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标准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器官捐献常遇四阻力

PMP——每百万人口的实际器官捐献率——是国际社会衡量一国器官捐献情况的黄金指数。中国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的资料显示,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工作在2010年3月正式启动后,当年PMP算下来只有0.03。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后留全尸等传统的观念意识,固然是造成国人对逝世后捐献器官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当有潜在器官捐献者表达出明确的捐献意愿时,我国现有的捐献与移植体系,能够保障捐献的顺利完成和公平分配,帮助捐献者为社会奉献最后一份爱心吗

非移植医院不愿配合

陈女士是广东省河源市人,病后不治,器官捐献是她最后的心愿。她的直系亲属——年过花甲的丈夫、80多岁的老母亲、已经怀孕在身的女儿,都非常支持陈女士的决定。在陈女士弥留之际,家属主动联系红十字会,希望完成陈女士的心愿。

陈女士病情容不得转院,随时面临心脏停跳的可能,而心脏一旦停跳,就难以获取器官了。几番沟通,这家医院不予妥协,医生们无奈只好送陈女士转院到广州实施器官获取手术。河源距离广州的最近路线是220公里,而就在救护车距离广州城区还有10公里的时候,陈女士的心脏停跳。

救护车停在高速路的紧急停车带上,医生们在车上抢救,陈女士的家属在车前下跪,恳请医生一定要尽力实现陈女士最后的心愿,可已无力回天,最终只捐献了角膜。陈女士的女儿悲痛到流产,但她没有责备医生们一句话,只说:“医生尽心了,我们看到了。只是我妈妈,跟这个世界无缘……”

陈女士的遗憾并非孤例。

粗略估计,中国有两万家医院,但是目前具备实施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在其余的医疗机构中(以下简称“非移植医院”),尤其是个别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由于担心器官获取手术产生的风险,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会拒绝在本院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导致捐献者的心愿无法实现。

深圳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非移植医院的不配合,是他们在协调器官捐献过程中,面临最常见的困难之一。

“全国那么多家医院,只要有ICU、有急诊、有120救护车,承担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不管你有没有获取器官或者从事移植手术的资质,都应该有义务把潜在捐献者的信息,主动告知红十字会,并配合器官获取工作!”赵丽珍再三强调,“只要把这些纳入到医疗行为规范当中,中国就不愁没器官!”

脑死亡标准缺乏法律依据

非移植医院的顾虑之一,是脑死亡的概念能否为病人家属所接受。

世界上超过90个国家都规定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但是我国尚未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

高新谱建议,不久的将来,国家应该颁布有关脑死亡的法律标准,为从事移植工作的医生提供法律保障。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卫生部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叶启发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培养一名成熟的肝移植医生,需要15到20年。可他带过100多个研究生,但到目前为止,最终就业选择器官移植专业的,仅有百分之二十。近两年来,连招生都难。“未来移植医生队伍短缺,对我国的器官捐献事业,将会有很大影响。”

脑死亡后维持心跳的成本谁支付

中山一院副院长、器官移植科首席专家何晓顺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说,“由捐献者家属付吗好像于情于理均不合适!由器官接受者付吗人家根本没得到器官啊!”

深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介绍说,在深圳,捐献者填写完器官捐献书之后,产生的费用,根据医院所提供的欠费,他们尽可能进行全额救助,最高不超过4万。

赵丽珍也很无奈,目前的经济救助毕竟不能全覆盖,“在我们人员、资金都缺少的情况下,只能发挥社会上的志愿者参与。”

2010年,原卫生部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有关工作委托给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对捐献者予以救助激励,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职责之一。按理说,捐献者因病返贫,红十字会应该对捐献者家庭进行相应的人道救助。可是高新谱给记者算了笔账:以2014年为例,有1699位公民逝世后捐献了器官,其中约有1200个家庭需要进行贫困救助,但是国家从彩票公益金中所划拨给他们进行救助的资金只有84万元,平均下来,一个家庭只能获得700元的补助金。“700块,够干什么的呢”

器官移植费用尚未纳入医保

这就意味着,即使有人捐献,配型成功,也会有患者因为无法支付庞大的移植手术费用,不得不放弃。

尽管媒体经常将1:30作为器官供求缺口的数据,但实际上,中国每年面临器官衰竭的患者,多达150万人。只不过,由于身体和经济情况等,能够承受、支付得起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的人,只有其中的30万。

除了移植手术本身,术后必须长期服用的抗排异药物,也价格不菲。中山一院肝移植中心副教授鞠卫强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这些费用早期每个月需要3000-5000元,此后每个月也花要2000-3000元。

建长效机制,需多部门配合

1月31日晚上,无锡人民医院得到死囚器官停用以来的第一例捐献肺源。只不过,这两颗肺远在广西桂林。

为了获取这两颗肺,无锡人民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刘峰2月1日早上6点就出动,先从无锡赶往南京,从南京飞往桂林;下午5时30分,又从桂林飞返上海,驱车从上海回到无锡;往返3000公里,终于在晚上10时40分回到无锡市人民医院。次日凌晨3时30分,这两颗肺被顺利移植进该院一名61岁的女士身体中。现在,这名女士已经度过危险期,脱离呼吸机,重获新生。

可是这种做法目前在中国还难以照搬。深圳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赵丽珍,曾经在深圳车管所“大张旗鼓”地放过宣传展板,呼吁驾驶员们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申请。“我还没领驾照,你就咒我撞死晦气不晦气!”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被骂得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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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红十字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中国红十字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捐献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正被社会越来越广泛地认可和接受,成为我国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尚。 https://bazg.redcross.org.cn/lc/website/qgjx?showid=3
2.红会被指逼医院捐款换器官捐献一些医疗机构和红十字会以捐款为条件,要求医院提供器官捐献者信息,甚至以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器官捐献者信息。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器官捐献的公平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卫生部委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研发了一套自动分配器官的计算机系统,以实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然而,由于缺乏强制性的规定https://www.jd.com/pccontent/533077
3.自愿捐献器官怎么申请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https://m.64365.com/tuwen/lbjwfi
4.医护人员做器官捐献协调员谁来监督?—优医迈医事热点张伟说,协调员不是劝人去捐器官,而是协调、把工作做到位。在病人还不适合捐献或者不能捐献的时候,医生让其捐献,违背了医务人员的执业操守,是犯罪的。 问题2:协调员会对捐献器官进行买卖? 早在2003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新政让深圳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上的工作陷入了尴尬,既当裁判员https://www.uemeds.cn/info/infodetail/263
5.“器官捐献”调查报告2、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开展器官捐献最成熟、最完善的地点是深圳市,深圳市颁布了《移植用人体器官规范》等地方法规,同时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具有较为完善的办理流程。而且深圳市红字会在我国首先设立了“劝捐员”。 3、在器官捐献分配机制方面,借鉴国外的经验,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用法律来规范器官捐献的社会https://www.360wenmi.com/f/file8mihsxsf.html
6.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更多>> 基本情况 2020-10-26 遗体(角膜)捐献 2020-10-26 人体器官捐献 更多>> 捐献动态 2024-11-08 经开区红十字会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与义诊活动 2024-10-23 生命之约 大爱传递——蚌埠市红十字会走进高校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 2024-08-09 高新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http://redcross.bb.ah.cn/ytqgjz/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