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旧准则从使用用途、使用期限、单位价值上对其定义,新准则则仅从使用用途、使用寿命两方面对其定义。在使用期限上,新准则引用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说法,比旧准则“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说法更为妥当。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1、旧准则没有涉及对“购买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固定资产的计量,而新准则指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新准则对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的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而旧准则则指出,本准则不涉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4、新准则没有涉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
5、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而旧准则不涉及。
三、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方面的差异。
2、后续支出方面: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而旧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四、固定资产处置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而旧准则不涉及这方面的规定。
关键词:折旧;累计折旧;减值
1两者在会计理论范畴的区别
(1)性质和目的不同。
累计折旧是“资产价值损耗的计量”,其实质上是成本的分配手段或分摊过程。设置累计折旧的目的在于准确核定固定资产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累计的价值转移,以求从商品销售中得到补偿。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实质则是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以“可收回金额”对账面价值历史成本作修正。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目的在于:当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使资产贬值时,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调整那些由折旧不能及时反映与调整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偏差,使资产价值得以真实反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两者对象不同。
应计折旧作为备抵项目,其对象是固定资产原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累计折旧后反映的正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则不同,其对象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并且除了特别规定的外,既包括单项资产又包括资产组。
(3)两者特征不同,其会计处理遵循的政策也不同。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相反,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损时,一般可以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在期末及时地予以调整,同时减值减损也可以在未来采用多提折旧的方法体现。所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累计折旧更加及时、灵活。
2两者在会计核算上的不同
(1)核算范围不同。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新准则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情况作出了六条规定,并增加了对资产组减值的认证。可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范围要大得多,相反,减值准备的认定和计算要比累计折旧严格得多,复杂得多。
(2)计提方法不同。
一般来说,累计折旧计提方法较多,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企业应据资产自身价值转移的预期特征以及减值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方法选择,且不得随意调整。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单一,就是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两者的计提基数不同。
原始的累计折旧以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作为折旧基数,在新准则下有了减值准备的界入,应作出变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基数是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期末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两者的会计处理不同。
3两者的联系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差异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2.23.004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隶属于基本准则之下,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必须执行基本准则,但其在会计处理上与《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有较大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的主要差异如下。
1资产类科目
1.1货币资金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外,可设置“备用金”科目,取消其他货币资金下属的固定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3个科目,且“其他货币资金”下设有6个固定明细科目。
1.2应收及预付款项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坏账采用“直接转销法”,并确定了发生坏账损失的六大标准。《企业会计准则》中,坏账采用“备抵法”。
1.3存货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价入账。《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存货的成本,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价或评估价值确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的存货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会计准则》中,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准则》中,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投资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中,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历史成本计量。《企业会计准则》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在核算“长期债权投资”时,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采用直线法。资产负债表日,不需计提减值准备。经确认无法收回的长期债权投资,应于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会计准则》中,在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债券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若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的,需计提减值准备。
(5)《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一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6)《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取得属企业会计准则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分为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7)《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不存在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8)《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若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减值的,需计提减值准备。
1.5固定资产
(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5)《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会计准则》中,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6)《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固定资产按前期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6无形资产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短于10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摊销方法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能可靠估计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出租无形资产未作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
2负债类科目
主要的区别在于长期应付款的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按未来应付金额入账,持有期间不计息。《企业会计准则》中,按实际利率折算后的现值入账,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息,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所有者权益类
3.1实收资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规定接受非货币资产的投资时,如何确定该资产性的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准则》中,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非货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2资本公积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下设“资本(或股本)溢价”一个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下设“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
4损益类
4.1销售收入的确认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应于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销售商品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办妥托收手续时即可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设置“发出商品”。《企业会计准则》中,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对已发出的商品,应结转至“发出商品”科目。
(4)《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和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和成本。
4.2劳务收入的确认
4.3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确认合同预计损失。《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4政府补助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以非货币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未对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情形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中,以非货币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4.5管理费用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为生产服务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中,为生产服务的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会计准则》中,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管理费用”。
4.6财务费用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汇兑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核算利息。《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核算利息。
4.7销售费用
4.8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固定资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9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亏中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损失冲减“管理费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亏不区分原因,净损失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以直接转销法确认的应收款项发生的坏账损失。《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计入当期损益。
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服务小企业发展的切实举措,将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吹响了全面清理会计制度的号角。预期到2015年左右,随着各种会计制度的逐渐退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将全面取代会计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3.采用历史成本、减少会计职业判断,方便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较《企业会计准则》未引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概念,全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与税法协调一致的同时,也减少会计职业判断,方便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4.小企业会计准则所涵盖的经济业务较少。例如,:股权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均未涉及。
