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大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年来,xx区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区卫生系统在狠抓利民、便民、惠民上下功夫,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xx区现有医疗卫生单位97个,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8个、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65个(含地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有民营医院6个;有行政村卫生室803个。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5649人,其中公立医院卫生机构2696人(含自收自支人员67人、临聘人员634人),民营医疗机构686人,乡村医生2258人。有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319人,执业医师1060人,执业助理医师1395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务人员1.15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核编1996个,实际在编1606人。全区设开放病床2357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数1.7张。

全区已形成了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含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服务体系,让患者有地方看病

走进xx区雪山中心卫生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依势而建的崭新的楼房,那错落有致、造形各异的花坛、亭榭,那温馨舒适洁净整齐的病房,见证了xx区实施灾后重建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的变化与发展。近7年来,xx区共积极争取和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300余个,总资金达3亿元,改扩建房屋11.59万㎡,及时将900余台件价值近600万元的“新五件”、10余台救护车辆配备到农村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5000余万元改造危房或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同时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对被撤并乡镇做到了卫生机构不撤、人员不少、服务不弱,将撤并乡镇卫生院更名为地名卫生院,实现了每个乡镇、办事处、行政村都有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有医有药、能防能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财、物全面实现了上划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区已经形成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群众有地方看病的问题。

(二)织牢卫生网底,让患者方便看病

(三)提升服务能力,让患者看得好病

(四)认真实施项目,让患者看得起病

1、有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20xx年的72.4%提高到20xx年的96.67%。二是不断调整完善报费补偿方案,让参合农民更多受益。自20xx年起全面实行了门诊统筹,增加慢性病种达到17种,上调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对0-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患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在规定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医药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农村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其医疗费用的20%进行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实行最高限价治疗,儿童先心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肝硬化、艾滋病、器官移植、0-14岁脑瘫患儿的参合住院农民试行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总额报销不足70%的按70%报销。近7年来全区共补偿参合农民6.7亿元,切实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xx区新农合工作20xx年、20xx年两次在央视新闻中播报,受到好评。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根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最基层,既有广泛性,又有特殊性。莲花镇现有镇人大代表55名,其中党员35名,非党20名;男性代表39名,女性代表16名。全镇代表分成6个代表小组。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代表履行职权不到位。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履职过程不扎实。个别代表任职几年,甚至提不出一条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二是代表工作缺乏创新力。每年相同的活动形式导致代表在活动中多是泛泛而听,草草而看,淡淡而谈,审议时抓不住实质要害,能够提出高质量意见的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更少。三是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在现实中,部分代表对自身的权力、义务不清楚,错误地任务代表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需履职,也不敢执行代表职务,甚至怕遭打击、报复,于是发言时讲成绩多,讲问题少,提意见也是潦潦草草。四是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代表与选民联系不够,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反映群众呼声少,无法将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映到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联系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使选民及原选举单位更好地了解代表的各项情况,更为直观地评价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以及责任心,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提供更为详细的依据。

二是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检查督促。通过开展检查督促,可有效促进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

近年来,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明显提高,党员长期受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健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欠发达地区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适应性不够和管理工作滞后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党员教育中存在一些突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和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学习教育重视不够。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重经济而轻党教。抓经济大张旗鼓,劲头十足;抓党员教育则心虚气短,应付了事,生怕冲淡甚至干扰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就是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大多工作指标明确而钢性,而党员教育工作指标则较为模糊,相对虚化,致使党教工作存在程度不同的形式主义倾向。这些思想认识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就是对农村党员教育工作领导不力,活动开展不力,督促检查不力。

2、学习教育组织不易。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活动不易。部分村没有学校,也没有村部,没有一个可以集中开展活动的场所,组织集中活动时,往往需要借农户的房子做活动场地,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很困难。二是农村无职党员教育不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来,农村党员特别是无职党员与村支部的联系较为松散,没有以前那么紧密。人员难集中、教育难开展的情况,在农村无职党员中普遍存在。三是流动党员教育不易。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流动党员流动性大,工作地点不固定,难觅踪迹,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往往存在盲点。四是老龄党员教育不易。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农村老党员文化普遍较低,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少数生活艰难,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往往事倍功半或根本无法落到实处。

