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对乡村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当前全国各地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入,乡村发展在遇到前所未有机遇的同时,问题也逐渐显现,呼唤着新的乡村治理格局。以江西省石城县X村为例,以乡村治理的多元主体为视角,梳理了X村进行乡村治理的现状,既有两委之间的矛盾,也出现了农村民间组织发挥作用不足、村民缺乏治理主体意识、乡村治理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引导和规范乡村治理主体的行为,构建乡村治理的良好格局,从而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推动乡村社会良性健康发展。
关于“治理”一词的含义,到目前为止仍是众说纷纭。从词源上讲,“治理”(govermance)源于古罗马的拉丁语,其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郭正林认为乡村治理,就是性质不同的各种组织,包括乡镇的党委政府、七站八所、扶贫队、工青妇等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村里的党支部、村委会、团支部、妇女会、各种协会等村级组织,民间的红白理事会、慈善救济会、宗亲会等民间团体及组织,通过一定的制度机制共同把乡下的事务管理好。[1]乡村治理即乡村公共权力对乡村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在各种不同的关系和制度中去引导、规范各治理主体的各种行为,以最大限度地促进乡村社区的公共利益和社区发展,强调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合作管理,从而形成良性互动的治理网络。[2]一般来说,乡村治理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乡村治理主体、乡村治理客体和乡村治理环境。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基层自治组织、乡村社会组织、村民,三者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各自发挥着作用,同时由于各自利益冲突、思维方式、发展状况等,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凸显出来,需要更完善的对策加以正确引导,推进乡村社会良性健康发展。
X村位于江西省石城县丰山乡驻地偏东方向,距离乡镇驻地7.5公里。北接石城高田镇,东南临福建省宁化。地处山区,四面群山环抱,中部有块小平地,X村河自东向西流,流至养马塅与高田河交界处流往丰山。境内素有天然八景,即:龙潭跳珠、狮象霸口、悬崖瀑布、狮石仙书、古岩米穴、华峰占晴、二水朋交、芙蓉满段。境内现有岩岭电站、小坑电站、福田电站,曾设钢铁厂、香料材粉碎厂、榨油厂等。公路可通县城、高田、宁化等地。
现辖19个村民小组,679户,2979人,有耕地3431亩,人均耕地1.23亩,山地24860亩,以水稻种植为主,兼种西瓜、白莲、烟叶、茶叶等经济作物,素有“石城烟叶第一村”和“粮仓”的美誉。全村现有私营杂货店8所,医药店1所,有线电视接收站1所,鳗鱼厂2所,砖厂1所,2017年小型养猪场10家。2018年,根据国家对于养殖业的规划政策,对村里的养猪场进行了规整,目前村里还剩3家小型养猪场。村中文风素来盛行,宋有进士刘复初,清有解元刘寅,均名播远近,2004年在全乡率先办起X村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并在X村人民礼堂办有学习文娱活动中心。村里现有小学1所,幼儿园1所,因人口变迁及教学设施等建设问题,小学只设学前班至四年级。X村的村级管理主体主要包括两部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现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文书、妇女主任共5名主要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由支部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由享有选举权的村民集体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其他委员按得票数分别担任职务,原则上协同管理村级事务。
制度建设界定了国家权力与乡村社会的界限,提高了民众的道德水平,促进了乡村社会的治安状况和内部和谐,直接维护了乡村政治稳定。[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X村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规范村干部行为。首先,根据村务管理条例,响应村民的要求,建立了村干部公平竞选、公共事务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制度,社区规章制度在探索中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了乡村社区的管理,为村民参与公共事务拓宽了渠道。其次,村里不定期地开展学习生活会,通过组织村干部学习时政理论、法律法规、乡村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等内容,提高村委会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进行乡村治理的理论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使村干部真正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推进者,成为率领农民致富达小康的带头人。最后,对整个乡村的治理进行了细化,以小组为单位,对每个小组的具体事务进行组内讨论,涉及村整体的事务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推进了管理的规范化。
自20世纪70年代始,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1982年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全国各地都展开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工作。计划生育在福村进行得最深入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每个村小组都贴有“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的标语口号。当时村民意识不强,村中大部分育龄妇女都有过逃避计划生育经历,也因多生超生缴纳过不少社会抚育费。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X村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一是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升计生服务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贯彻中央政策。二是抓好计生服务管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积极配合妇女主任工作,不断完善计生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村民计生意识。三是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深入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经济资助、日常帮扶、心理关怀等工作。
农民的组织化是指农民为了更好地实现、保护和促进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联合起来形成的各种经济和政治组织的行动和过程。[5]由于体制机制、经济状况、文化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到诸多限制,严重影响其社会自治功能的发挥。首先,X村的两委组织作用发挥基本正常,但村妇联、村共青团等组织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其次,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在以前受政策支持发展比较快且有一定的实际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乡村的年轻人都往大城市挤,这些乡村经济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弱,甚至走向消亡。另外,农村红白事理事会、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志愿者协会、学习文娱活动中心、农民专业协会等一些民间组织发展也比较滞后,满足不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农民群众既是乡村治理的受益者,又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生于斯,长于斯”的他们最清楚乡村社会的状况与需求,也最有权利对于可以改变他们生活的政策措施充分发表发自己的意见。[6]绝大多数X村村民的权利义务意识不强,面对村级公共事务经常置身事外,不会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并参与其中。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村民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自己当作乡村治理的主体,每次村里或者组里召开集体会议的时候,大部分村民觉得自己去不去都可以,反正就是听个别人发表意见;另一方面,村民没有充分发挥民主决策的作用。村民会议是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重要平台,但由于村民主体意识不强以及受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影响,村级事务的决策者往往都是少数主要村干部,民意未能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保证。
