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简介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位于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地处成渝贵昆四大城市“X”交汇点,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交汇点。全市辖3区7县,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0万,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史、4000多年的酿酒史、3000多年的种茶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806.64亿元、居四川省第3位,增长7.5%、居四川省第2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99亿元、增长13.8%。
宜宾市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城市围绕大学建、产业依托教育兴”,在宜办学高校达12所,在校大学生人数达10万人,是全国首批、西南地区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四川省唯一的学教研产城一体化试验区。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宜宾市人民政府在“十四五”期间筹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已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纳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批复。学校立足宜宾、服务成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走向国际,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化、智能数字化的办学特色,依托国家产教融合改革试点政策构筑体制机制创新的后发优势,建设一所与产业深度融合、互动发展的“专精特新”式高职院校,全面供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和智力支持。学校选址宜宾市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计划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首批拟开设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物流技术等7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建设所需的博硕士研究生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公务员招考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专业技能考核
(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二)考察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十、人才政策待遇
(二)租房补贴。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免费为其提供本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周转住房,周转住房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
普通高校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依托的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招引对象
安家补助
(税前)
免费提供5年校内周转房或给予5年租房补贴
(元/月)
最低服务年限
备注
第一类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
80万
0.2万
7年
1.安家补助含《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规定的各类人才安家补助。学校与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支付市级人才政策补助部分,剩余补差部分按协议约定发放。
2.学校免费提供本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周转住房,周转住房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
第二类
符合学院专业建设所需的博士研究生。
70万
第三类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万
0.15万
5年
第四类
符合学院专业建设需求的硕士研究生。
25万
十一、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0831-5693088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附件: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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