加强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革农村党员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农村党员教育工作的新途径。

1、在形式上突出灵活性,做到分类指导,分层管理。一是适应新形势,分类教育。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在从业形式、生活水平、思想状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强化分类指导十分必要。对那些担任一定职务的村、组党员干部,要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当好人民勤务员的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党员和老党员,进行当好参谋,发挥余热学习教育;对有一技之长的党员,进行树立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当好帮助群众致富的贴心人学习教育;对那些从事农业生产的党员,进行树立全局观念,做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的模范的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进行热爱组织,热爱家乡,做艰苦创业、勇闯市场的先锋的学习教育。在实行分类教育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努力为农村党员发挥先进性创造一定的条件,积极引导他们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上发光发热。二是合理设置,分层管理。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的新趋势,不断调整农村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各类党员的不同特点,按党员结构、工作性质等,可以考虑设置离退休和老党员学习小组、村组干部党员学习小组、科技示范党员学习小组、流动党员学习小组等。

2、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按需施教。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教育要突出“三点”:针对部分农村党员思想上的“疑点”,搞好理论、党风党纪、政策培训教育;针对农村党员在生产实践中的“难点”,搞好实用技术、科普知识培训教育;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搞好信息、法律等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培训教育方式,丰富学习教育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兴趣,提高培训教育效果。在教育的方法上,要针对农村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和居住分散的特点,变统一集中为采取分类、分层施教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对那些思想守旧,无开拓创新意识的农民党员要采取集中办班、实地参观、现场示范等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促其解决思想,开阔视野;对那些科技素质低,缺乏致富本领的农民党员有计划地进行市场经济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使党员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增强致富能力;对那些头脑灵活,率先致富的青年党员,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农函大的培训,逐步把他们培养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在教育手段上,变机械、单一和以会代训的形式为多样化、形象化,积极应用和强化电化教育手段。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瓜州县立足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念,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

近年来,瓜州县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全过程,坚持做决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谋发展以群众需求为根本、评政绩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各级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始终把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作为联系群众的关键措施来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制定了《瓜州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设“网上党校”、“双休日党校”,推行“一把手上讲台”制度,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大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党员素质教育等专题培训班,对645名科级干部、285名科级后备干部及先锋党员进行了分类轮训,采取请进来办讲座、走出去学经验、沉下去上党课等方式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班40期、培训3100人次,组织240多名领导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有效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3、充分发扬民主权利,促进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主动将县乡村各级工作、各项活动和所取成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乡镇推广“文建明工作法”,在基层党支部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评判、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工作,提高了党政工作的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成立了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办理党代表提案提议,推行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有效激发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深入推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代理制,构建为民代理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1个、乡镇党群服务大厅15个、村级党群服务站82个,在组和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点739个,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理,为民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不断加大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力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县领导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取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级党政机关实施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坚持轮流接访、处访,权利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开展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一是学习氛围不浓,服务能力不足。根据前期干部“四风”问题专项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领导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存在着重学历、轻学问,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有的不重视学习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经济工作不熟悉,发展经济无从下手,争取项目办法不多,服务群众抓不住重点,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和扎实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是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还不够强。调查中有18%的人认为有一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反映部分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缺乏使命感;有的缺乏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敢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碰到矛盾就绕道,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承担责任。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加快发展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求稳有余、创新不足,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善于积极大胆地开拓进取,工作上年年都是老样子;有的陷于文山会海,表面看起来忙忙碌碌,实际是没有效率;有的习惯于浮在机关开会、批文件、听汇报,没有下功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部分存在“门好进了,脸也好看了但事情却不是很好办”的现象。

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质量不高。部分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在联系帮扶群众的过程中,对于长效和长期的指导帮扶措施坚持不好,存在帮扶措施多、指导措施少,物质帮扶多、思想帮扶少等现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考评体系仍然不够健全,考评内容不全面、指标不明确、结果运用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完成任务的想法。

五是移民乡村基础薄弱,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移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基础薄弱,部分村党组织引领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移民乡村党员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掌握政策法规和种养殖技术的能力不强,增收致富难度较大。

