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全国的真人秀节目"快乐男声"也在此时迎来了全国总决赛。最终,陈楚生凭借自己出色的实力和良好的观众缘,一举夺得总冠军。
彼时的陈楚生,正与自己的经纪公司天娱传媒两情相悦,金光闪闪的未来之路似乎已在他面前铺开,如果一切顺利,双方一定会彼此成就,名利双收。
然而,蜜月期并不长久,仅仅一年半之后,就发生了媒体口中的陈楚生在2008年底跨年演唱会上的"不告而别"事件,后来更是发展为围绕双方解约展开的一系列复杂至极的法律纠纷。
双方你来我往,在法庭和仲裁庭上展开激烈对抗。为了警示其它签约艺人,天娱在此期间提出了在当时算是天价的3000万元的高额赔偿请求,更是在之后就几个协议反复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穷尽了能走的所有法律程序,直到2012年双方才互相妥协全面达成了和解。
至此,陈楚生背后这位"头很铁",敢来长沙与当时如日中天的天娱做对抗的神秘律师终于出现在公众眼前。
周俊武律师,国内娱乐与影视传媒法律领域最知名的律师之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曾代理过多起明星艺人解约案件,人送雅号"周公"。
周俊武曾经多次荣获各家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榜单的推荐,2020-2022年,他连续三年荣登钱伯斯亚太法律指南/大中华区法律指南,并连续两年获得Band1推荐。
2022年,周俊武更是和他团队的另外两名律师陈曦和米新磊,一起登上了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榜单,创造了"一门三杰"的佳话。
娱乐法律师有何特别之处?杰出团队如何炼成?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采访了周公团队。
明星团队长成记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访律:周律师好,先来简单介绍一下您自己和您的团队。
周俊武:我从1994年成为律师,多年来一直主攻影视文娱、互联网及TMT(科技/媒体/通信)、知识产权等领域,团队业务涵盖诉讼、仲裁、非诉等多个类型,我们团队的客户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这样的政府部门,也包括京东、腾讯、北京环球度假区、环球影业、康泰纳仕、欢娱影视、中国国家话剧院等在内的一批知名互联网、影视、文娱、游戏、新媒体公司,另外也有导演、演员、歌手、运动员、网红等众多文体界名人。
不谦虚地说,我们团队是目前行业中知名度和认可度都非常高的娱乐法团队,连续多年荣获钱伯斯、ALB、LegalBand等媒体在传媒与娱乐、TMT等领域的推荐律师奖项。
这个团队专业非常出色,凝聚力也很强,让我感到十分自豪。
访律:您们三位都是如何开始接触娱乐法的?
周俊武:我是在1998年到1999年间接触到这一领域的,当时娱乐法还是一个"冷门专业",甚至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娱乐法"概念。事实上,"娱乐法"一词是我在创作《星路律程-行走娱乐圈法律之道》一书时,对国外著作中的专业名词进行翻译时最早提及的。
2004年,我给中国对外文化演出集团做法律顾问,总经理张宇对我说:"周律师,一定要好好做娱乐领域,在好莱坞最牛的两种律师,一个是做并购的,一个是做娱乐领域的。好莱坞的顶级律师已经不仅仅提供法律服务了,他们介入的层面很深,能左右项目的走向。"这也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让我进一步去了解这个行业、思考这个领域的未来发展。
陈曦:我是在2005年硕士一毕业就加入了金诚同达,当时周律师就在知识产权部。2009年他指导我一起代理了陈楚生的案件,我发现在跟他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学到很多东西,也很仰慕周律师的专业素养,在他组建自己的娱乐法团队时就顺势加入了。
2008年,周律师出版了一本书叫做《星路律程-行走娱乐圈法律之道》,在没有什么成型的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搭建起了娱乐法的艺人经纪体系,可以说奠定了他在国内娱乐法的泰斗地位,我看到之后就对这个团队更感兴趣了。后来我读完研究生拿到学位时,刚好有一个契机可以转部门,我就如愿转到知产部来到了周律师麾下。
神秘的娱乐法律师
访律:作为顶级的专业娱乐法团队之一,能谈谈这一领域的独特性吗?
