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政府法律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论断科学阐明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关系,深刻揭示了法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充分凸显了法治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真正落到实处,应将法治作为贯穿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条鲜明主线,以法治之力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放得活、管得住,以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近年来,我国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实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企业准入准营、经营发展、注销退出方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政务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同时,有的地方还存在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后监管不到位、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政府部门办事不够高效等问题。今年9月,中央依法治国办派出6个督察组,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内容开展法治督察,推动各地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强制度、稳预期,以法治持续提振市场信心

信心是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对经营主体来说,法治之所以能够发挥稳预期、增信心的作用,在于其能够引导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交易成本,便于经营主体基于稳定的、合理的预期对各种关系和行为作出判断和选择。以法治稳定经营主体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需要处理好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关系。若制度供应不足、部分规则滞后,会导致一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若制度频繁制定修订、打乱市场预期,可能会造成政策空转、靶向不明,让经营主体无所适从。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与法规,从经营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大数据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制度供给,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极大提振了经营主体信心。同时,也有企业反映实践中存在优化营商环境不同政策之间出现“合成谬误”、政策频繁修改、经营主体难以获知最新规定、新兴领域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

破壁垒、促公平,以法治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应当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加强中央和地方协同,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严厉打击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切实以法治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要破除妨碍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统一和优化市场监管,又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整治市场突出问题,保障经营主体发展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来说,要在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评估涉经营主体法律法规政策,防范出现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问题。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财政奖补、税收返还、出让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实施界限,破除封闭小市场小循环,推动各地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检查,防止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等领域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深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推动竞争秩序持续向好。

严惩戒、善激励,以法治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我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基本形成,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就社会信用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信用监管机制在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市场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存在信用制度有关规定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和政策文件中、有的地方和部门重失信惩戒而轻守信激励、认定失信行为较随意、失信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

切实用法治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应当以更规范的标准和程序对失信主体采取联合惩戒手段,更加善于运用激励方式鼓励经营主体守法诚信。具体来说,要加快制定社会信用建设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把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失信行为认定、惩戒措施和范围的划定等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提升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探索更多守信激励机制,对守信经营主体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评优评先、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进一步畅通失信惩戒的司法救济渠道,增强惩戒的规范性、靶向性、精准性。探索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

融中外、合国情,以法治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以法治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处理好对接国际标准与适应我国国情的关系。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通过制度规范和促进经贸活动的做法。汉朝时颁布律令将对外贸易纳入政府管理,并开放关市,鼓励边境民间商贸,促进了丝绸之路的形成;唐朝时规定海商贸易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并创设市舶制度,促使对外贸易更加繁荣;宋朝时颁布《商税则例》改变了各地税收不统一的状况,并采用税负较轻的税收政策,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等等。我们应当坚定文化自信、制度自信,既积极对接国际标准,也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立足我国国情,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制定或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以及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等法规,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利益、打造开放高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第96位跃升至第31位。同时,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薄弱点、空白区,涉外法律服务业供给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法律需求,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缺口较大,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还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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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借鉴《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借鉴意义一、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和集聚发展,是解放生产力、增强竞争力的前提和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改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https://www.zunyi.gov.cn/zwgk/zdlygk/zsyz/zhxd/202012/t20201223_68646666.html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精选6篇)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t86bqjo.html
3.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云南数字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正成为全国各地的共同选择。抓住“机会窗口”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云南数字化营商环境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是云南实现“弯道超车”的必由之路。 加强数字赋能 提升云南数字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数字技术迭代突飞猛进亟待数字化营商环境与之同频共振。近年来,云南从数字农业到工业https://m.yunnan.cn/system/2023/10/13/032791043.shtml
4.江苏省委书记用“三个关乎”“三个影响”,强调这两件大事他说,“作风建设关乎党的形象,关乎发展信心,关乎事业成败;营商环境直接影响企业信心,影响经营主体发展,影响发展质量。”一番讲话既深入分析形势,也直面存在的问题,震撼人心、引人深思。 干部作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代表着营商环境。小编注意到,江苏多年来一直在机关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营商环境在全国有口皆https://www.xhby.net/tuijian/202303/t20230330_7885665.shtml
5.营商环境心得体会(通用25篇)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https://www.jy135.com/xindetihui/2352627.html
6.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加强涉企案件执行工作的思考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涉企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如何进一步加强涉企执行工作,提高执行质效、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是法院执行工作必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6/id/73530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