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伊斯兰教曾被称作“大食法”、“天方教”、“清净教”、“清真教”、“回教”等。至今,港、澳、台及世界各地华人、华侨仍然称之为“回教”。1956年6月2日,国务院为尊重各族穆斯林的宗教感情,专门发布了《关于伊斯兰教名称的通知》,从此,中国大陆普遍接受和使用“伊斯兰教”这一名称,摈弃了以前那些不准确、不科学的称呼。
中国的穆斯林民族
在中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他们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此外,在汉族、蒙古族、藏族、傣族、白族中也有一部分人信仰伊斯兰教,但其数量极少。截止到2000年底,我国10个民族穆斯林总人口是20.320.58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64%,中国各族穆斯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各族穆斯林将伊斯兰教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相互融合,构建了丰富多彩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体系,同样,中国伊斯兰教是世界伊斯兰教的—个重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中国人民与阿拉伯人民之间有着古老而悠久的传统友谊。早在公元前2世纪,我国汉代张骞通使西域,就打开了中西交通的商道。在中西友好交往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西北地区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东南沿海地区的“香料之路”,丝路花雨霏霏,香路芬芳漫漫,不断交流着中国与阿拉伯的古老文明,而伊斯兰教入华就是这种友好交流的结晶。
内地与新疆的伊斯兰教
中国伊斯兰教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系统:内地伊斯兰教系统和新疆地区伊斯兰教系统。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特点
第一,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海路,一条是陆路。唐、宋时期的早期传入,以海路为主;元代的大规模传入及新疆地区的传入,则基本上靠陆路。
第二,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和平方式为主。这种和平方式主要表现在:1.将伊斯兰教带入中国的,主要是唐、宋时期的穆斯林商人和元代东来的穆斯林移民。数以万计的穆斯林在中国的永久定居和世代繁衍,促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的诞生。2.伊斯兰教的强大同化力,使大量蒙古人、唐兀人、汉人及新疆回纥(维吾尔)等族人的后裔改变宗教信仰,促成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繁盛和发展。
第三,伊斯兰教是逐渐传入中国的。新疆地区从10世纪至18世纪,内地从7世纪至14世纪,都经历了大约七八百年的漫长岁月,其传播速度相当缓慢。只是在蒙古贵族西征和东来建立元王朝以后,伊斯兰教在中国才有了一个较大规模的传入和普遍、迅速的发展。这缓慢的传播速度,与那些由于军事上被征服而纷纷皈依伊斯兰教的国家,是明显不同的。
中国的清真寺
清真寺不仅是中国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也是他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所。事实上,每个清真寺都将周围的穆斯林自然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地区性的宗教和民政组织单位,这就是所谓的教坊。在中国,有一座清真寺,就有一个教坊。清真寺在历史上的职能是多方面的。
中国清真寺建筑可分为两大体系:一类是以木结构为主的中国传统建筑,充分体现了中国特有的传统建筑风格和型制,如陕西西安化觉寺、北京东四清真寺和牛街礼拜寺、杭州凤凰寺、扬州仙鹤寺、上海松江寺、济南清真南大寺等;另一类为仿阿拉伯建筑,主要表现为阿拉伯和中亚的建筑形式和风格。这后一类清真寺又可以分为三种:1、中国早期清真古寺,如广州怀圣寺光塔、泉州清净寺等;2、当代新建清真寺,如宁夏银川南关清真大寺等;3、新疆地区维吾尔等族清真寺,如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吐鲁番清真寺及苏公塔等。此外,在西北和新疆地区,还有一些道堂和陵墓(麻札)建筑,其中也有清真寺。无论哪一类建筑的清真寺,都是中国与阿拉伯各国之间长期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的历史见证。
目前,中国共有清真寺35000余座,遍布全国各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清真寺建筑从建筑形式到装饰材料、卫生设施都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各族穆斯林的宗教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中国的伊斯兰教教派
