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ICD10:K35.1/K35.9)
行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
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转移性右下腹痛(女性包括月经史、婚育史);
2.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心肺查体、腹部查体、直肠指诊、
腰大肌试验、结肠充气试验、闭孔内肌试验;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如可疑胰腺炎,查血尿淀粉酶;
4.辅助检查:腹部立位X光片除外上消化道穿孔、肠梗阻等;有
右下腹包块者行腹部超声检查,有无阑尾周围炎或脓肿形成;
5.鉴别诊断:疑似右侧输尿管结石时,请泌尿外科会诊;
疑似妇科疾病时,请妇科会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1.诊断明确者,建议手术治疗;
2.对于手术风险较大者(高龄、妊娠期、合并较严重内科疾病等),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术,应充分告知风险,予加强抗炎保守治疗;
3.对于有明确手术禁忌证者,予抗炎保守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K35.1/K35.9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疾病编码;
2.有手术适应证,无手术禁忌证;
3.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亦可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凝血功能、肝肾功能;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心电图;
5.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尿淀粉酶、胸透或胸部X光片、腹部立位X光片、腹部超声检查、妇科检查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选择用药;
4.无特殊情况,术后24至48小时内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住院当天。
1.麻醉方式:连续硬膜外麻醉或联合麻醉。
2.手术方式:顺行或逆行切除阑尾。
3.病理:术后标本送病理检查。
4.实验室检查:术中局部渗出物宜送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7天。
1.术后回病房平卧6小时,继续补液抗炎治疗;
2.术后6小时可下床活动,肠功能恢复后即可进流食;
3.术后2-3天切口换药。如发现切口感染,及时进行局部处理;
4.术后复查血常规。
(十)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恢复正常饮食;
3.切口愈合良好(可在门诊拆线)。
(十一)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对于阑尾周围脓肿形成者,先予抗炎治疗;如病情不能控制,行脓肿引流手术,或行超声引导下脓肿穿刺置管引流术;必要时行Ⅱ期阑尾切除术,术前准备同前。
二、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ICD10:K35.1/K35.9)
行急诊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9)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7天
一、结节性甲状腺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ICD10:E04.902)
行甲状腺(部分、次全、全)切除术(ICD9CM-3:06.2-06.5)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
1.病史:颈部肿物;
2.体格检查:触诊发现肿物随吞咽移动;
3.实验室检查:甲状腺功能;
4.辅助检查:超声检查、颈部X光片;
5.鉴别诊断:必要时行甲状腺核素扫描、ECT、CT(排除胸骨后甲状腺肿及甲状腺癌的证据)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1.甲状腺肿物造成气管压迫症状;可疑恶变;伴随甲亢表现;影响外观;
2.患者的全身状况良好,无手术禁忌证;
3.征得患者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为≤10天。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E04.902结节性甲状腺肿疾病编码;
2.年龄≤70岁;
3.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4.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5.对具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癌变可能等病情复杂的病例,不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4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2.甲状腺功能T3,T4,TSH,TG,PTH,TPOAb等;
3.肝功能、肾功能;
4.感染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5.胸部X光片与颈部X光片;
6.心电图;
7.甲状腺超声检查;
8.声带功能检查、气管软化试验。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无特殊情况,术后24小时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住院第2-5天(依术前准备完成情况而定)。
1.麻醉方式:颈从阻滞麻醉或全麻;
2.手术方式:甲状腺(部分、次全、全)切除术;
3.手术内置物:根据术中情况决定是否切口引流;
4.病理:术中冰冻切片病理检查+术后石蜡切片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6天。
术后必须复查甲状腺功能。
1.一般情况良好;
2.无引流管或引流管拔除;
3.可门诊拆线,切口愈合良好。
