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的定义(精选5篇)

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最大挑战就是“无限可能”,腾讯有着开放精神,愿意挑战新东西,也喜欢挑战新东西,因为挑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机会。

2017营销关键词

改变

2016营销感悟

现在是一个变化的时代,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应用,内容变得更加智慧;场景的触达变得更贴近“这一刻”,也更加具有交互性;2016年VR迅速在营销领域落地,并取得了一系列良好的营销效果。

关键词:"网红经济"、"网红"监管、互联网金融、文化产业

一、引言

1.背景

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提高人们生活节奏的同时,也使更多的人得到一个展现自我价值,提升自我魅力的平台。

2.意义

二、“网红经济”

1.“网红经济”定义

“网红经济”,则是指一种“网红”或某些公司运作,以“网红”本身作形象代表,利用“网红”的公众影响力,以“网红”的品味作主导,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并进行营销,从而进行获利的商业模式。

2.“网红经济”的现状及特征

(1)“网红经济”现状

总体来讲,与传统模式相比,“网红经济”当下呈现出一种新面貌。目前“网红经济”模式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网红”自营网店、网络直播联带的“网红经济”、全方位化、集合化的“网红经济”体系。

(2)“网红经济”特征

三、数据挖掘视角下“网红经济”的发展趋势

1.“网红经济”与“互联网金融”

2.“网红经济”与“文化产业”

“网红经济”相对于其他方式,极快的推动了一部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这种推动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为我国“网红经济”投入成本低,收益快的特点和我国文化产业产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竞争力较低,产业之间相比而言比较分散,而“网红经济”,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但市场十分需要我们的文化产业,有很多的机会和机遇,相比而言,更应该紧跟党和国家的领导,总书记"引导文化企业要提升人民素质,这是文化产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和方向,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指示。而如今的“网红经济”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低俗元素,因此“网红经济”虽然推动了一部分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但是“网红经济”很难促进文化产业引导人民朝着书记提到的这些方向发展。部分文化产业的泡沫化也是由于“网红经济”的过度深入造成。因此可知“网红经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是这只是暂时的现象,长期下去将阻止和制约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网红经济”引导的措施方法

1.政府立法

至于法律方面,我国出台了有关条文来保护网民的合法利益。当然,社会在发展,政府也需要不断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法律来监管网络环境,保障社会风气平稳正常。

2.成立专门的“网红经济”管理部门

“网红经济”也牵动着国家经济,“网红经济”确实可以调动广大网民的积极性,但缺失了有效的管理,也可以摧毁网络的正常秩序。

纵使“网红”们个性鲜明,特立独行,但他们不能肆无忌惮,任意妄为。美国虽然国风开放,但对于“网红”的监管十分严格,这样就维护了网络环境的健康,我国也应如此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监督“网红”们上传的内容,无疑是最基本,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3.提升监管力度

(1)政府方面

首先,应该加强立法,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其次,工信部、文化部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制定严格的网络直播企业的市场准入规则,并严格要求此类企业的传播内容。

(2)企业方面

“网红”产生的于互联网时代,产生于各个网络平台(如微博)之上,这些平台又往往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各个互联网企业所搭建的。这就需要企业加强自身监管,肩负起社会责任的意识。

(3)社会公众方面

“网红”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网民的推动,这时,就需要公众本着合理的原则管理自己的情绪,理性思考。对人们的行为可以做出合理的判断。同时,也需要公众强化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净化“网红”圈子,培育正能量“网红”人人有责。

4.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各种活动,如正能量“网红”培育献计有奖。引导全民参与,提高大学生正能量“网红”热度。

引导各高校积极参与大学生“网红”培育,挖掘大学生先进示例,并开展宣传活动,为正能量“网红”培育打好基础。

五、总结与展望

1.总结

本文首先对“网红经济”兴起的背景原因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其次针对“网红经济”进行了定义,总结了其特征,并分析了“网红经济”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了“网红经济”引导的措施方法。对比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建立一套新的“网红经济”监管与培养模式,总结发展中的问题为后续的研究与改进提供参考。

2.展望

“网红”的兴起为网络环境添加了许多新鲜元素,对“网红”群体的影响合理运用即能达成经济文化均发展的双赢,此时对于“网红”的培养和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建立先进的培养体系和监管体系,让“网红经济”的发展更加规范,最终达成“网红文化”和“网红经济”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李洁.网红经济下的思考[J].西部皮革.2016(18)

[2].魏然.网红经济热现象分析[J].理论观察.2016(09)

[3].刘雅宁;张晓晓;马淑慧;李明雪.传播学视域下的”网红经济”[J].读天下.2016(17)

[4]JudeP.Dougherty.MakingMarieCurie:IntellectualPropertyandCelebrityCultureinOurAgeofInformationbyEvaHemmungsWirtén[J].TheReviewofMetaphysics,2015,69(1)

[5]IsaacOfori-Okyere.CelebritySelectionStrategiesintheAutomobileIndustryAReviewofRelatedLiterature[J].EuropeanJournalofBusinessandManagement,2015.