周俊武:很多人对我们的工作感到很好奇,一方面觉得我们每天代理那么多艺人解约官司,一定能接触到很多八卦或者娱乐圈的光陆怪离,另一方面又觉得我们追星的同时就能把钱挣了,工作轻松又容易出名。其实但凡这么想的人,可能是影视剧看得有点多。真实的娱乐法律师的工作虽然不乏有趣的一面,但肯定不会是这么抓马的。
首先,我们对客户隐私的保护要求很高。我们不能八卦,这是职业要求,我们在这方面是有"行规"的。而且也要避免借艺人进行自我营销,尽可能保持低调。见了艺人,我从来不在社交媒体上发照片,我们最多是在简历中提一下艺人的名字,表示曾经给这个艺人服务过,但具体服务的内容未经许可,都应保密。
当然,很多客户作为公众人物,大众还是有很多渠道能够了解到他们的一举一动,但这不是我们能够泄露客户隐私的理由,而是更应该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工作中全方位为客户考虑。例如合同应该如何签、律师函应不应该发、由经纪团队发还是由律师发、怎么措辞等等,都不仅仅要考虑法律问题,还要从舆论角度、宣传角度去考量对客户的影响,然后提供我们的建议。毕竟公众人物身在聚光灯下,要尽量考虑得细致和全面,我们要对他们的演艺生涯负责。
其次,不管哪个领域,如果想要做到出色,律师不仅要懂广博的法律知识,还要了解行业。具体到娱乐法来讲,很多法律领域有针对该领域的专门法,但是中国其实是没有哪部法律叫娱乐法的,娱乐法是一个行业法的概念,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基于娱乐产业的运作,去对应适用的各种法律规定,比如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甚至刑法,所以我们要去学习非常广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而从行业来说,不管是非诉业务的处理还是诉讼业务的解决,都要求我们必须非常了解娱乐行业的运作情况,比如我们给一部电影提供法律服务,就要对电影的整个拍摄过程非常了解。从筹备、融资、拍摄制作到宣传发行,各个环节都可能会发生问题。所以在设计合同、修改合同、谈判过程中,要针对性地提示到法律风险点,尽量避免以后的"暴雷"。娱乐行业除了影视,还包括音乐、舞台剧、体育、艺术、游戏,每一个领域都呈现出不同的样态,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和钻研。
再次,娱乐法领域有些特殊的案件,对律师的责任感有更高的要求。比如说艺人与经纪公司的解约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到艺人未来的职业生涯,这种压力和责任感,让你感觉是在背负着一个人的命运在前行。这是很多别的领域的案件不一定会有的特点。
周公团队的"一门三杰"
访律:您们三位今年同时登榜钱伯斯,创造了"一门三杰"的佳话,您们是如何做到的?
周俊武:这些奖项说到底都离不开客户的认可,而客户的认可都是靠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尽职尽责的态度积累起来的。这么多年以来,不论案件大小,我们都会尽全力做。客户利益至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唯有走正道才会取得长远的成功,这是我们团队的核心服务理念。
一旦代理客户,无论是涉及知识产权领域、影视娱乐行业、大型电商企业,还是近几年爆火的网红经纪"MCN"公司,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领域,对每一个案件或项目,我们都会全力钻研,不仅透彻研究法律,也结合案情深入了解不同领域的知识和规则,我们深信,只有这种做一个案件就精通一个领域的工匠精神,才能不放过每一个可能有利于客户的方案和法律观点。
我们也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自己利益之前,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更愿意努力促成和解,而不是故意引导客户进行诉讼,即便这样可能会失去代理案件、收取律师代理费的机会,也会失去利用客户的案件为自己争名得利的机会。因为我相信,对客户来说,诉讼的最优解决方案不是胜诉,而是无讼;非诉项目的最好结果不是一味的规避风险,而是要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之下促成交易。律师就应当最大化客户的利益,而非自己的律师费或名声。
律师是否用心,客户是能够看到的。在案件结果之外,我们的专业水平,我们对客户的责任感、对案件的付出,都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我相信,这些理念和我们一直以来贯彻的行动,是得到客户认可的根本。
陈曦:这么多年跟随周律师,我们有机会看到一些他自己可能都未必意识得到的东西,就是他会在案子里面陷得很深。他会抛开律师自己的一些得失,去帮客户站在他们立场上分析最佳的解决方案和策略,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会一直在那里琢磨如何解决,下一步怎么走,并时常找我们讨论解决方案,有时候客户自己都灰心放弃了,他仍然不放弃,还劝导客户。
这种付出当然会让客户感动,我们看到很多客户在这个过程中跟周律师成为了朋友,并且之后在有机会的情况下都会尽量去推荐我们团队,因为他觉得我们团队的律师很有责任心。这个是我这么多年观察的周律师,或者说是我们团队的一个文化,因为周律师自己是这样,所以最后传导到大家那里也觉得应该这么去做律师。
米新磊:除此之外,我们三人今年能够取得这个成绩,我感觉也是因为我们团队整个的工作氛围使然。
首先,我们团队做每件事情都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这和周律师对我们平日的影响分不开。他是个完美主义者,甚至有时候连有人桌子乱,案卷没整理好这些在别人看来是小事的细节他都会管,更不用说我们经手的每一个案件。
这是他的理念,他自己是这样做的,也用这个标准来要求整个团队。这一度让我们倍感压力,但是现在回头看一下,当你适应了他的标准,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更好的自己。现在,完美主义、细节控已经内化成了整个团队的风格。
另外周律师在团队管理上也十分有一套。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之前在管理方面做得比较弱,有些团队表面上叫做团队,实际上是合作关系,其实还是各干各的。而对于我们团队的管理,周律师融入了一些互联网等成熟公司的科学管理方法,比如,我们分工明确,每周有例会,有内部培训,有周报,周三还要开一个调度会,按照项目进展情况把当周的工作重新进行调整。
所以周律师常说,我们团队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团队,是大家拧成一股绳为一个目标去做每个案子、每件事情,这个是难能可贵的,我认为也是我们可以和周律师一起登榜的重要原因之一。
卓越律师团队的成功秘诀
访律:周公团队声名在外,风格十分鲜明。团队成员在专业过硬的同时,能看出眼睛里都透着对工作的热情,能展开讲一下您们的团队文化吗?