1.因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而延期出院;
2.术后诊断甲状腺机能亢进或甲状腺恶性肿瘤等情况。
二、结节性甲状腺肿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ICD10:E04.9)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0天
一、乳腺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
行乳腺癌切除术(ICD9CM-3:85.2/85.4)
1.病史:乳腺肿块、乳头溢液、无痛;
2.体征:肿块、边界不清、与皮肤粘连、桔皮样症、血性乳头溢液等;
3.辅助检查:彩超和钼靶和/或MRI、乳管镜等;
4.病理:细针穿刺、Coreneedle等穿刺或活检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普通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
人民军医出版社)
1.活检+改良根治术:明确乳腺癌患者;
2.保乳手术:有保乳意愿、适宜行保乳手术的乳腺癌患者;
3.其他术式:不适合上述术式的乳腺癌患者,如单纯切除、局部扩大切除术等;
4.必要时可行前哨淋巴结活检等。
(四)标准住院日为≤18天。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C50乳腺癌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3-5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尿、便)常规、凝血功能、生化检查(包括电解质、肝功、肾功、血脂)、感染性疾病筛查;
2.胸部X光片、心电图;
3.乳腺彩超、钼靶摄片,必要时行核磁、乳管镜检查等;
4.根据临床需要选做:血气分析、肺功能、超声心动、头颅CT、ECT等。
1.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应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3.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1次抗菌药物;
4.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6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麻(局部扩大切除者);
2.手术方式:乳腺癌切除术;
3.手术内固定物:皮肤钉合器的应用、切缘钛夹标志等;
4.输血:视术中情况而定;
5.病理:冰冻、石蜡切片,必要时行FISH法检查;
6.其他:必要时术后应用镇痛泵。
(九)术后住院恢复≤12天。
1.切口愈合好:引流管拔除,切口无感染,无皮下积液(或门诊可处理的少量积液),无皮瓣坏死(或门诊可处理的皮缘坏死);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1.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应的诊断和治疗;
2.不能耐受改良根治术的患者,行局部扩大切除术;
3.希望保乳的乳腺癌患者,不能行常规保乳手术,有条件者可行“I”期再造手术;
4.行保乳手术时,必须行钼靶或核磁检查以排除多病灶;
5.术前有条件可行Coreneedle、麦默通等穿刺活检;
6.患者其他方面的原因;
7.本路径仅限手术方面,其他如新辅助化疗(术中化疗、术后辅助化疗)等均未纳入本路径范围。
二、乳腺癌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C50)行乳腺癌切除术(ICD9CM-3:85.2/85.4)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8天
一、股骨干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第一诊断为股骨干骨折(ICD10:S72.30)
行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ICD9CM-3:79.35)
根据《临床医疗护理常规外科诊疗常规》(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外伤史;
2.体格检查:患肢肿胀、疼痛、活动受限、畸形,反常活动;
3.辅助检查:X线检查发现股骨干骨折。
1.年龄在16岁以上;
2.伤前生活质量及活动水平;
3.全身状况允许手术;
4.首选髓内针固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固定方式。
(四)标准住院日为≤16天。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S72.30股骨干骨折疾病编码;
2.外伤引起的单纯性、新鲜股骨干骨折;
3.除外病理性骨折;
4.除外合并其他部位的骨折和损伤;
5.除外对股骨干骨折手术治疗有较大影响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
6.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7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镜检、电解质检查、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
3.骨科X线检查,必要时行CT检查;
4.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超声心动图、动态心电图、双下肢血管彩色超声;
5.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预防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药物(术前24-48小时停止用药)。
3.手术超时3小时加用一次;
4.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时加用一次;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0-7天。
1.麻醉方式:椎管内麻醉或全麻;
2.手术方式: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
3.手术内固定物:带锁髓内针或钢板螺钉(开放骨折可考虑选择外固定架);
4.术中用药:麻醉用药、抗菌药;
5.输血:根据出血情况。
(九)术后住院恢复6—9天。
