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
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5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添措施、整改上见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自5月进驻到11月巡察反馈,区民政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职工大会,传达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区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到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动民政人履行使命任务、完成改革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从而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民政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政治方向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杨青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及督察督办等。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民政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工作及问题整改工作。为统一思想,凝聚整改力量,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风漂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月份中心组学习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利用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开展专题讨论;三是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2.关于“文风不实,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搬照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给予照搬照抄的4名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并提交书面检查;二是结合民政实际制定了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方案;三是举一反三,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教育其他党员引以为戒。
3.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12月中心组学习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在2022年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撰写意识形态内容;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区民政局2023年意识形态实施方案;四是常态化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学习、经常性学习。
4.关于“乡镇幸福院大量资产闲置,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推动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社会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剩余闲置床位面向社会开放,实行“一院两制”,充分利用剩余闲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二是加大力度动员分散供养五保户入住乡镇幸福院;三是将部分福利院的闲置资产租赁给社会机构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推广杨溪铺福利院对外招租开展社会老年服务的经验,鼓励其他乡镇福利院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四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福利院与乡镇卫生院签约,入住老年病科;五是推动乡镇幸福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把乡镇幸福院改革工作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五是给予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处理。
5.关于“乡镇幸福院管理松散,院民请假长期外出有风险”的问题
6.关于“村级安幼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重建轻管,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7.关于“殡葬执法队伍形同虚设、殡葬执法宣传不到位、火化区管控无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民政局关于殡葬队伍建设的整改方案》;二是加强培训,充实队伍。对2022年新招的2名全额事业编人员进行培训,参加今年的执法资格证考试,成绩已合格,待取得执法证后充实到殡葬执法队伍;三是制定2023年殡葬执法计划,依法开展殡葬执法,联合区纪委监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方法进行暗访监督检查;四是开展殡葬宣传,殡葬执法大队出动宣传车20余次,发放殡葬政策宣传单500余份,同时在郧阳网官方网站播放了《“五免一送”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千元就能办理身后事》的专题片。
8.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的问题
9.关于“高龄津贴审批不及时”的问题
12.关于“对二级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完善了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二是要求局属单位上报了2019至2022年每年6月和12月的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明细表;三是每两年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2022年已委托“湖北中冠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二级单位2019年至2021年的账务进行了审计。
13.关于“乡镇幸福院经营性支出占比过高,院民误工费现金发放形式有风险”的问题
14.关于“乡镇幸福院财务管理混乱,备用金数额过大且现金结算频繁”的问题
15.关于“白桑幸福院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16.关于“区殡葬管理所重复核销差旅费”的问题
17.关于“区救助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超预算”的问题
18.关于“白桑幸福院领导经手货款结算业务”的问题
19.关于“会计凭证档案标注违反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学习,提升专业能力。财务管理人员详细学习了最新的档案管理规定,并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二是将财务凭证的档案保管期限更改为30年。
20.关于“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21.关于“鲍峡镇幸福院应收款挂账不处理”的问题
22.关于“非税收入“两表”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非税收入进行反复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非税局未划拨资金与民政局非税收入金额一致;二是从2023年1月起各股室退回的专项资金,按季度向非税局申请划拨。
23.关于“职工工资财务记账凭证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银行对接,从2022年12月起银行每月提供发放流水,并完善到财务凭证附件中。
24.关于“乡镇退回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初录入财务账套期初余额时,已对退回资金进行了明细科目分类,并按核实的金额挂账。
25.关于“南化幸福院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26.关于“固定资产与财务数据不符”的问题
27.关于“对鲍峡幸福院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28.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29.关于“双十星争创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30.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31.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32.关于“党员年报数字逻辑不符,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