作者简介:

魏晓光,河北金融学院教师

这是一届刷新人们“视界”的科技奥运。

现代奥运会早已不仅仅是竞技体育的赛场,同时也是一场科技的较量,本届里约奥运会,火爆异常的VR技术首次登上了转播舞台。

VR+转播:更炫的赛事观看体验

无论是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通信设备还是智能游戏设备,VR技术都慢慢渗透,逐渐成为当今科技巨头们主打的核心技术之一。三星、索尼、HTC等知名企业作为跨界玩VR技术的先行者,已经开始在技术和产品层面占领市场。

自1998年开始就成为奥运顶级赞助商的三星电子,曾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推出了首批支持3G网络的定制手机,2012年伦敦奥运会,GalaxyS3也随之风靡全球。而本届里约奥运会上,三星打出自己的营销组合牌,推出里约奥运定制版S7edge。

除了手机,三星各种高大上的科技是必然要拉到里约来秀一秀的,据了解,整个秀场生态圈还囊括了三星的GearVR头显设备,Gear360全景相机和GearIconX运动追踪蓝牙耳机等产品。而其中最有意思的杀手锏,莫过于三星倾力已久的VR科技。

从开幕式到闭幕式,包括男子篮球、体操、田径、沙滩排球、拳击、跳水和击剑在内的运动项目,三星将会和NBC一起提供总时长85小时的VR直播、点播内容。

“三星电子尽早试验虚拟现实技术有一定的意义,这让该公司能够在该领域中处于领先。”晨星分析师丹·贝克表示,“领先于技术发展的曲线,能够获得更好的回报与利润率。”

总的来说,VR极具代表性的头显设备在现在的市场上早就是五花八门。然而,要想让VR技术更加富有生命力,丰富的内容则是VR走向大众市场的关键步骤。而在这次全球瞩目的奥运盛会上,体育赛事内容的加入毫无疑问能够加快VR设备的普及和曝光。

高盛公司在年初的报告指出,如同PC和智能手机一样,VR将很快从科幻走向普及,从而颠覆许多产业市场,重塑消费者行为方式,并预测了可能颠覆的九大领域,其中就包括体育比赛直播。

互动+社交:更酷的体育参与方式

从本届奥运观看方式的变化,以及品牌营销方式的变化,与移动互联网在过去4年中对网民生活习惯的根本性影响有一定关系。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规模高达6.88亿人,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改写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互联网分析人士王利阳对记者表示,随着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信号传输手段日益丰富,人们对网络的依存度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体育节目的发展也从网络带宽不足的文字直播,进入宽带发展的网络视频阶段,也由此带动了一批视频网站的兴起。当下,随着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服务理念的不断革新,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方式正成为主流。

另一方面,随着VR技术的发展和日渐普及,接下来体育节目可能将迎来VR直播时代。网络直播、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视角观看,以及互动直播将成为未来体育比赛观看方式的主流。用户能够沉浸到直播现场中,通过VR技术,可以瞬间“穿越”到屏幕对面,与主播零距离互动。

互联网+体育:更广的市场空间

自2014年起,体育产业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46号文件”(指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第46号文件,其中将体育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像一道闪电划亮了整个体育产业的星空,诸多大公司和资本巨头日益重视体育产业,纷纷在此领域布局。政策的利好,互联网巨头的参与,推动了大文娱产业的火热局面。

公开数据显示,到2025年,提出具体目标的27省规划体育产业总规模超7万亿元,其中拥有多家体育用品制造龙头企业的福建省提出力争达到1万亿元。

事实上,今年不少巨头开始布局体育,势头最猛的莫过于乐视体育,80亿元“天价”的B轮融资,拿下中超独家新媒体合作权,乐视体育计划把VR和360全景引入到未来多项比赛的直播中。