1.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凝血功能、X光检查;
2.必要时复查的项目:电解质、肝肾功能、CT;
3.术后用药:
(1)抗菌药物: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药物;
(3)其他对症药物:消肿、止痛等。
4.保护下功能锻炼。
1.体温正常、常规化验无明显异常;
2.X光片证实复位固定符合标准;
3.切口无异常;
1.并发症:本病常伴有其他部位损伤,应严格掌握入选标准。但仍有一些患者因骨折本身带来的一些合并症而延期治疗,如大量出血需术前输血、血栓形成、血肿引起体温增高等;
2.合并症:老年人本身有许多合并症,如骨质疏松、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骨折后这些疾病可能加重,需同时治疗,而需延期治疗;
3.内固定物选择:根据骨折类型选择适当的内固定物。
二、股骨干骨折临床路径表单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6天
一、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ICD10:I21.0-I21.3)
1.持续剧烈胸痛>30分,含服硝酸甘油(NTG)不缓解;
2.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抬高≥0.1mv;
3.心肌损伤标记物(肌酸激酶CK、CK同功酶MB、心肌特异的肌钙蛋白cTNT和cTNI、肌红蛋白)异常升高(注:符合前两项条件时,即确定诊断为STEMI,不能因为等待心肌标志物检测的结果而延误再灌注治疗的开始)。
1.一般治疗
2.再灌注治疗
(1)直接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以下为优先选择指征):
③有溶栓禁忌证者;
④高度疑诊为STEMI者。
急诊PCI指标:从急诊室至血管开通(door-to-balloontime)<90分钟。
(2)静脉溶栓治疗(以下为优先选择指征):
≤3小时的患者;
②无条件行急诊PCI;
溶栓指标:从急诊室到溶栓治疗开始(door-toneedletime)<30分钟。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1.0-I21.3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疾病编码;
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等疾病或严重机械性并发症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就诊当天所必需的检查项目。
1.心电、血压监护;
2.血常规+血型;
3.凝血功能;
4.心肌损伤标记物;
5.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
6.感染性疾病筛查(乙、丙型肝炎、HIV、梅毒等)。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查:
1.血脂、D-二聚体(D-Dimer)、脑钠肽(BNP);
2.尿、便常规+潜血、酮体;
3.血气分析;
4.床旁胸部X光片;
5.床旁心脏超声。
(七)选择用药。
1.抗心肌缺血药物:硝酸酯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
2.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常规合用);对于行介入治疗者,术中可选用GPⅡb/Ⅲa受体拮抗剂;
3.抗凝药物: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4.调脂药物:他汀类药物;
5.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
6.镇静止痛药:吗啡或杜冷丁。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手术内置物:冠状动脉内支架;
3.术中用药:抗凝药(肝素等)、抗血小板药(GPⅡb/Ⅲa受体拮抗剂)、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
4.术后住院第1天需检查项目:心电图(动态观察)、心肌损伤标记物(6小时测一次,至发病24小时)、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OB、凝血功能、血生化、血气分析、BNP、C-反应蛋白或hsCRP、D-Dimer、心脏超声心动图、胸部X光片。
(九)术后住院恢复7-14天。
1.生命体征平稳;
2.血液动力学稳定;
3.心电稳定;
4.心功能稳定;
5.心肌缺血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1.冠状动脉造影后转外科行急诊冠脉搭桥;
2.等待二次择期PCI;
3.有合并症、病情危重不能出CCU和出院;
4.等待择期CABG;
5.患者拒绝出院。
注:适用于STEMI发病<12小时者,择期PCI患者不适用本流程。
二、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ICD10:I21.0-I21.3)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标准住院日10-14天
实际住院日:天
一、子宫平滑肌瘤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子宫平滑肌瘤(ICD10:D25)
行经腹子宫全/次全切除术(ICD9CM-3:68.39/68.49)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月经紊乱等;
2.体征:子宫增大、质硬;
3.辅助检查:超声检查(必要时需要行盆腔核磁和/或CT检查)。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和依据。
1.子宫肌瘤诊断明确,有子宫切除的手术指征:
(1)子宫增大,肌瘤≥妊娠10周子宫;
(2)月经过多、继发贫血;
(3)有压迫症状;
(4)可疑恶变。
2.无手术和麻醉禁忌证;
3.术前检查齐全;
4.征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1天。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D25子宫平滑肌瘤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天,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血型;
2.尿常规;
