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事以法治之力护航网络强国建设立法

2024年是我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30年前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并颁行了第一部涉互联网的行政法规,由此拉开了网络法治建设的序幕。此后,我国快速经历了从门户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到智能互联网的迭代。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十年来,网络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能。值此之际,国家网信办牵头专门组织力量编纂了《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不仅为回溯、总结我国网络法治建设情况提供了全景性视角,也为洞悉、凝练中国特色治网之道提供了系统性参考。该报告既呼应了运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全球普遍共识,也从制度建构层面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网的价值关怀

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首先是保障公民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净化网络生态的必然选择,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重要体现。进入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不断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具体而言:网络法治要“固根本”,以人民意志打造良法,夯实网络空间的法制基础,为网络强国建设搭建“四梁八柱”;网络法治要“利长远”,防于未然、治于未萌,前瞻性地应对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风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数字生活的新需求;网络法治要“稳预期”,对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行充分把控、预测和治理,通过法治划定网络参与主体的行为边界和尺度,从而形成智能社会的稳定运行机制。

上述法治的三项保障作用是有机统一的,网络时代的“稳预期”同时包含了“不变”与“变”的双重要素:一方面是通过“固根本”实现法的安定性,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融贯于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并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的综合治理体系之各环节与全过程;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利长远”来实现法律对网络时代的适应,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适时将关涉民生福祉的危害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以变革来达致再度稳定化。这种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使我国的网络法治建设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塑造与规范逻辑,展现出中国特色治网模式的稳预期功能以及在理念与范式上的优势,有利于助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回应信息文明,依法治网的多元探索

坚持守正创新,依法治网的制度方略

如今,我国已跻身于数字化发展的世界潮流之中,通过立足自身发展实际,作出契合时代发展的命题提炼和制度建构,推进网络法治理念、方法、模式等全方位创新。具体而言:一是理念重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持续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方式重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传统的立法范式具有泾渭分明的部门法特色,难以为跨部门法的涉互联网问题提供整全性规制,故而有必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领域性立法为导向,形成具有整合性效果的包含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与事后追责的系统性机制。

三是模式重建。我国以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模式,积极推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在智慧司法的探索中,依法解决新型网络纠纷,加强网络犯罪惩治力度,有力保障网络主体权益。对于涉案人数多、涉及面广的网络犯罪案件遵循分类分层处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特别是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与发展,展现互联网司法治理的“中国智慧”,成为国际社会认识了解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

良法善治护航。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治网之道。面向未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势必还会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我国将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以法治力量护航网络强国建设,为数字中国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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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互联网+”和O2O驱动下,法律行业的创业如今是怎样的局面?互联网+法律服务这个领域问题多多,甚至举步维艰,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找对方法。 2015年,曾被称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元年,也是众多创业者的出发点所在。但当许多人真正动手进行互联网+法律创业,却发现这个领域问题多多,甚至举步维艰。 今天,我想深入谈谈这个产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否则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https://www.tmtpost.com/2573607.html
2.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国务院在今年7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成为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为律师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业务的拓展搭建了巨大的舞台,对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https://www.hnlawyer.org/news/1975.html
3.理论新窗口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网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及时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废止过时规定,在明确界定不同主体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促进各方利益协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立足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与发展趋势,提高立法的针对性,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M1MjM2Mg==&mid=2247540746&idx=2&sn=f10a220497ab04438e43e12beb3764c8&chksm=c36d4e9176a515af3e04dbb85c10639a7ec94b0a0a84d028ba7a1402b69509a0dac6b1c246ce&scene=27
4."互联网+法律"线上服务平台研究法信"互联网+法律"线上服务平台研究 期刊名称: 《法制与社会》 期刊年份: 2020年 期号: 26 页码: 132-133 作者: 朱泉钇;于秀丽 作者单位: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 关键词: "互联网+法律" 线上服务平台 价值 未来趋势 设计方案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登录或注册。http://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758286
5.成都首个“互联网+”社区法律服务平台投用那么,这个不同寻常的社区法律服务O2O平台是如何运行的?据了解,打造肖家河社区法律服务“线上”平台,肖家河引入“律金刚”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并与该平台联合“订制”社区法律服务卡,每户建卡家庭都有一个法律咨询通道和一个后台数据档案库。据悉,这个以互联网+理念构建的法律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的“线上”服务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95/2015/6/17/10339889.shtml
6.“互联网+”时代我国互联网发展政策法律七点建议蔡雄山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 高级研究员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近年来,以移动互联网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article/1056507
7.“互联网+”赋能土苗山寨公共法律服务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平台设有智能咨询、智能文书、公证服务、案例查询、人民调解、仲裁服务等服务模块,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律师免费咨询法律问题,查找身边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 笔者了解到,通过平台“智能咨询”模块输入婚姻、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相关问题,系统3分钟完成问题拆分,3秒内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191338
8.“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总结20240307170947.pdf网信息服务相关主体和行为。该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 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 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307/8056130044006043.shtm
9.苏宇:“信息技术+法学”的教学研究与平台建设:一个整体性的观察2004年,第一家非在编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成立,此后几年间,此领域新增的平台寥寥无几。自2015年起,这一领域的平台建设明显提速,当年至少有10个内部科研机构建立。此后直至2020年,由于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安全等热点主题研究持续“走强”,每年成立的非在编科研机构数量均达两位数。根据周辉、徐玖玖的https://www.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26507
10.市经信委一行莅临我会就“互联网+”法律问题交流座谈9月8日上午,市经信委副主任傅新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张英处长、杨立哲、孙德功一行莅临市律协,就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座谈。市律协副会长周天平、副秘书长刘小禾以及市律协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李志强、陈瑛明、陈巍、马远超、吴卫明、王展、游云庭律师参加座谈。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e1462bbccc124f758fdde0189bc5a1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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