近日,连续四个赛季转播英超的乐视体育表示,将在本赛季正式开启英超的全媒体传播时代,直播手段也将全面升级,9场比赛信号同屏播放技术都将被使用在新赛季的英超直播中。

此外,各路资本早已开始在体育产业围猎的步伐。如华人文化产业基金与中信资本联手入股英超劲旅曼城俱乐部母公司城市足球集团,阿里巴巴拿下FIFA俱乐部世界杯冠名权,更有苏宁旗下的苏宁体育产业集团以2.7亿欧元的总对价,收购意大利国际米兰俱乐部70%的股份等。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3574亿元,2015年体育产业基本实现增加值4000亿元,超过176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0.7%。预计到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达到1%;到2025年将实现5万亿元的政策目标,年复合增速在10%~20%。

不过,尽管体育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尤其是在一众互联网公司与众多资本的介入下,中国体育产业近年来显得热闹非凡,但国内体育产业要迎来空前的爆发,时机尚早。

关键词:直播带货;法律规制;直播平台

一、网络直播平台下直播带货行为概述

二、网络直播平台下直播带货法律规制的缺陷

(一)法律责任主体辨识困境

(二)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大量主体涌入

(三)消费者维权困难现象突出

三、网络直播平台下直播带货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一)规范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界定

(二)明确主播准入资格,建立从业考核机制

(三)建立维权帮扶机制,严格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没有进行维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维权成本过高。首先,直播平台应建立售后服务平台,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播平台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维权,由直播平台对违规事件进行处理;并且直播平台掌握了更多有关主播和商家的信息,由其进行维权事件处理更加便捷和效率。其次,各大直播平台可以在其相应的公众号中加入直播带货消费者投诉版块,通过公众号的方式受理消费者投诉事件,可以增加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降低消费者对于维权成本过高的担忧。最后,可以要求主播或者商家根据售卖产品等级,缴纳质量保证金或者购买“直播产品质量险”,以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此外,直播平台还应要求主播和商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播平台应要求主播披露涉及直播带货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如其是否所属MCN公司(网红培养机构)等。如果主播为商家,那么还应要求其披露店铺名称、所属平台等等。

总结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式,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我国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但是,在发展的同时,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法律规制的缺乏是其成熟的必经阶段。为实现我国直播电商行业长远平稳发展,应尽快完善直播电商领域法律规制的缺位。目前对该领域的法律规制应致力于准确主播法律地位界定、建立主播准入资格标准、建立消费者维权帮扶机制等。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直播电商领域法律规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直播电商行业一定能够实现健康繁荣、可持续性的发展。

[1]汪怡.浅议“直播带货”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J].全国流通经济,2020(33):9-11.

[2]宋潮.网络直播带货行为的规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0(32):157-158.

[3]张影.直播带货营销发展模式:现状与潜在风险分析[J].商场现代化,2020(23):4-6.

[4]陈倩.电商时代网红直播带货的法律规制探析[J].北方经贸,2020(08):78-80.

网络视频进入成熟期

2006年已经被定义为中国视频诞生元年,这一年中国的视频网站由年初的20余家激增到250多家。网络视频成为风投的宠儿,YouTube成为中国IT创业者们朝拜的对象。然而,此时的视频网站硬伤众多:新媒体特征不明显,盈利模式处于上下求索阶段,节目混乱,

政策风险大,还有2007年底颁布《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规定》,也成为中国视频网站发展的一道坎。

展瓶颈。

新营销阵地显示强大力量

在视频网站自身完善的同时,越来越庞大的用户群和未来趋势都在召唤着网络视频作为新媒体的强势崛起。eMarketer预计,美国的网络视频观众将会从2006年的1.08亿人达到2010年的1.57亿人,而在去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美国人每个月至少会观看一次网络视频。

