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3人
3.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3)转正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平均每月应发3400元左右;
2.绩效工资:包含月/年度绩效工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发放;
3.购买五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详见附件3;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要求形象气质佳,无纹身、无吸烟、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技巧;
6.其他条件:(1)中共党员优先考虑;(2)有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经验优先考虑;(3)取得“行政办事员”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流程:
(2)填写报名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4)报名资格审核
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考生所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必须与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具体内容完全匹配。
(5)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待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缴费页面,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6)缴费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收费,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如有以下以下情形,报名费概不退回:
(1)因自身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自身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仍然报名的;
(5)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聘用的其它情况。
(二)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3、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3名,经报名、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在确定拟聘人员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本招聘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