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位于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结合部,金沙江、岷江、长江三江交汇处,地处成渝贵昆四大城市“X”交汇点,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交汇点。全市辖3区7县,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50万,有着2200多年的建城史、4000多年的酿酒史、3000多年的种茶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806.64亿元、居四川省第3位,增长7.5%、居四川省第2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99亿元、增长13.8%。
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宜宾市人民政府在“十四五”期间筹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已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纳入《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批复。学校选址宜宾市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计划于2025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首批拟开设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物流技术等7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15人的,需先进行笔试,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15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分。
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综合考察
2.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筹)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十、人才政策待遇
(二)租房补贴。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免费为其提供本人居住期限不超过5年的周转住房,周转住房不能保障的前提下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依托的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