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高新认定中,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能否计入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
A: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认定条件规定:
……(五)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科技人员
2.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应计入科技人员人数和职工总数。
Q2: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受托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因此,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受托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可以计入受托方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Q3:企业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还需要选择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因此,即使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放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必须选择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其中31行“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可以填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