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伊斯兰教的正统派——逊尼派,承认四大哈里发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都是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祐之)的合法继承人,尊称他们是“四大配贤”。在教律教法方面,他们都遵行大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买孜亥布”(教法),同时对正统派的另外三位伊玛目,即马立克、沙斐仪、伊本·罕百勒,也给予相当的尊重。在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即在中国逊尼派的内部,又存在两类不同的教派:一类是重视教乘宗教功修,不搞道乘宗教功修的教派,包括格底木、伊合瓦尼、西道堂以及新疆维吾尔等族的逊尼派、圣训派等;另一类是注重道乘修持的神秘主义修道派(苏非派),如西北回回、东乡、撒拉、保安族地区的哲合林耶、嘎的林耶、虎非耶、库布林耶等四大门宦教派,新疆维吾尔地区的哲合林耶、嘎的林耶、虎非耶、切司提耶、库布林耶、苏合瓦日迪耶、买吾里威耶、乃合西板底耶(伊玛目热巴尼派)、伊斯拉米耶等伊禅教派。在这些大的教派下面,往往又有一些较大的支派,支派下又陆续分化出许多小的分支派别。
中国伊斯兰教也有什叶派,但其穆斯林数目极少,而且都在新疆地区:喀什地区的塔吉克族及莎车县一小部分维吾尔族的什叶派穆斯林。其中,塔吉克族穆斯林属什叶派中的伊斯玛仪派,莎车维吾尔族什叶派穆斯林属十二伊玛目派。
中国穆斯林的杰出人物
中国各族穆斯林历来就有爱国、爱教、爱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他们与其他民族人民一道同呼吸,共命运,共同保卫祖国,建设家园,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历史上,我国各族穆斯林中都涌现过许许多多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理财家、航海家,如赛典赤·瞻思丁、瞻思、牙老瓦赤、札八儿火者、海瑞、郑和、杜文秀、马福禄、左宝贵、马本斋、郭隆真、马骏、黎·穆台里甫、包尔汉、赛福鼎等等。在天文历算学、回回炮与西域火炮、医药学、建筑学、造船与航海术等中国科技史方面,在文学、史学、语言学、哲学、宗教学、中国回回经学等社会科学史方面,在书画艺术、工艺美术、戏曲、音乐、烹饪、武术等文化艺术史方面,在中国伊斯兰教育和中华民族教育史方面,中国各族穆斯林更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杰出的代表人物,以其光辉的业绩和出色的成果,赢得全国人民的景仰,素为整个中华民族引以为骄傲和自豪。此外,数以百万计的广大穆斯林群众,则以创造性的劳动和无穷的智慧,使祖国的文化更加光辉灿烂、丰富多彩。
中国穆斯林与《古兰经》
《古兰经》的汉文翻译迄今在华已有300余年的历史,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摘译(抽译)阶段、选译阶段、通译阶段。
摘译阶段始于明末清初。当时一些回族穆斯林学者,如王岱舆、刘智、马注等,出于宣传伊斯兰教的需要,陆续写出一批汉文译著,其中摘译了一些《古兰经》文,以“经云……”的形式出现在文内,作为自己的基本论点或主要论据。这种以儒家术语和概念“纂辑真经,抽译切要”的工作,拉开了汉译《古兰经》的序幕。
选译阶段大体可划在18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选译一般分为音译本、注释本两类。音译本是将节选的经文(赫厅)进行音译,用汉文拼写阿拉伯语经文,形成汉文与阿拉伯文的对音形式。注释本主要供初学者理解和记诵经文时用;在译文和注释中夹杂使用大量经堂语,甚至直接使用汉语对音文字,是这类选译本的特点。著名的选译本有:杨仲明阿訇的《亥帖译音》、《亥帖注解》,马联元阿訇的《孩听译解》,杨品三编译、陈广元校订的《古兰经分类选译》等。
最早致力于《古兰经》汉文通译工作的,是清代云南回族著名经学大师马德新(复初)。他在19世纪后半叶开始汉译《宝命真经直解》20卷,可惜大业未成即惨遭杀害;后来他所译的大部分经文毁于火灾,仅存5卷。1927年12月,上海中国回教学会曾印行过此5卷本,其藏本至今尚存。最先完成《古兰经》汉文通译工作的是位汉族学者李铁铮。他根据坂田健一的日文译本,并参照路德维尔的英文译本,在1927年译成一部《可兰经》并于北京出版。此后又有姬觉弥组织李虞宸、薛子明、樊抗甫等几位阿訇,参照英文与日文译本,集体完成了《汉译古兰经》,1931年在上海出版。此后,回族穆斯林翻译家们,如海思福、王静斋、刘锦标、杨仲明、哈德成、马坚、沙善余、伍特公、张秉铎、李宗庆、时子周、杨品三、林松、童道章等,都纷纷致力于这件神圣的事业,推出一部又一部汉译本的《古兰经》,使《古兰经》汉译事业呈现出生动活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局面。现在,已经完成并保存下来的《古兰经》汉译本已近20种。
在中国,还有塔塔尔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的《古兰经》译本。其中,维吾尔文译本也分为选译本和通译本两种,著名的维吾尔文译本有:玉素甫大毛拉译注的选译本《古兰经译注》;谢木西丁大毛拉译注的《古兰经注释》;大毛拉木汗买提·泽尔甫哈吉1955年译注的《古兰经译注》;伊犁沙比提大毛拉翻译的《至理名言》;1986年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买买提赛来译注的《古兰经》维文版。这些译本,特别是买买提赛来译本,维吾尔文与阿拉伯文对照,用维吾尔文加以注释,译文流畅、忠实、典雅,释文简明、扼要、准确,不仅受到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欢迎与信赖,而且蜚声于阿拉伯世界,为中国穆斯林争得了荣誉。
中国的伊斯兰教教育
