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江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数为93485人,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99157人,占任务数106%,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数为43185人,截止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外出务工人数48751人(其中区外务工人数17944人、县外区内务工人数10579人,县内务工人数20228人),占2019年外出务工数115.1%,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贫困劳动力就业排查,有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录入国扶系统。
提供免费包车点对点输送服务。从2月15日开始,积极主动跟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企业对接,研究劳动力输送方案,开展点对点输送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组织免费包车75车次“点对点”输送共1864人(其中贫困户704人)。其中输送广东方向57车次,共1526人,贫困户569人。3月19日国家移民局携手上海振华重工第一批共输送60名农民工前往上海振华企业务工,此条信息在央视《新闻30分》、《新闻直播间》、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柳州电视台、南国今报等多家重要媒体进行报道。
我县因地制宜的在各乡镇各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截至目前,三江县累计建设就业扶贫车间49家,正在运营的就业扶贫车间43家,车间实现就业人数1196人,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736人。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运营的扶贫车间9家,就业人数596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438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乡镇企业申报扶贫车间,有效利用扶贫车间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带动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
鼓励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创新开发其他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兜底解决贫困人员就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9250人,其中开发临时性扶贫公益岗位5636个,非固定性公益性岗位2686人(其中南站164人),AB类公益性岗位840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及临时性公益岗,兜底就业困难贫困户。
1.实施“精准培训”计划。按照《柳州市脱贫攻坚职业技能培训帮扶三年行动(2018-2020)》(柳人社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三江县2020年就业扶贫培训方案》,进一步推进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技能、创业培训班109期,培训人数4843人,贫困户3050人,其中创业培训2期,培训人数56人,贫困户27人;技能培训102期,4364人,其中贫困户2897人,培训券培训5期,229人,贫困户20人。
1.“政银合作”支持创业金融帮扶。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劳动力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市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解决贫困农村劳动力创业急需资金。今年截至目前,我县审核申请贷款项目200余个,审核通过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120笔,金额是1539万元。
2.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截至目前,认定市级农民工创业园1个(三江县茶叶城农民工创业园),县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三江县茶叶城创业孵化基地、三江县江湾一品创业孵化基地、三江县布央旅游创业孵化基地、三江县大润发购物广场创业孵化基地、三江县天江丽都民族街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入孵企业200余家创业发展,间接带动贫困劳动力增收致富1500余户。
3.今年7月下旬开展就业帮扶“上海国际机场招录”工作,5人到岗;今年10月20日召开了“地上铁(深圳)有限公司物流司机专场招聘宣讲会,11人到岗。
(四)创新和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县各行政村、易安点建设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通过举办远程视频服务平台专场招聘会,培训农劳动力使用服务平台系统,为农村劳动力(以贫困农村劳动力为重点)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社保、维权、金融、农村公共事务等综合服务。目前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基本可以正常操作使用,并对管理员进行初步培训。
2.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村劳务工作站和易安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设。目前已按场地、人员、设备、网络、流程、经费的“六有”标准,建设完成500人以上的7个易安点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同时已落实152个行政村及易安点配备A类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劳务输出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作站和服务站的职能作用,下一步将按照服务全覆盖标准继续推动平台建设。
3.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动员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参与贫困村农村劳力劳务输出工作。根据《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已对接广西睿航劳务有限公司、柳州市泽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市力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推动我县农村富余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
4.创新贫困劳动力公共服务动态监控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三江县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结合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两清”台账、社保缴纳台账等数据库,建设我县贫困劳动力公共服务信息统计查询系统,实现我县贫困劳动力各项公共服务指标落实情况动态管理信息化。
三、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今年我县五险扩面征缴人数和基金征缴收入任务较去年均有所提高。
截止2020年10月,追回机关事业养老逾期办理退休死亡保14人,涉及金额7.981744万元,追回率为100%;发放死亡抚恤金68人,涉及金额752.36874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后继续领取待遇770人,涉及金额251.911193万元,追回金额251.675629万元,追回率99.91%。全县发放村干养老保险补助金额156.91万元,发放人数613人;完成企业职工供养人员人脸识别认证179人,确保了企业职工供养人员待遇的发放;完成在职人员基数申报单位390个,完成基数申报工作;继续推进社保卡制卡工作,我县目前已制卡352886张,激活164916张。
1.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补贴,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0年我县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共354.87万元。其中发放失业金累计人数252人,金额163.03万元;发放物价补贴金额7.09万元;发放一般稳岗补贴116家企业,受惠职工人数2268人,金额76.67万元;发放应急返还5家企业,受惠职工人数210人,金额78.79万元;技能补贴1人,金额0.1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人,金额0.09万元;失业代缴医疗费991人次,金额29.10万元。