陈曦:当然,我们的团队文化有5点。
第一个是善意坦诚,有问题直接提出,但应该是善意的,不能做人身攻击;
第二个以事为先,考虑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解释没做好的原因;第三是就事论事,提出建议、发言都是为了做事,而不是为了个人的面子或证明自己是对的;第四是自我驱动,要有自我驱动意识,而非被动的状态;第五是问题思维,律师应该始终是在想办法解决问题、解决麻烦,每做一件事情要考虑如何解决接下来的麻烦和问题,不服输。
我们把这5点放在每周例会的进度表最前面,这样开会之前所有人就都能先看一遍。
比如,我们一上来就会带着助理去见客户,而且在工作上对他们的要求标准也会比较高,他感受到的压力会很大,但这可以激发出他对工作的热情和斗志,促使他做得更好。
有的律所和团队会觉得,我把人招过来,用不好可以再招新的有能力的人。但是这不符合我们的团队文化。我们所希望的是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大家在一起共同做一件有趣的、有意义的事情。
米新磊:我们团队和周律师本人一直在传达的一个理念,就是要愉快地工作、快乐地生活,这样你才能够有热情把工作做好,而不是说让每个人成为一个工作的机器。
但这里面有一个区分,因为很多人其实不是对法律感兴趣,而是对娱乐感兴趣,比如线下追星,这个时候我们会让他考虑得更清楚一点,因为娱乐法毕竟是一门法律,你的核心工作是律师的工作,所以跟你想象的很多光鲜亮丽的东西还是有差别的,你要具备律师的素质,而且也要足够勤奋和踏实。
我们团队也有追星女孩,她觉得做律师工作的同时还能看一下娱乐圈这些东西,她自己很满足,所以就算加班也乐此不疲。
一个公众号的"七年之痒"
访律:我们注意到您们的公众号"周公观娱"做得风生水起,据了解今年正好是它设立的第7个年头,能讲讲这个公众号的前世今生吗?
我认为律师不能满足于"有什么卖什么",而是要将你所能提供的服务传达给客户。通过给客户进行宣传讲解,让他了解你能做什么,在客户心中占据一个独一无二的认知,这就是营销学中最重要的"定位理论"。所以当初公众号的设立目标之一,就是希望输出娱乐法专家的形象,以及整个团队的专业形象。在这样的动因之下,"周公观娱"诞生了。
公众号本身可能并不会带来直接的收益,但正因为连续不断地每周去推送,才让潜在的客户和娱乐圈人士认知到我们团队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提高了团队辨识度,提升了我们的专家身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米新磊:这也符合我们一贯的主张,做就要做好。对我们来说,运营一个公众号难度是很大的,因为毕竟我们的本职工作还是做律师业务,公众号是本职工作以外的部分,尤其是在律师工作很忙的时候,很容易放弃公众号的运营。
行业未来之我见
访律:祝您们能越做越好!最后,您们认为娱乐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近些年来的发展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和趋势?对于这两个领域的从业人员您们有什么样的建议?
周俊武:从行业整体来说,都是呈现出一个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需要和重视法律的态势。娱乐行业的前十年可以说是黄金十年,尤其是从2014年、2015年开始,整个行业处于蓬勃向上的阶段,资本都争相涌入这个领域,也创造了很多行业佳绩。比如说电影,从2011年全国总票房100亿,到2019年全国电影总票房642.66亿元,目前,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银幕数量、观影人次均位居世界第一。
但是蓬勃发展的同时,很多问题都会暴露出来,靠行规、靠人情的模式不再适用。近两年的娱乐行业仍处在深度调整期,大量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公司面临淘汰;税务风暴、封杀令频出、监管趋严、行业内纠纷频发等因素,都也让娱乐行业对于合规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律师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
知识产权法领域也是一样的,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持续推行实施,以及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越发重视,未来大有可为。对于这两个领域的从业人员来说,要迎接未来的机遇,最根本的还是要修炼好自身的"内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其中,知识产权是娱乐法里面很重要的部分,近年来文娱行业经常说的大“IP”其实就是知识产权的体现。无论是影视作品、音乐、游戏、舞蹈、直播和短视频,还是文娱行业的其他细分领域,都离不开好的内容,离不开知识产权。这些业务对律师著作权方面的基本功是要求非常高的,此外,商标也是经常会涉及的领域,都需要律师对此有足够的钻研。
我觉得,成为行业律师不仅需要独到的眼光和全面的业务能力,同时也要有"熬"的精神,并且对你深耕的行业有发自内心的热爱。每个律师,尤其是行业律师,在最初开拓业务时都必然会经历痛苦的爬坡阶段。业务量不足、行业前景不明朗、服务土壤不成熟,律师总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考验,每次失败其实就是新的挑战。要善于从本行业和自己的服务中发现乐趣、获得营养,才能坚持下来,成为一名优秀的行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