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缺失安全意识淡薄“互联网+”考问我国网络安全

【赛迪网讯】刚刚过去的五月,陌陌、网易、支付宝、携程旅行网、艺龙旅行网、招商证券、同花顺、齐鲁证券等互联网企业因各种原因接连出现服务中断的现象,在6月1日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周启动之际,给政府有关部门、互联网企业以及广大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网络安全教育课。

企业对网络安全不够重视

“互联网+”时代带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们的工作与生活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其开放、自由的特性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的网络安全问题。

中国电子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采访时认为,互联万企业的网络安全问题已然直接影响到了“互联网+”行动的落实实施,进而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他表示,近期频发的网络安全事件反映出我国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意识不足,落实国家有关部门以及行业的网络安全标准不够充分,容灾备灾能力有待提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的有关规定,联网线路实施双路由备份方案,备份线路的提供者不得为主线路运营商;如果与同一运营商合作,需要采取不同专线的方式,即如果使用光纤接入的SDH电路作为主线路,那么备份线路应使用基于铜线的DDN或者FR中继业务。

虽然,支付宝、携程等企业在安全事故后均表示,用户资金安全、信息等不会受到网络中断的影响,但是对于用户最关心的由于网络中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任何方面的答复。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短信诈骗、吸费诈骗等网络诈骗事件日益增多。据《我国公众网络安全意识调查报告(2015)》显示,遇到过网络诈骗的的被调查者高达55.18%,62.12%的网民将个人信息泄露归因为法律缺失或管理疏漏。

据悉,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然而,在6月3日,在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周电子认证服务应用研讨论坛上中国电子认证服务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原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季金奎指出,在我国信息化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迄今为止真正意义上的唯一一部法律。

全民参与才能保障网络安全

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6.5亿,同时在世界前十大互联网公司中,中国公司已经占据4席,成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大国。

丁丽萍表示,大数据带来的整体性变革,使得个人用户很难避免个人隐私信息被全面暴露的风险,谷歌公司著名的街景服务曾引发许多摄影对象的抱怨,他们要求谷歌在街景画面中屏蔽掉自家住宅或商铺的图像,但虚化后的阴影与周边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促使一些歹徒寻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提示,按图索骥地登堂入室。

同时,传统线下企业的数据保护方式失效了,只要用户使用智能手机、上网购物或参与社交媒体互动,就必须将自己的个人数据所有权转移给服务商。更为复杂的是,经过多重交易和多个第三方渠道的介入,个人数据的权利边界消失,用户的个人的隐私保护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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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互联网+”和O2O驱动下,法律行业的创业如今是怎样的局面?互联网+法律服务这个领域问题多多,甚至举步维艰,想要获得发展,必须要找对方法。 2015年,曾被称为互联网+法律服务元年,也是众多创业者的出发点所在。但当许多人真正动手进行互联网+法律创业,却发现这个领域问题多多,甚至举步维艰。 今天,我想深入谈谈这个产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否则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https://www.tmtpost.com/2573607.html
2.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国务院在今年7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成为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为律师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业务的拓展搭建了巨大的舞台,对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https://www.hnlawyer.org/news/1975.html
3.理论新窗口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网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及时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废止过时规定,在明确界定不同主体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促进各方利益协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立足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与发展趋势,提高立法的针对性,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M1MjM2Mg==&mid=2247540746&idx=2&sn=f10a220497ab04438e43e12beb3764c8&chksm=c36d4e9176a515af3e04dbb85c10639a7ec94b0a0a84d028ba7a1402b69509a0dac6b1c246ce&scene=27
4."互联网+法律"线上服务平台研究法信"互联网+法律"线上服务平台研究 期刊名称: 《法制与社会》 期刊年份: 2020年 期号: 26 页码: 132-133 作者: 朱泉钇;于秀丽 作者单位: 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 关键词: "互联网+法律" 线上服务平台 价值 未来趋势 设计方案 亲爱的用户: 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页面的内容,点击登录或注册。http://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758286
5.成都首个“互联网+”社区法律服务平台投用那么,这个不同寻常的社区法律服务O2O平台是如何运行的?据了解,打造肖家河社区法律服务“线上”平台,肖家河引入“律金刚”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并与该平台联合“订制”社区法律服务卡,每户建卡家庭都有一个法律咨询通道和一个后台数据档案库。据悉,这个以互联网+理念构建的法律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的“线上”服务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95/2015/6/17/10339889.shtml
6.“互联网+”时代我国互联网发展政策法律七点建议蔡雄山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 高级研究员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近年来,以移动互联网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article/1056507
7.“互联网+”赋能土苗山寨公共法律服务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平台设有智能咨询、智能文书、公证服务、案例查询、人民调解、仲裁服务等服务模块,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律师免费咨询法律问题,查找身边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 笔者了解到,通过平台“智能咨询”模块输入婚姻、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相关问题,系统3分钟完成问题拆分,3秒内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191338
8.“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总结20240307170947.pdf网信息服务相关主体和行为。该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 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 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307/8056130044006043.shtm
9.苏宇:“信息技术+法学”的教学研究与平台建设:一个整体性的观察2004年,第一家非在编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成立,此后几年间,此领域新增的平台寥寥无几。自2015年起,这一领域的平台建设明显提速,当年至少有10个内部科研机构建立。此后直至2020年,由于人工智能、区块链、数据安全等热点主题研究持续“走强”,每年成立的非在编科研机构数量均达两位数。根据周辉、徐玖玖的https://www.legal-theory.org/?mod=info&act=view&id=26507
10.市经信委一行莅临我会就“互联网+”法律问题交流座谈9月8日上午,市经信委副主任傅新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张英处长、杨立哲、孙德功一行莅临市律协,就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座谈。市律协副会长周天平、副秘书长刘小禾以及市律协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李志强、陈瑛明、陈巍、马远超、吴卫明、王展、游云庭律师参加座谈。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e1462bbccc124f758fdde0189bc5a1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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