2.落实减税降费。今年两会发出减税降费强烈讯号并紧锣密鼓实施,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作用。全县中小微和个体工商户共250家3226人落实了单位应缴部分免缴政策,从2020年2月至8月免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1220.03万元,免缴失业保险为47.09万元,免缴工伤保险为35.31万元;全县民办非企业19家92人落实了单位应缴部分减半征收,从2020年2月至6月减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25.83万元,免缴失业保险为0.29万元,免缴工伤保险为0.12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83503人,参保入库率100%;全县60岁以上(含)老年人共49520人,待遇发放率100%。
2020年缴费人数为120708人。县级补贴金额7652038元。其中:1、普通人群县级补贴人数47724人,金额354088元。2、重度残疾、五保代缴补贴人数1953人,金额195200元。3、低保户代缴补贴人数127人,金额12350元。4、计生人群代缴补贴人数4309人,金额430900元。5、贫困残疾人代缴补贴人数2147人,金额214700元。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448人,金额6444800元。代缴部分直接计入个人账户,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规范人事人才管理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发〔2008〕15号)文件及《三江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工资确定方案》(三人社发〔2016〕90号)文件精神,办理我县临时聘用人员的聘请、续聘与解聘工作,2020年我县新聘请的临时人员有107人,办理续聘手续的有411人,办理解聘手续的有83人。
我县在市人社局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的带领下进行了2020届区级“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在2020届区级“三支一扶”获得40个名额,目前第一批34人已上岗。为做好“三支一扶”管理工作,积极了解每一位“三支一扶”的基本情况,2020年中有4人辞职,10人期满,大部分均已考上县内、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单位,仅有少部分选择升学或者自主择业。截至目前,我县仍有79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其中市级32人,区级47人。
1.根据人社部发[2006]58号、国人部发[2006]59号文,对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称职以上的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档次、薪级工资,涉及人数5299人,人均增资85元/月。
2.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70人。其中干部55人,工人15人。
3.办理领取死亡丧葬费、抚恤金56人,审批金额5790212.44元。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6人,审批金额13472元。
4.申请干部退休房屋维修费人数29人,金额50750元。
5.办理工龄认定356人。
6.办理人员调动工资转移手续96人。
7.为新录用人员办理工资确定561人。
五、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治拖欠工资行为
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重点严查拖欠工资的行为。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发现、早消除的原则深入基层工地一线进行专项检查。1.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联合检查1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1次,共检查项目工地和用人单位65户,涉及务工人员3997人,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全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全年接待举报、投诉19件,移送处理12件,快速协调处理3件,立案受理4件(其中已查处办结2件,正在调查处理2件),结案率达100%。
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我们认真做好来访咨询,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一一登记,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的事项告知其维权途径,1-10月接待来访咨询累计250批712人(次),其中初访246批675人(次),5人以上集体访57批473人(次)。同时及时办理“12345”市政府热线投诉事项的处理答复和网络舆情的核实处理工作,1-10月办理“12345”市政府热线处理答复意见24条,核实处理网络舆情信息5条。全县没有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三方监管工作,2020年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在准入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缴存到账25笔,存入保证金375.67万元。审核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账户79个6617884.35元,依申请审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材料,交局财务室办理转账退还保证金本息共18笔1904.5万元。
今年柳州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三江县分中心运行以来,采集和录入信息的企业有323家,录入接待咨询信息17条,录入投诉案件处理信息2条,受理“12333”投诉转办(指派)案件1件,处理预警信息75条。
劳动监察大队与县总工会通力协作,指导和督促已建会企业与工会组织通过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目前部分企业正在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预计11月初全县完成已建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95%以上,其中25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0份,签订率91%以上,力争略超额完成柳州市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和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科工贸局三方四家开展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点对点培育民营企业2家,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担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年内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2次,研究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迎检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工作台账和落实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1次,开展春节前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全面梳理排查、集中整改“回头看”、加强宣传教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经清零,在建项目落实八项考核指标覆盖率基本达标。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没有发生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
六、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工伤问题、案件
1.今年至今我院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8件,其中案外调解11件,立案受理47件,已办结36件,裁决结案5件,其余的为调解或达成和解结案,另不予受理7件,累计涉案金额43.02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57人。所办理的案件都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不存在拖延处理、影响当事人维权的现象。
2.全年接受工伤问题咨询60人次,受理工伤案16件,办结16件。
(二)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积极运用调解思维,促进调解结案,提高调解结案率,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年来,本院坚持“调解为先,能调尽调”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一些简单案件还未进入仲裁程序已在立案前调解结束,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讼累,提高了便民服务效率,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积极与本县法院沟通,做好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探讨交流工作。今年至今与本县法院有关法官进行了三次案件交流工作。通过裁审衔接交流,提高了我院仲裁员的办案业务能力。