二、与《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的主要差异
1.应收及预付款项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通过坏账准备核算,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企业会计准则》则在发生损失、确认损失及损失收回时作相应处理。
2.短期投资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仍通过短期投资科目进行简化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考虑公允价值的变动。
3.长期债券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设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主要按票面利率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设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实际利率核算,计算摊余成本,并可重新分类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测试时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范围不同,把准备长期持有,并且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纳入核算范围,主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务处理简单。《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需要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还要考虑到不同的方法核算,以及权益变动、投资减值等处理,比较复杂。
5.固定资产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在细节方面区别较大,如在自建固定资产的入账时、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价值确定、折旧范围、年限、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日常修理费、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减值都有不同的规定。
6.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考虑无形资产减值,摊销时直接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用于对外出租时的每期计提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规定要按照不短于十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7.与增值税缴纳有关的核算。小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金额,可以直接根据期末的“销项税额”加上“进项税额转出”减去“进项税额”来计算,如果存在以前期间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也要予以考虑。《企业会计准则》要重点考虑进项税额。
8.销售商品收入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托收承付方式下不区分风险是否转移而直接确认收入与成本;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中发出商品时不做处理,收到代销清单时直接确认收入与成本;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收款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具体核算未规范;销售材料结转的原材料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特殊销售行为收入的确认没有详细介绍,总的原则是“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些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差异较大。
9.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10.财务报表填列。《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对于应收预收与应付预付项目的填列直接根据自身期末余额,也不要考虑备抵科目。利润表中减少了一些项目。现金流量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除了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外,还包括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结构也不同,不需要单独提供各项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小计,仅提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即可,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单独设置其他与投资或筹资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影响
1.体现国家扶持小企业的法规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近年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尽力完善社会服务,改善小企业融资。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服务小企业发展的切实举措,将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将是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3.改善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督促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自身管理,真正提高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度,从而让银行愿意贷款,这样的话,就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从而改善了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4.加强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及促进自身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简便,操作方便。在当前小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时期,财政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必将为小企业强本固基、化危为机奠定扎实基础。
5.减轻了纳税调整负担。《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简化的同时,力求会计处理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一致。消除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减少了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众所周知,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会计主体,《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有积极意义,将会促进小企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乔元芳.略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改革[J].新会计,2011,(11).
[2]王炼.《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特点解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影响
近年来,小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小企业在提供就业、增加税收以及推动经济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相比大型国有企业而言,小企业在财务规范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与问题。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执行,这对全国各小企业的账务处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其重要职责就是对各类小企业进行审计,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推出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存在着一些影响与变化。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会计准则是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也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根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新会计准则的补充与强化,对小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有助于规范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目前,财务管理不规范是小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制约小企业后续融资与经营资金的一大弊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与推广有助于全国各小企业规范自身的财务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解决企业的后续融资问题。
(二)是符合小企业成本-效益原则的重要体现
尽管近年来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这些会计准则与制度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而制定的,对小企业的特征考虑相对较少。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推出表明了财政部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视。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仅仅只是对小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制度“瘦身”,并未有相应的标准与准则。本次新修订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应标准,避免了小企业进行财务执行的尴尬局面。
(三)也是顺应国际趋势的要求
随着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世界各国纷纷致力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英国、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2001年加入WTO的背景下,会计体系与国际接轨已成定局。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也是相应当前国际会计趋势的相应要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影响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进行的。本次新修订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区分了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也明确了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标准与依据。总的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审计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小企业的计量属性进行统一,均采用历史成本进行
原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计量属性的要求没有统一与明确,这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面临着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个计量属性都可的两难境地。本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简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小企业计量属性,明确了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的要求,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不会面临两难的境地。
(二)对外投资核算的方法也进行了简化
在企业的对外投资中,按照投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原先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没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较多且较为复杂。本次《小企业会计准则》区分了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短期投资的股利与利息记入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运用直线法进行摊销,长期股权投资运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对小企业对外投资核算方法的区分方便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也明确了审计的要求与标准。
(三)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明确了对无形资产的摊销
三、结论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针对各类小企业特征而制定的会计标准与规范,随着近年来小企业数量的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推出不仅有利于企业规范自身的财务行为,而且便利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总的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各个会计科目的核算与计量,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小企业过程中不会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提高了审计的效率,也加强了审计对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与约束。
参考文献
[1]任永平,毛丽娟.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国际现状与经验启示[J].会计之友,2011(07).
[2]杨庆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短期投资账务处理的比较[J].中国证券期货,2012(07).
[3]熊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2(10).