《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即村民自治制度,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以无记名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7]然而每到村委换届的时候,候选人送礼拉票、宗族势力之间拉帮结派等乱象十分严重。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村民对于村民决策会议、村民选举大会不感兴趣也不太愿意参与,对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虽不满意却也将就着不去理会。
农村人才资源不仅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也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8]调查中,村民和村干部普遍认为年轻人都往外走,不甘心在乡村发展。X村现有的村干部最高学历是初中,并没有掌握关于乡村治理的系统理论,开展工作完全按上面的政策规定和自己的经验,也往往因为对政策的解读不到位而造成工作的失误,进一步激化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乡村治理人才不足,对乡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同时也严重制约着乡村自治力量的提高,乡村社区自治组织缺乏后备人选。以村委换届为例,农村劳动力的过度外流不仅造成参选选民不足,而且选举程序有时也被破坏。同时,大量人才外流还导致了“选谁”的难题,即大家素质普遍差不多,无法选出真正有能力的人来带领乡村发展。乡镇虽然有驻村干部,但是基本都不会长期在村里。乡村治理方面缺乏有知识有经济能力的专业人才,以致乡村社会长期得不到发展。乡村组织也因为没有新鲜活力的注入而日益衰弱,红白事理事会、社区志愿者协会、学习文娱活动中心、农民专业协会已经多年没有新成员加入。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基层农村的反映,进行乡村治理,需要一套科学的、完备的治理体系予以保障,需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予以规范。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两个性质和功能不同的乡村自治组织,他们之间关系如何协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理论界和实践界一直研究和讨论而久未解决的基本问题。[9]为了破解村两委矛盾关系难题,各个地区也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经验模式,如一肩挑、青县模式、两票制工作法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笔者认为,正确处理村两委的关系最根本和首要的问题是完善两委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合作与交流中协调两者关系。村党支部管理农村中的“大事”,例如对农村的发展方向的引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村委会则主要负责日常村务,如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民事纠纷的调节、社会治安的维护等。两委各自分工负责,有利于乡村治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从而使村两委的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明确两委职责的同时还要抓好两委的协作,只有村两委领导班子共同努力、团结一致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实现村两委关系的协调合作要求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不断改变处理村务工作的态度,更新乡村治理的理念,由“我指挥你干”转变为“你我协商着干”,由“包揽一切”转变为“分工负责”。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要充分听取村级组织的意见,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单打独斗”转变为“团结作战”。村委会要自觉接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事关村民利益的大事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和讨论。村两委应该定期公开村务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虚心接受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要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避免行政命令式的工作作风,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要努力做好村务工作,当好村党支部的参谋助手。
社会组织是协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中介,也是化解矛盾、缓和冲突的润滑剂、稀释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10]
乡村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组织自身的努力是必然的,同时也要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一要创造良好的乡村治理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的机构设置,规范各个组织的职能;健全社会组织的运行制度,保证社会组织正常有效运作,从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规范社区组织的管理权限,防止社区组织因无人管理而出现散漫不作为现象。二要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经济环境主要是指支撑社区组织长远有序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以及市场秩序。农村社区组织要实现长远稳定运行,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为乡村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乡镇、村委应充分认识到乡村社会组织的作用,重视对乡村社会组织的帮扶,加大融资扶持力度。三要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社区文化环境指的是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重视对村民的教育宣传和思想引导,让广大村民深入认识社区组织的重要性,理解、支持社区组织的发展,并积极投身于农村社区的组织建设。
社区组织为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利益表达的渠道,乡镇政府与村两委应主动推动乡村社会组织发展,建立社区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引导扶持机制,为社区组织提供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充分重视乡村社会组织的作用。如乡村经济合作组织、社区志愿者协会、学习文娱活动中心等组织,不仅有利于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而且有利于村民利益的表达。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农村社区的文化氛围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乡村治理主体的行为。在协商民主发展的今天,要求政府与公民平等的协商,乡村治理自然也要求村干部与村民平等的协商。健康的社区文化对乡村治理主体行为、工作起着正向引导作用,有利于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从而提高他们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能力。
应该如何提高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和能力呢?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公共集体意识是对现代化公民的基本要求,促进教育的现代化才能培养与时俱进的合格公民,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二要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充分利用现代传播媒介宣传民主思想,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三要建立健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他们是否有参与的平台,参与的平台是否完善也直接影响村民的参与兴趣。参与不同的平台事务,村民的利益能够更有效地表达,能够提高村民的利益表达能力、融入集体能力。现代社会是开放、互动的社会,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份子,每个人都有为集体发展贡献自身力量的义务。只有大家一起参与其中,为集体发展出谋划策,才能推动集体稳步发展。乡村自治过程中村民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只有通过培育和繁荣社区精神文化,不断提高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才能有效引导村民积极投身乡村建设。
乡村治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乡村治理、建设、发展的政策举措,为乡村有效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进行乡村治理需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结合乡村实际情况,构建一套科学系统、规范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贺新春(1978—),男,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温淑婷(1994—),女,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江西赣州3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