(七)为提升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今年至今共3次委派有关仲裁员参加区厅、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我县经济总量少,没有工业企业,社会保险征缴扩面难度大。
(二)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比较大。欠费大多数是名存实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经济能力清理欠费。
(三)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经办力量薄弱,人员队伍不稳定,影响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推进。
(四)由于宣传工作不够、稽核力度不到位,各类企业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淡薄,参保积极性不高。
(五)建筑业工伤参保,需要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需要县住建局等其他部门配合大力支持
(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有待加强,劳动监察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处置和信息录入工作还不够及时。建筑市场秩序混乱,还存在“三包一靠”现象,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劳务报酬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七)窗口人员配备不足。县人才中心窗口负责多项工作,近年档案数大幅度上升人员流动性加大,整档工作困难程度加强,工作人手不够,加大了窗口工作人员的难度。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档案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八)仲裁院仲裁员队伍建设及业务能力提升步伐较慢,工作方式方法有些陈旧,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开展力度不够。
八、2021年工作计划
1.创新途径,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农民工远程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2.多措并举,积极搞好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要求,积极拓展就业岗位,扩大就业。
4.加强创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我县众创空间的良好发展,充分利用我县工业园区的发展为契机,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和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突破口,通过整合创新资源,重构创业政策制度,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潜力,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全县建成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根据机构改革总体要求,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全面清理社会保险数据,逐项对移交数据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补充和修正,确保数据交得出、用得上,确保群众参保征缴和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让广大缴费人和参保单位满意。抓住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着力开展“七个推进”。
1.推进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
2.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
3.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
4.推进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5.推进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加大稽核力度、督促企业参保缴费。
6.推进村级就业社保综合服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建设。
7.推进“阳光社保”工程建设。打造阳光社保、便民社保。
1.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存档、整档流程和效率,借鉴其他县区档案管理经验,使用案管理系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三政发[2008]15号和三人社[2016]90号)文件要求,完善临聘审批的程序、文件要求等工作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临时聘用工作。
3.进一步推进基层人才培养,提升人才综合素质;积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的工作,促进应届毕业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岗位上,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型人才的出现。
4.做好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指导应届毕业生及时在系统上自助报到,并及时审核已报到的毕业生;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及意愿,了解就业困难原因,并有针对性地为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
5.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服务意识,窗口股室要坚持“对党忠诚,对群众真心,对事业负责,对自己严格”的行为准则,继续抓好“窗口”规范化服务和日常工作管理,严格遵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和考核制等,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及效能的满意度。注意“窗口”工作文明用语,严格执行“两立、三声、一伸手”,保持“窗口”及办公室卫生清洁,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1.规范办案程序,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率。依托广西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开展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和“一网一门一次”服务,进一步依法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程序和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预警处置工作,及时录入咨询事项信息。
2.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根据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工资支付行为。
3.进一步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处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情况检查和督促整改。抓源头治理,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对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化解,限期整改,巩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成果。
4.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和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交流学习
1.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在增加数量的同时,努力提升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具体方案:(1)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按规定配足专职仲裁员,并注重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聘用兼职仲裁员;(2)积极派送仲裁员参加区厅及市局组织的仲裁员培训,争取委派有关人员到市仲裁院跟班学习;(3)加强与本系统交流,提升仲裁员的业务能力
2.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特别是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