一、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1.统一内部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15年1月1日以后,铁路行业内部统一实行新准则,按这一标准,有利地规范了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会计报告行为,同时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资金流动,避免了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通过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处理,有利于推动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通过长期职工薪酬等核算变化,有利于保证铁路运输企业未来支付能力;通过固定资产改扩建等核算的变化,有利于做实资产价值;通过无形资产、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核算的变化,有利于真实反映经营成果,促进了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健康发展。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理念转变
3.便于了解企业状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后,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标准,大大提高了与其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可比性,大家可以通过报告了解财务状况,使报告真正成为“通用商业语言”,有利于投资者很好地做出决策,掌握企业动态,了解企业价值,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了铁路运输企业投融资工作的开展。
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的通用会计行为规范。铁路企业走向市场,采用通用的会计语言,向社会提供清晰、可理解的财务信息,才能取得资本市场参与者的理解和认同,吸引社会投资,融通资金,进而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有利于推动铁路企业“走出去”。铁路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有利于降低铁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对国外投资项目的认识,做好走出去项目的评价,落实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促进铁路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给铁路运输企业带来的变化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变化
铁路总公司修改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由2000元调整到5000元(含税)。铁路企业应当根据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将所有原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净值调整留存收益。
固定资产改扩建,首次执行日尚未完工的,改扩建涉及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被替换部分已拆除完毕的,不再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尚未拆除完毕的,应在拆除完毕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自固定资产价值中扣除。
固定资产盘盈,原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会计准则后则只能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留存收益。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面的变化
3.政府补助方面的变化
1.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1)折旧率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调整各项资产的折旧率。
(2)线上资产折旧问题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在不建新线路维持原有线路的情况下,需要对现有线路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过程中的资产如钢轨、接触网等就属于线上资产。旧的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钢轨(道岔)、轨枕、道砟不提折旧。但实施新准则后,铁路线上这些资产是否计提折旧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
(3)暂估入账资产折旧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正式交付与暂估入账差额(主要为超概部分),在固定资产正式交付时调增固定资产价值,准则前需要补提以前年度折旧,计入以前年度损益。新准则后不再追溯调整暂估入账期间折旧,原少提折旧部分将由以后年度负担,将增加以后年度支出。
2.所得税核算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把所得税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铁路运输企业由于近几年连续亏损,递延资产无法确认,但递延负债必须确认,首次执行日会减少留存收益,而在以后各期确认新负债时,需要同时转回以前各期已确认的,这就使得各期转回的金额和新确认的金额不太均衡,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整的项目多了,应纳税所得额就会有所变化,进而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
3.科研经费支出资本化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重大课题,考虑到本行业科研项目独有的特性,如何界定“完成开发阶段进入研究阶段,是否符合确认资本化的条件”这一判断标准,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4.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内部信息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自主研发的铁路财会软件的基础上,需要对二次开发的新功能模块进行大量的调整,如固定资产核算、账务管理、报表管理等,从而满足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这也是新旧准则衔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铁路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期的几点建议
1.制定衔接办法
2.组织系统培训
3.健全规章制度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制定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非常必要。结合铁路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完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所得税配套管理制度、公允价值确认制度等等,进而优化了业务流程,理清了思路,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内部风险,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转变管理理念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一、新旧会计准则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规定的差异
二、实务中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争议
实务中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混淆了产品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与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要求相抵触,违背成本核算的要求。
2.不利于Σ品进行定价。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违背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基本原则。企业的产品成本中没有反映固定资产修理产生的成本,产品成本被低估,不利于对产品进行合理定价。
3.对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好管控,人为夸大了管理费用。
三、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不同看法
1.《企业会计准则》对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体现了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可以通过预提和待摊的方式核算,给企业利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进行利润调节和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造成财务数据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新准则的规定则堵住了漏洞,也简化了实务操作。
4.《企业会计准则》对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利于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有观点认为,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夸大了管理费用,不利于进行这部分费用的管控。其实,从实务工作的角度来看,结果恰恰相反。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不可能是企业的经常性业务,如果某个企业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经常需要修理,对这部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来控制,更为简明清晰。管理费用下设“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项目进行核算、分析、管理、控制,一目了然。如果按照旧制度计入“制造费用”,结转入产品成本,由于琐碎繁杂,提取数据反而不便利。而且,这部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给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对于经常发生固定资产修理的车间,可以重点锁定,重点管理。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
三、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根据《》(财企〔2006〕478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在《》前,依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例:某金属矿山企业属井下矿山,该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井下矿山为每吨8元,原矿产量10000吨/月。2009年6月10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00元,6月26日安装完成。该同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09年6月27日,该企业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用12000元,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000×8=80000(元)。
借:制造费用800000
贷:专项储备800000
(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12000+13000=25000(元)。
借:专项储备25000
贷:银行存款25000
(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
(4)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130000
贷:在建工程130000
(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