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那些事儿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筹措有章。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足额提取。

2.支出有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3.管理有序。企业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4.监督有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

二、安全生产费用修订版主要变化

1.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

(1)新增了民用爆炸品生产企业(民用爆炸品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民用爆破器材)、电力生产与供应企业两类行业(电力生产是指利用火力、水力、核力、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以及地热、潮汐能等其他能源转换成电能的活动。电力供应是指经营和运行电网,从事输电、变电、配电等电能输送与分配的活动。)。

(2)调整了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行业范围。

(3)从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中单列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2.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适度提高了煤炭、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烟火爆竹、机械制造六类行业标准。比如: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提高矿山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由原来的2.5%上调到3.5%。

3.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根据近几年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检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等内容纳入使用范围。此外煤炭生产企业增加了冲击地压矿井落实防冲措施支出、智能化建设、煤矿智能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等推广应用支出。

4.明确财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处理方式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并专项核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

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集团母公司(一级,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可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子公司转出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处理,集团总部收到资金作为专项储备管理,不计入集团总部收入。

5.优化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机制

(1)简化安全生产费用缓提、少提审批流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2)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提取使用情况不再作备案要求。

(3)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专户核算”规定调整为“专项核算”。

(4)将监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统计制度在《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6.其他注意事项

(1)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时点:比如,对于煤炭生产企业,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基本建设煤矿,按照本节规定提取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强调本企业职工薪酬、福利不得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企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企业当年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年度应计提金额60%的,除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还应当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按照属地监管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交经企业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审议的书面说明。

三、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分录:

(1)计提安全生产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2)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费用化)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购入需安装的安全防护设备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

贷:累计折旧

四、安全生产费用税务处理

即税法上采取“据实扣除”的原则,安全生产费只允许实际发生的支出税前扣除而不是按计提数税前扣除。

五、常见热点问题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税务处理

1.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购置设备,能否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企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低于500万以下设备,比如购置一台瓦斯抽采设备,单价450万元,能否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复:可以,财税2018年第54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以在此期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存在税会差异。

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目录的资产,能否享受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资金购买的资产,用于研发活动,该部分折旧费如何进行加计扣除

如果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无论是否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即强调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按照税务处理能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准确,税务如何处理

六、案例分析

某省煤矿生产企业2022年全年产煤120万吨,根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为30元/吨,2022年全年共计提安全生产费用3600万元,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情况,其中费用化支出3000万元,购买设备形成固定资产支出300万元,资产于2022年11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一次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3年,符合税务上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1.会计处理

(1)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原选煤-安全生产费用3600万

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3600万

(2)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

①属于费用化支出,直接冲减安全生产费用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费用化支出3000万

贷:银行存款3000万

②属于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先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科目,一次性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仅需按照固定资产来日常管理。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3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万

贷:银行存款339万

借:固定资产300万

贷:在建工程-设备投资300万

借: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支出300万

贷:累计折旧300万

2.税务处理

(1)首先对于企业预提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要作纳税调增,金额为3600万-3000万-300万=300万元;

(2)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即费用化支出3000万,无需纳税调整。

(3)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可以根据企业是否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的政策,分两种情况来进行处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来选择哪种方式对企业更有利。

①一般处理方式(不选择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该企业2022年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金额=300/36=8.33万元,2022年折旧纳税调增金额=300-8.33=291.67万元。建立备查台账,企业在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纳税调减100万元、100万元、91.67万元。

②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该企业2022年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金额为300万元,无税会差异,无需纳税调整。

七、结论:企业如何使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首先,需要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按照每个行业规定的计提标准进行提取,并按照行业规定使用范围内来使用,减少监管部门的处罚风险;

其次,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来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即前面提到的根据《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6号)规定来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属于资本性支出的税务处理要建好备查台账,以便后续折旧摊销的转回调减。

最后,需要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让企业在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同时,最大限度享受税收优惠、加速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THE END
1.政策解读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最新要求解读3. 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石油、天然气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每吨原油20元,每千立方米原气7.5元;地下储气库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5%提取;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海油工程等企业按照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1.7%提取。 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11/22/c8326326.html
2.重磅!提升安全生产费用比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7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https://www.zkjan.com/news/item/27440.html
3.经营目标责任书15篇乙方的年薪收入为 元,其中包括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基本薪金为全年年薪收入的50%,按月以现金平均发放,月基本薪金=基本薪金/12;绩效薪金为全年年薪收入的50%,按照年度考核所占比例和考核结果实际对应支付或不予发放。 2.年度绩效薪金基数=年薪x50%x年度绩效系数,年度绩效薪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https://www.yjbys.com/zerenshu/4148097.html
4.大变动!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2022年12月13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印发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本次修订有重大变化。 本次修订有重大变化,总结出以下几方面: 一、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784971.html
5.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最新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inistryofEmergencyManagementofhePeople*1RepublicofChina2022年3月,有网友向应急管理部提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已经审批通过?并得到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的官方回复《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2012)16号)目前继续适用该办法的修订仍在推进https://www.yxfsz.com/view/1643448439080587265
6.大变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摘要:2022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印发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对2012年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本次修订有重大变化,总结如下。 2022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印发新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这是对2012年印https://www.ehs.cn/article-21655-1.html
7.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四条 企业内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主体,主体之间生产和转移产品和服务按本办法规定需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各主体可以以本主体营业收入扣除自其它主体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即剔除内部互供收入)的净额,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 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765369&page=15
8.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2025是怎样的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所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包含在工程造价之中,并且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方式的削减或删除,而是需要被列于标外管理项目进行管理。 然而,如果有涉及到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作出特殊规定的情况,则必须遵照相关规定执行。总承包商有责任将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且必须https://www.64365.com/zs/308446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