1、突出活动重点,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重要教育内容,采取理论教育与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二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分析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等环节,切实解决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做出榜样,不仅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而且要对分管部门负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指导工作。

2、突出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为主线,坚决反对“四风”现象。要突出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大力精简各类文件简报。要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对机关公务人员在岗、离岗、脱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提醒教育、促其改进。要着重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言行,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4、突出健全机制,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体系。要把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转化为经常性活动,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实现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和长效化。要建立健全党群沟通制度。要充分发挥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主渠道作用,使群众的意志能迅速、准确地反映到党和政府,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领导包抓联系、基层蹲点调研、领导接访处访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结合开展活动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强化党内对权力的监督;推行群众评议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党的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所做的决策顺民心、得民意。

5、突出管理考评,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要创建公众和媒体广泛参与的评价机制,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奖惩措施,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群众评议机制,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状况做出评议。针对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效能上存在的明显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思想提神、办事提速、服务提质、管理提效、素质提高、形象提升的目的。要建立考核机制,把每个领导干部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联系服务群众好、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提拔重用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连续受到批评的人员,给予降免职务处理。通过奖优罚劣,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的五年。体育产业发展乘势而上,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全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目前人均GDP已经达到了8000美元,体育产业正处于是高速发展时期。20xx年中国体育产业生产总值超过1.5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为0.7%。未来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发展潜力非常巨大。

“十三五”时期,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我国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体育消费方式将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扩展,体育产业将从追求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竞争力扩展,体育产业必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xx年中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从业人员数超过600万人,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1%。

中国体育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产业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的效益显著提高,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产业门类。

当前中国体育产业存在体育用品行业一枝独秀、体育服务业占比较小和整体产业结构分布不甚合理的现象。79%的收入来自于体育制造业,即体育服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等;只有约20%的收入来自于诸如赛事运营、体育培训、转播权等体育服务业。初期由于政策原因,体育产业市场化程度较低,赛事运营商业化程度低,导致体育服务产业在整个体育产业中占比较少。

随着《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后续一系列促进体育产业的改革政策的出台,体育产业将逐渐走向市场化,体育服务产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20xx年9月2日,镇人大主席和政法书记组织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员调研食品安全,本次活动先后调研了生活超市两家,小摊点一家,食品企业一家,学校食堂一家,饭店两家,并到市场集市调研了生熟食,最后到医院调研病人,由院长介绍全年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疾病及中毒情况。代表们探讨食品安全控制办法。本次活动由镇工商局的同志全程配合,向代表讲解合格食品的辨别办法。

代表们调研后认为: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同其他地方一样按环节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诸如对前店后厂的熟食店,流动的小食品加工商贩,既有加工环节,同时又属于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应归哪个职能部门不好确定,保健食品销售按环节应归工商部门,但管理法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

1、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2、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3、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4、食品经营点、农贸市场还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没有验收记录及索票证明。

5、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6、农村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倾销地,低价位的假劣食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未做出新的决策之前,针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作用,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二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三是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原有企业限期达到标准。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小工厂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四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haccp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食品危害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镇、村两级监管网络。创新投诉举报工作,推行有奖举报;

陕西的周公庙位于岐山县城西北六公里处的凤凰山南麓。《诗经大雅卷阿》中云:“有卷者阿,飘风自南,恺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诗中提到的“卷阿”,正是现在周公庙所在地的古称。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朝的开国元勋,曾辅佐周武王灭商,摄政7年后还政周成王,开创了分封制度,制礼做乐,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基础。孔子将其思想进一步人伦化、世俗化,形成传承数千年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文化传统。

早在西周初期,“古卷阿”便是游览胜地。周公旦晚年归隐于此,制礼作乐,使得天下大治,万民归心。因此,这里可谓中华礼乐文明的发源地。唐武德元年(公元6),高祖李渊为纪念曾助武王灭商立国、辅成王平叛安邦的周公姬旦,下诏在相传其制礼作乐的“卷阿”创建周公祠。后经宋、元、明、清历代修葺、扩建,形成了以周三公(周公、召公、太公)殿为主体,姜嫄、后稷殿为辅,亭、台、楼阁点缀辉映的古建筑群。据记载,庙区内现存古建筑共30余座,占地约7公顷,整体建筑对称布局,大都保留清代建筑原貌。这里主要介绍庙里的戏楼建筑。周公庙现存的三座戏台建筑,都为古戏楼建筑风格,其中民国以前的有两座。乐楼处于中间,东西戏楼分设两边。下面分别对三座戏台进行详细分析:

乐楼坐南面北,与南面的山门和北面的周公殿一同耸立于南端建筑群中心纵轴线上,穿过它便是主庙区,由于是中院的门户,因此也被成为中楼。是周公庙主体建筑之一。周公庙乐楼创建于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为纪念周公制礼作乐而建,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因故坍塌而拆除,到嘉靖三十八年时重修,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再次重修。民国时期直至建国后乐楼经过多次的补修和维修得以成为省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戏楼建筑。周公庙乐楼的整体为过间式戏楼建筑,戏台下可以通过行人。屋顶为五架梁式,外观(南面)呈歇山顶建筑,使乐楼看上去像一个面阔五间前带廊的整体建筑,漏极屋顶全为绿色琉璃彩瓦、筒瓦扣缝,正脊中间施一黄绿色琉璃宝瓶,两端施正吻。正中檐门额上悬“飘风自南”四个黑底镏金楷书字横匾,楹联板对上书:制大礼作大乐并戡大乱大德大名垂宇宙,训多士诰多方兼膺多福多才多艺昭日月。

“飘风自南”,此四字为清时庙王村文人学士王麟所书而楹联则是由毗邻周公庙东,陵头村,清光绪壬午科举人冯拱辰所撰。乐楼内观(北面)为硬山顶样式,檐角上翘,垂脊雕龙,岔脊前端施仙人。檐椽下的斗栱昂口均为三踩斗栱,昂头呈马蹄状,柱头斗栱耍头雕龙头,补间斗栱耍头雕象头。雀替雕刻凤凰,工艺精美复杂。戏台为一面观式,面阔米,进深米,戏台两侧建有耳房,面阔米,成回廊结构。台中有相隔雕花隔扇将戏台分成前后两个部分,前台供奏乐演戏。隔扇上方正中有“肃雍和鸣”四字,语出《诗经周颂有瞽》。左右有演员出退场两门,门上分别写有“出云”,“入霭”。戏台两侧墙上有两幅壁画,描画了周代宫廷宗庙乐舞的真实场面。

西戏楼又称西舍戏楼在周公庙山门和乐楼之间主干道的西侧。此戏楼据考建于创建于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直至解放初期,戏台还在被经常使用。此戏楼面阔10米,进深9米,为硬山建筑。由于此戏楼现被用为仓库,用围墙包住,台基被填平,因此无法看到内观,因此无法进一步考察,但从檐部斗栱,可以看到与乐楼几乎是相同的,还带有已经不太明显的彩绘。

东戏楼曾经存在,但在战争年代被军校拆除,后建于1947年左右,也叫东舍戏楼。由于年代较晚,已不再考察范围。但由于此戏楼布局以及梁架结构与西戏楼相同,而未经改造,因此可与西戏楼作比照研究。距今已有1380多年历史的周公庙,古树参天,很多古柏已有千年历史,正是见证了周公庙无数的春夏秋冬。