而最新的调查也显示,我国使用网络视频的网民高达1.6亿,相当于每1.3个网民中就有一个网络视频用户。而中国网络视频用户收入水平高于全国网民。

在中国,百度唐伯虎系列小电影没有投入任何推广费用,却换来2000万人的传播效应,让“百度更懂中国”深入人心,这个成功案例也在鼓舞许多企业跃动的心。

THE END
1.网络营销直播,重塑电商销售模式的新动力之源网络营销直播已成为重塑电商销售模式的新引擎。通过直播平台,商家能够直接与消费者互动,展示产品特点,实现销售的快速转化。直播营销不仅提高了电商的销售额,还通过互动环节增强了消费者与品牌的连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用户黏性http://hljldds.cn/post/9265.html
2.直播营销的概念是什么?直播营销的内容有哪些?直播营销模式有哪些?直播+电商模式为一种新的推销手段,以主播作为销售渠道,电商为基础。通过直播为电商带来流量,从而达到为电商销售的目的,网络直播营销的概念也随之诞生。目前,学术界对于网络直播营销这一新兴营销手段尚未给出权威性的定义,比较普遍的认同是“网络直播营销是指一种采用视频直播形式进行实时互动的营销活动,该营销活动以电商https://www.xlhz.com/toutiao/detail/878
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要点解读——合规之路不再“暂行3. 直播营销是否构成广告?相关主体责任如何划分? 直播营销是近年兴起的一类互联网推广手段,是指通过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的营销场景。2021年,国家网信办、市监总局、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已明确规定“直播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key-revisions-of-internet-advertising-management-measures.html
4.网络营销第五课直播营销.pptx网络营销第五课直播营销汇报人:AA2024-01-23直播营销概述直播营销策略规划直播营销实施流程直播营销中的关键要素直播营销案例分析直播营销的挑战与机遇目录01直播营销概述定义直播营销是指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实时展示产品、服务或品牌,并与目标受众进行互动,以达到品牌推广、销售提升等目的的一种新型营销方式。发展历程随着https://m.renrendoc.com/paper/310074137.html
5.嘉润研究《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十一大要点解读及条文对比《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了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的相关主体责任,包括(1)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形;(2)直播营销人员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形;(3)直播营销人员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形。早在2021年5月25日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对https://www.dowway.com/news/2023-04-17/365.html
6.一文读懂互联网广告新规《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承袭了2021年发布并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规范路径,肯定了“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行为(简称“直播带货”)可能构成https://www.360doc.cn/article/38315799_1073840202.html
7.这套Social营销模板写得很用心,实用型干货收藏社会化营销定义 百科中关于近年来大热的“社会化营销”定义如下:社会化媒体营销亦称社会化营销,是利用社会化网络、在线社区、博客、百科或者其他互联网协作平台媒体来进行营销、公共关系和客户服务维护开拓的一种方式。 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平台和媒介,使用网络手段进行传播的一切营销及公关活动的总称。 https://www.digitaling.com/articles/25969.html
8.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ICS 03.100.20 CCS A 12 3203 徐州市地方标准 DB 3203/T 1035—2023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rketing management of livestreaming 2023-10-13 发布 2023-11-01 实施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203/T 1035—2023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https://dbba.sacinfo.org.cn/attachment/downloadStdFile?pk=fd0f1c6343740804e217ab2abc9667e1cfdf1100d3d08f40e2193591569f3236
9.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是干什么的?行业资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营销和直播电商已成为现代商业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和优势,帮助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并与客户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网络营销和直播电商的定义、具体工作方式、成功案例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两个领域。 http://www.ceotx.com/show-83-129.html
10.汽车企业广告合规风险提示及建议——兼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新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直播行业从业者的广告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办法明确网络直播过程中,通过口播、露出等形式作产品推广的责任主体为四类人,分别是商品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间营销人员、利用自身形象作推广的直播间营销人员。其具体划分标准见下图: https://www.allbrightlaw.com/SH/CN/10475/2b99e3a651fcd0ae.aspx
11.引流定义(直播带货中“引流”该如何定义和规制)“带货”与“引流”如何定义 就“带货”而言,其可能对应到几种不同的含义: 一是销售行为:这种情形可以对应到传统电商平台上,商家对于自营商品或服务通过直播形式展开销售的行为,如淘宝、京东、拼多多上的众多商家直播。 二是营销或推广:亦即通常所说的“引流行为”,即带货的主播本身不是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https://www.niaogebiji.com/article-499902-1.html
12.营销中的直播营销是什么直播营销是一种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现产品或服务推广的营销方式。通过直播营销,企业可以以生动的方式展示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并通过与观众的互动建立信任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和购买率。 一、直播营销的优势 1.增加品牌曝光率:直播营销能够吸引大量观众的注意力,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曝光率。 https://www.linkflowtech.com/news/3489
13.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理论一A.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B.主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C.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D.直播营销主体可以适当刷单、炒信等提升流量 5.完全以第三方对语气讲述一场直播,和主办方、主播都没有关系,文章撰写可以更随意、更博人眼球的是什么软文撰写技巧()。 A.行业资讯B.观https://www.wjx.cn/xz/25532585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