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二、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检验、审评、监测、技术监督、研发、生产和经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申报人员要在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公务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
(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药士(中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处分期未满的。
3.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其它情形的。
(九)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含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五大”毕业生学历和2003年(含2003年)前入学的专业证书班学历。
(一)参加我省2018年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用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五)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职称管理部门、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2.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8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初级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到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为10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各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管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各市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二)各市应于11月15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19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纸)送回。
十、证书领取
十一、其他
我省2018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行业和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