3.生化检查(包括电解质、肝肾功能、血糖);
4.凝血功能;
5.感染性疾病筛查(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
7.胸部X光片;
8.超声检查;
9.宫颈刮片(有条件可选择TCT或CCT);
10.阴道清洁度检查;
11.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清CA125、hCG等)。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应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时3小时加用一次抗菌药物;
4.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4天。
1.麻醉方式:请麻醉科医师会诊,腰麻或硬膜外麻醉或联合麻醉,
必要时全麻;
2.术中用药:止血药物和其他必需用药;
3.输血:必要时;
4.病理:石蜡切片(必要时行冰冻检查)。
1.必须复查的项目:血常规、尿常规;
2.术后用药;
3.预防性用药: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静脉性抗菌药物。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恢复正常饮食,腹部无阳性体征;
3.切口愈合良好。
二、子宫平滑肌瘤临床路径表单
第一诊断为子宫平滑肌瘤(ICD10:D25)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1天
一、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
子宫下段剖宫产术ICD-9-CM-3:74.1手术编码者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骨盆及软产道异常;
2.胎儿因素;
3.羊水过少;
4.头盆不称;
5.高龄初产妇;
6.慢性胎儿窘迫;
7.有影响阴道分娩的各种合并症;
8.孕妇及家属要求。
(四)标准住院日为9天。
1.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ICD-9-CM-3:74.1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手术编码者;
2.孕妇患有其他疾病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2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尿常规;
2.凝血功能;
3.感染性疾病筛查(孕期未作的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抗菌药物选择第一代头孢类;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天。
1.麻醉方式:硬膜外或腰硬联合;
2.手术方式:子宫下段剖宫产术;
3.术中用药:缩宫素10-20μ,抗菌药物;
4.输血:必要时输血;
5.新生儿处理:断脐、保暖、清理呼吸道等常规处理。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
2.术后用药:抗菌药物,缩宫药物;
3.预防性抗菌药物:第一代头孢类,术后72小时内停止使用。
(十)出院标准。
1.一般状况良好,体温正常;
2.血、尿常规基本正常;
3.切口愈合良好;
4.少量阴道出血。
1.孕妇原因延期手术;
2.子宫复旧不良,并发阴道流血过多;
3.并发产褥感染;
4.切口延期愈合。
二、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首选治疗方案符合:子宫下段剖宫产术者(手术编码ICD-9-CM-3:74.1)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9天
一、老年性白内障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ICD10:H25.901)
行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IOL)(ICD-9-CM-3:13.41+13.71)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渐进性视力下降;
2.体格检查:晶体出现混浊;眼底模糊,红色反光黯淡。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1.诊断明确;
2.视力低于0.5;
3.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四)标准住院日为6天。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H25.901老年性白内障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2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检查眼压、泪道;
2.感染性疾病筛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
3.心电图;
4.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包括肝肾功能、血糖);
5.眼科A.B超+角膜曲率;
6.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胸透或胸部X光片、角膜内皮细胞计数、显然验光。
(七)术前用药。
术前抗菌药物眼药水,4-6次/日,用药2-3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表面麻醉或球后/球周阻滞麻醉;
2.手术方式: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IOL);
3.眼内植入物:人工晶体;
4.术中用耗品:粘弹剂、一次性手术刀、缩瞳剂、眼内灌注液或
平衡液、显微手术缝线;
5.手术用设备:显微镜、超声乳化仪;
6.输血:无。
(九)术后住院恢复3天,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裂隙灯检查;
2.视力;
3.眼压;
4.术后用药:抗菌药物+类固醇激素眼药水,必要时加用非甾体类消炎眼药水;
5.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第一、二代头孢类,术后72小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