院内之害至今保存完好的唐宣宗钦赐的“润德泉”和唐汉白玉石雕“玄武像”也印证了周公庙的历史。其中,唐《润德泉记》碑立于唐大中二年(公元848年),高236厘米,宽78厘米,厚23厘米,须弥座,有收分,现置于周公庙润德泉北平台上。碑阳顺次刻有凤翔节度使崔珙奏状、中书门下签呈、唐宣宗李忱答诏、崔珙答谢表四文之全部,完整地记录了唐代的公文报批程序,是研究唐代公文制度的一个实证。此碑为周公庙现存最早的石碑,清人金石著作中多已著录。《石墨镌华》载“:文词婉至,有盛世风。书亦遒健有法。且其叙例,大似汉人碑例,而逊其古质耳。如此等碑,宋以后恐不易得也。”《金石史》云“:笔气萧散,有褚河南意。后书年月及衔,复似柳,如出两手。”为标准的唐楷,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为了全面了解我镇教育发展现状,找准制约我镇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和确定今后教育发展的思路措施,提升我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近期,龙固镇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按照县人大统一活日的部署要求,围绕我镇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全镇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所,其中小学5所(含农村不完整小学),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全镇中小学在校学生700余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400余人,中学在校学生200余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90余人,全镇专任教师总数100余人。多年来,我镇始终坚持“科教兴镇,人才强镇”战略,把发展教育摆在优先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办学发展路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幼儿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我镇教育网点布局基本合理,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校舍改造成效显著,学校和师生安全保障有力,教育“民生工程”得到落实,师资力量不断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全镇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我们在充分肯定教育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教育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学校教师普遍职称偏低。农村学校高级教师偏少,除了教师自身方面的原因之外,职称评定指标分下去的太少是主要原因。教师职称上不去自然直接影响到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有许多在教学一线工作了一辈子的老教师,可能因为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至今仍然是一个中级职称,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以及社会少数人对教育、对教师的不理解,给广大农村教师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教师普遍感到自己社会地位低下,加上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造成部分教师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不强,缺乏工作动力,从而影响了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有单亲监护的留守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情绪等方面表现大多较稳定,而双亲均长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学生,也最容易成为学校问题学生,主要表现为:1、缺少亲情,少朋友,易激动;2、缺乏交流,性格孤傲、自私;3、学习无人监督,成绩滑坡,易厌学甚至辍学;4、由于监护不到位,易滋生不良习惯,组织纪律性差,迟到、早退、沉溺于网吧等行为经常发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些表现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会直接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抓住发展机遇,振兴职业教育。一是建议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为职业高中打造好1—2个学生实训基地;二是大力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专业素质,突出职业教育的教学特色;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培养模式,确立职业高中1—2个品牌专业,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切实做到使学生招得来,学得精,送得出,干得好。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相信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镇教育一定能跃上一个新台阶。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为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会,听取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20xx年,各代表团还组织县代表开展了视察基层站所和工作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使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的职能得到较好的体现。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我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我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我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交通发展、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我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我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我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

2.我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大。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

3.我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我镇人大工作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3月8日,xx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调研组,对全县10个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围绕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为主题,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互动座谈为主要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各乡镇的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存在问题,真正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由于《宪法》、《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只作了粗略阐述,作为乡镇人大工作指南的《工作条例》也不能满足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需要通过修改和完善来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理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真正实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效突出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一是尽快解决无机构编制和独立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的“三无局面”。要落实法律和有关文件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人大办公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要进一步明确大人干部编制,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解决无专职人员的问题;要把人大工作经费、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规定落实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理顺和落实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正科级、人大秘书正股级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建立和完善人大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及交流制度,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乡镇人大活力;邀请乡镇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为乡镇人大干部学习提供机会和平台。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席团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主席团的决策作用。

二是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一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严把代表“进口关”,把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和群众基础好的,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的人提名为候选人,不能因追求代表的广泛性而降低代表的素质;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础。

二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情况,积极帮助解决代表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代表工作室建设,加强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代表提供交流和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好为民代言、为民解忧、为民服务。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制订好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做到早作安排,提前准备,认真实施,讲求实效。

