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1.年工作日的计算公式为: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则是年工作日除以4,即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的计算公式为: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则是将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3.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如果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则按半年计算。
工资折算的方法主要涉及到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1.日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小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4.月计薪天数的计算公式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收入是指员工在一个完整的月份内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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