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称部分单位用临时工为方便转嫁责任新闻中心

●“临时工”实际上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在我国劳动法里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

●政府应该对劳动监察队伍投入更多的经费和编制,让这个队伍能够有足够的能力去执法

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罗甜甜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临时工”的出现和存在已经延续多年,这一群体在法律上缺乏合理的解释和定位,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根深蒂固的顽疾之一。

频频出事的“临时工”

今年3月1日晚上9点多,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撞死了浙江温州平阳万全镇吴岙村三人后逃逸。

事发后,平阳交警立即介入调查,随后根据线索,确认肇事车系平阳县某局公车。肇事者是该局驾驶员金某。3月2日晚上10点左右,金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随后,该局一名负责人告诉媒体,金某是该局2010年8月份临时聘用的驾驶员。

近年来,“临时工”屡屡犯禁似乎已经成为了某种常态:

还有网友曝光的《关于参加“中华脊梁”大型文献首发式暨首届功勋中国系列人物颁奖盛典活动》文件显示,参会者交纳9800元,可申报“中华脊梁十大杰出人物”等奖项。对此,活动承办方、北京国发中科信息技术研究院称,文件是一个“临时工”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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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的身影如此之多,能量如此之大,令人吃惊。

“现在‘临时工’这么多的一大原因是劳动力市场活跃,‘临时工’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另一个原因就是能用比较少的成本,来使用劳动力。通常来说,不少国有单位的人员编制是有限制的,但是在这些单位规模发展壮大之后,编制内的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要从外面去招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单位就倾向于使用‘临时工’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研究员苏海南说。

对于“临时工”频频成为“负面新闻”主角的原因,苏海南向记者分析认为,一些部门或单位在聘用了“临时工”之后,由于经费不足,造成了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等,“临时工”权益无法保障,说得通俗点就是没钱,所以一些“临时工”就会想办法通过不正当途径去“弄钱”。

处于弱势的“临时工”

尽管“临时工”屡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但在现实中,他们却是相对弱势的群体。

一家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他的处境一直很尴尬。“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从法律角度看‘临时工’的提法已经没有意义了。但因为种种原因,‘临时工’仍然在事业单位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为没有事业单位编制,而且不仅有短期‘临时工’,超过10年的‘临时工’也不少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或者是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另外,没有依法为‘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欠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的案例比比皆是。我所在的单位还存在向‘临时工’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我个人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临时工’重视不够;少数单位领导‘官本位’思想严重,轻视基层劳动者;社会舆论也错误地将事业单位的不良现象归咎于‘临时工’。‘临时工’成了‘出气筒’、‘受气包’、‘挡箭牌’。”这位工人说。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向前教授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临时工”就越来越多。所谓“临时工”,实际上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在我国的劳动法里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这是社会上的一种称谓。“临时工”这个用语背后所反映出来的就是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一个定性,也就是单位不把某一类劳动者作为长期的稳定的或者说是永久性的员工。

对于这样的行为,王向前称,“主要原因在于执法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律也需要对违反同工同酬的行为,或者对把一些人界定为‘临时工’,然后实施不同的待遇这种歧视性的行为,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罚,给执法部门提供有力的依据”。

“临时工”泛滥有损政府公信力

此次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也对“临时工”现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邸瑛琪认为,一些单位用“临时工”,就是为了方便转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利用“临时工”来推脱责任。另外,一些单位需要用“临时工”,来完成正式人员不愿做、不会做、不屑做、不想做的事情。

邸瑛琪认为,违规使用“临时工”,不仅损害“临时工”的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也建议,从政府部门开始,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违法用工,一律纠正,构成违法违规的,要严格追责。同时建议国家尽快完善劳动法,配套出台法律法规,明确同工同酬。

苏海南建议,应该通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来明确用人单位和“临时工”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要引导、改变部分用人单位本着减少人工成本的目的去大量使用“临时工”的错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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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的定义是什么?有关临时工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临时工的具体认定情况,一般是需要根据用工的时间情况来进行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临时工是否有权要求转为正式员工? 解雇临时工需要提前多久https://m.64365.com/zs/1454490.aspx
2.法律上什么叫临时工临时工我们经常听见,很多人的理解就是临时招来进行工作的,工作时间也很短暂,一旦完成工作就不在进行雇佣。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那么,在法律上对于临时工又是怎么来进行约定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https://mip.66law.cn/laws/451964.aspx
3.临时工的界定只是计时吗?计件可以吗?你好 一般按照计时约定 你可以把计件转换为计时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4780621.html
4.第三方合同派驻人员与临时工入党怎么界定?党的干部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你文中描述的临时工,有可能是用人单位直接聘的,跟用人单位直接签合同。https://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654802
5.老师请问建筑劳务公司小微企业人员300人怎么界定的?临时工算吗?老师,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派遣人员超过300人,资产没超过五千万,这个算小微企业吗 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9027498
6.新《劳动合同法》7月实施:临时工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新《劳动合同法》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https://sfj.ankang.gov.cn/Content-256794.html
7.临时工可以辞退么?律师普法明确的说,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关于临时工这一规定,如果临时工界定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外的用工方式,不得随便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https://www.110ask.com/tuwen/3978927144439795424.html
8.临时工薪酬:税务申报的5个不可不知的要点!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临时工的雇佣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无论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还是业务促成,临时工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对于临时工的薪酬如何归类及税务处理,往往让许多财务人员感到困惑。本文旨在清晰界定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并揭示支付劳务费时常见的五大误区,以提高相关操作的准确性和https://www.ai-tax.cn/page01?article_id=157
9.劳务报酬是什么意思(劳务报酬怎么界定)法律讲堂很多朋友分辨不清“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甚至简单地以所谓的“正式工”与“临时工”来进行界定,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今天就来科普劳务报酬是什么意思,劳务报酬怎么界定。 劳务报酬是什么意思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https://www.fadada.com/notice/detail-17130.html
10.临时工人员管理制度4篇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1.目的.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2.使用https://bbs.pinggu.org/thread-13252371-1-1.html
11.临时劳务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法律知识听律网1、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https://www.471.cn/zhishi/4540658.html
12.临时工收入如何申报纳税随着劳动形式多元化发展,临时工劳动群体日益壮大。临时工的收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临时工收入性质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本文将从临时工的收入性质界定和纳税申报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一)临时工收入所涉税种 临时工的收入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927/14/2879289_1135162505.shtml
1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精选16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https://www.unjs.com/fanwenku/484249.html
14.劳务派遣与市抄济下的临时工维普期刊官网摘要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以劳动关系法制化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合同制度正式确立,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劳动关系长短(一般为一年以下)为界线界定临时工和正式工之间区别的临时工制度,随之而名存实亡。这样,在理论界就临时工制度展开更多 作者 宋丰景 机构地区 北京市劳动局就业处 出处 《中国就业》https://qikan.cqvip.com/Qikan/Article/Detail?id=1004757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