四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创新督办办法,并从制度上保证督办效果,最终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xx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14日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xxx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xxx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THE END
1.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强化文物收藏单位注意义务有的常委委员、社会公众提出,文物认定制度是文物保护的基本制度,关系到本法的调整范围和实施效果,但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尚未依法出台,实践中文物的范围不够清晰,影响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建议强化文物认定制度,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411/t20241106_440587.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此外,近些年来不法分子走私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大多是冷冻的鸡肉、牛肉等冻品)的案件屡有发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产品系国家禁止进境货物,属于非涉税货物,通常不能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认定处理。但一旦走私入境,又必须处理,只能对此类案件http://www.topbestlaw.com/flfg/280.html
3.民间收藏文物“来源不明”问题,谁举证?文物法修订草案内容第四十五条中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不得征集、购买来源不合法或者来源不明的文物”。这就把民间收藏的文物流通出口堵死了。 ? 这些年民间收藏的文物,都是从地摊里,从古玩城里,从网络上等这些公开的市场里面购买的。谁有发票呀?就是购买时的资金往来记录,也是不全面的。有的线下用现金支付,有的https://www.360doc.cn/article/1103727336_1103727336.html
4.地面运行手册在运送货物前取消托运,营业员可以收取退运手续费。 1.7.2非自愿变更 1、由于承运人执行特殊任务或天气5)白银及银制首饰、珍贵文物(名人字画、书、古玩)等。 6)声明价值为毛重每公斤超过(或等于)8000元6)贵重物品的外包装上不得有任何粘贴物。 7)托运人应在外包装上清楚地写明货运单号码、件数、重量https://www.weixinyunduan.com/gzzh/artview-1.html?rid=852426&wid=446826
5.文物所有权法律分析——如何认定“来源不合法”“来源不明”和地点: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主题:文物所有权法律分析 主讲人:钱卫清 本次讲座将探讨文物所有权认定的法律问题。钱卫清律师将分享她在文物所有权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为听众提供实用的法律建议。讲座还将涉及其他相关领域,如文化、艺术、数字化转型等。https://show.eqxiu.com/s/SfH4OHlo
6.被英法联军抢掠走的圆明园十二座兽首铜像被北京一家老字号文物被英法联军抢掠走的圆明园十二座兽首铜像被北京一家老字号文物复制机构复制成功,并在琉璃厂集体展出。负责这次复制的专家介绍,这次复制是几十年来最艰难的一期复制,因为其中有五件铜像由于下落不明,没有原件可以参考。为了最大程度接近原型,工作人员参考了圆明园以及铜像设计者郎世宁的绘画等艺术作品、清朝具有代表性的https://www.shuashuati.com/ti/628168bbee674b1195e1c51629111e6a.html
7.警察网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711269
8.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大数额是多少?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3.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的前提。这里所说的“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拥有的财产https://m.64365.com/zs/1104572.aspx
9.博物馆条例今起实施禁收来源不明藏品这些文物会否经过某种途径流入博物馆?条例规定,博物馆不得收藏“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等合法方式取得藏品,获得文物时,国有博物馆可以举办者或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馆舍或者其他设施;非国有博物馆还可直接作为博物馆馆名。山东省文物局局长谢治秀认为,作为集体智慧的结晶,http://3g.sdchina.com/show/3253527.html
10.10个文博提案建议浙江文物工作将在11方面发力河南发现570座关于石窟寺保护,黄林谈到,由于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方式与需求与其他类别的文物不同,石窟寺文物保护较为紧迫的本体预防性保护、保护性设施建设、数字化监测、展示利用、复原研究等,暂未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审批和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建议相关部门将石窟寺保护研究、保护技术研究、本体监测、数字化保https://www.d-arts.cn/article/article_info/key/MTIwNDY4NjY2OTSD35dosHbOcw.html
11.成都刑法罪名司法解释大全(刑法常见罪名解析)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来源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受贿罪(第385条) 【犯罪构成: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故意+已满16周岁并具有责https://sj.yuzhua.com/consulte/153957.html
12.来自废品收购站的一级文物青铜犁铧当时的废品收购站,已经取消公私合营,统一由国家管理。因为是国营单位,价钱公道,诚信可靠,各种来历不明的金属制品,通常在此“群英聚会”,其中就不乏珍贵的历史文物。比较出名的一件,是镌有铭文“宅兹中国”的西周时期祭祀礼器“何尊”,这是迄今发现“中国”一词最早的记载,非常珍贵,就是宝鸡玉泉废品收购站收购到的。https://www.qxnrb.com/ipaper/qxnrb/html/2023-10/23/content_19436.htm
13.张明楷的100个刑法案例问:甲是否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成立。命题人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被责令说明财产来源时不能说明自己的财产来源。据此,本案中的甲既然已经是公务员,就有义务汇报自己的财产来源,否则即可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https://blog.csdn.net/weixin_34216036/article/details/862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