教体办〔2023〕1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征求意见稿已于6月16日—20日完成意见征求,待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3.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协作。2023年2月7日—9日,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到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等开学工作检查。
整改时限:2023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任人:黄晓轶
(七)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党建实施意见有差距。《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中小学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书记和校长实行‘一肩挑’,但全县目前仍有3所学校未实现。”的问题
原因分析:书楼中学校、新市中学校校长党员身份转正虽满一年,但入党材料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新安中心校校长入党还没有转正。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2023年9月底前完成书楼中学、新市中学、新安中心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实行“一肩挑”。
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示范文本,34个中小学校(园)对照示范文本,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备案。二是协调沟通,配备专职副书记。积极对上汇报,县委编办已增设了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副书记职数47个;并增设王府井幼儿园、谢家坝小学等学校专职副书记6名。三是提前谋划,确保全面完成。结合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正在筹划各中小学校(园)长、党组织换届事宜,确保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
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前完成。
责任股室:秘书股
责任人:余安培
(八)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教体局机关超职数配备中干6人,下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干3人”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按职数配备意识不强,认识不够,措施不力。二是局机关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涉及面广,日常事务较多,原定中层职数配备远远不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格职数配备。二是摸清家底。对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层配备人员情况进行摸底,针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办法消化,如离职、轮岗、交流方式。三是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整改推进情况:一是严格职数配备中层干部。从现在起,局机关各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不得出现新的超配中层干部现象。对已经超职数配备的,采取提前退职、交流等方式予以消化。2023年4月调整招办主任职数,目前中层干部1名。对超职数配置的,如体育股1正2副在2024年以前以人员调整方式进行消化。二是强化日常教育监管。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中层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和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责任股室:人事师训股
(九)关于“巡察持续整改不力。2020年县委巡察指出‘违规大量向学校抽调借用一线教师,2017年已有32人被抽调借用,至巡察时增加至50人’,该问题整改时已化解9名抽借调人员,但至本轮巡察时出现反弹,以跟岗的名义抽调基层一线教师已增加至60人”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机关编制不合理。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编制13名,其中局领导5名(其中刘锐编制在新安镇)、已抽调出2名(钟大松、熊太金)、即将退休同志1名(黄兵),8个内设股室平均不到1名。二是教育体育业务繁重。因教育体育系统大、人员多、业务广、任务重。为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系统内抽调教师到机关和所属单位顶岗锻炼完成常规及重点工作,以保证单位运转。三是换届工作安排。在以往换届工作中,不再担任校园长的管理人员到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如权兴才(原西城小学校长)、刘兵(原新安中学校长)、李屏华(原锦屏中心校校长)、邓世培(原锦屏中学校长)、文治国(原太平中学校长)。四是其他原因。目前顶岗锻炼教师中,较大一部分是很久以前因组织照顾等各种原因产生的借用,借用10年以上14人,借用5—10年17人,借用1—5年14人,借用1年以下的14人。借用人员中,50岁以上18人,40—50岁29人,30—40岁10人,30岁以下2人。
整改推进情况:按照《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教师顶岗和跟岗学习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控顶岗、跟岗教师数量,规范工作程序。截至目前,跟岗人员中1人因工作原因已流动到云南,即将退休3人,另通过选调化解1人,到2023年11月底,将化解跟岗借调人员5人。
五、下一步举措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使局党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整改情况来看,整改工作已经产生了积极影响,对局党委的工作起到了较大作用。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盯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21个方面46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力争在既定期限内完成。
(三)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