中国伊斯兰经学教育由来久矣。它伴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入、传播、发展而出现。最初它以父子授受、口耳相传的形式,完成着伊斯兰教在中国薪火传续的使命。公元10世纪上半叶,我国天山南部喀喇汗朝维吾尔穆斯林社区,即已出现了颇具规模的经学院——萨吉耶麦德里斯。作为喀喇汗朝的宗教文化中心和最高学府,萨吉耶经学院为汗国各地区培养了大批各类人材,享誉中亚。此后,喀喇汗朝、叶尔羌(今莎车)汗国期间陆续创办了一批经学院,如喀什的哈米德耶经学院、马合木德耶经学院、麦苏德耶经学院、罕力克经学院、阿克经学院、米尔咱·海答尔经学院,叶尔羌的赛义德经学院、额什丁经学院、加航经学院、汗克经学院等等。这批经学院的创建,保证了10世纪以后直至近代维吾尔地区伊斯兰文化的传播与普及。
中国的伊斯兰教团体组织
中国伊斯兰教团体组织始于近现代。早期成立的伊斯兰教组织大多从事于民族教育,兴办慈善事业,出版报刊杂志等。其中较著名的有: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抗战胜利后,该会迁往台湾,更名为中国回教协会;哈德成大阿訇在上海创办的“中国回教学会”,白寿彝教授等在桂林创办的“中国回教文化学会”等。这些组织为推动中国伊斯兰教文化事业的发展,团结各族穆斯林,都做出过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这些组织均已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先后停止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1953年5月11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全国性的伊斯兰教组织。此后,随着伊斯兰教务工作和各族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要,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30个省级和数以百计的市、县级伊斯兰教协会。这些协会为人民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极大地促进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宗旨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扬桥梁作用;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2001年4月23日,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关心与指导下,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专设组织,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执行秘书一人,下设秘书组协助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这是新时期中国伊斯兰教界的一件大事,对中国伊斯兰教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引导中国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产生积极重大的影响。
中国伊斯兰教的教务活动
中国穆斯林的朝觐活动
朝觐是伊斯兰教“五功”之一,每年的伊斯兰教历12月9日至12日在沙特阿拉伯麦加圣地举行。按照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且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男女,在旅途安全的情况下,都有为安拉朝觐天房的义务。因此,每年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到麦加朝觐。中国历史上就有穆斯林赴麦加朝觐的记录,但是限于种种原因,朝觐的哈吉数量极少。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从1955年开始组织中国各族穆斯林朝觐团赴麦加朝觐,除“文革”十年期间被迫停止外,至2004年共组织朝觐团36批,计42831人次。在历年中国穆斯林朝觐团中,成员包括我国10个穆斯林民族,其中有德高望重的知名阿訇、毛拉和伊斯兰教学者,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族各界穆斯林群众。在朝觐过程中,他们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宗教仪式,圆满地完成了朝觐功课;其中还有部分哈吉荣幸地参加了洗天房的盛典,并在完成朝觐功课以后,应邀访问了埃及、苏丹、摩洛哥、突尼斯、叙利亚、黎巴嫩、北也门、阿曼、科威特、索马里、加纳、巴林、卡塔尔、阿联酋、约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阿富汗等一些伊斯兰国家,广泛接触了各国穆斯林的各界人士,加深了中国穆斯林与全世界穆斯林的相互了解与传统友谊。
如今,中国各族穆斯林正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事业,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正充满信心地迅跑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金光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