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年来,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方面积极响应公安部门及监管号召,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职责,银行员工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做好风险提示,了解客户转账的原因,安抚客户情绪,协助客户分析事件情况,提高客户警惕性,成功堵截多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保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同时,强化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防范意识,增强对可疑犯罪活动的预警能力、判断能力及应对能力。
银行成功堵截多例电信网络诈骗案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多以冒充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贷款平台客服”等身份实施诈骗,有时还会向受害人出示伪造的证件、营业执照或通过事先获取的受害人身份、银行卡等具体信息,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在编造理由方面,骗子往往利用受害人担心留下征信污点或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心理,以国家政策、个人信息被盗用等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
案例一:
该行准确判断该事件为不法分子以“账户年检”为由对该公司信息及账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并告知客户此类电信网络诈骗的明显特征及严重后果,提醒客户不要轻易以任何方式将单位证照等信息发送给陌生人,不要轻易点开陌生可疑链接,如有问题可及时与银行和公安机关联系沟通,防范风险。
案例二:
案例三:
网络交友遭遇“外籍军医”电信网络诈骗。2021年2月某日下午,某银行接待了一名女性客户张某,张某要求进行现金汇款并且比较着急。工作人员发现该客户从未在本行办理过此类汇款业务,便询问是否认识对方并提醒此类资金转账的风险,需仔细确认账号和信息。张某称收款人是其男朋友的中介联系人,其外籍男友是联合国驻伊拉克维和部队军医,在伊拉克执行任务中因涉及军事机密不能视频、不能拍照、不能发位置。其男友声称要将联合国奖励给他的美元、金条寄过来交与张某保管,需要张某转账支付运费五千美元左右,后期为了转账方便,可能还需要开立银行借记卡。
案例四:
案例五:
法律分析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上述规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自身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文的几例案件中,银行员工在办理业务时本着为客户着想、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从客户异常言行中发现了问题,并成功帮助客户避免了损失。与此同时,银行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提升消费者的识骗防骗能力。
商业银行应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银行在防止违法犯罪活动中需要采取的措施都有具体的规定或指引,其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了避免消费者成为违法犯罪的受害人,从而保护消费者利益。
本文案例中,在客户提出办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之时,银行柜员谨遵制度规范要求,做好风险控制,及时甄别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文中,诈骗分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侵害客户的财产安全,涉案金额达到了诈骗“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的标准,虽然被骗资金均被银行工作人员拦截或追回,但也构成了诈骗罪既遂,该犯罪分子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启示
银行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环节,应严格落实“转账汇款四核实”等要求。在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应仔细聆听客户要求,准确把握客户意图。多一句关心与问候,新客户多介绍一句,疑问客户多解释一句,问题客户多安慰一句,心急客户多关照一句,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特定人群,特别是老年客群,面对可能给客户带来风险的交易,尤其是首次进行大额转账或急于提现的客户,银行要为客户多把一道关,做好尽职调查工作,甄别客户资金用途。要准确无误地办好每一笔业务,更要关心客户的需求是否合理,是否会给客户自己或者他人带来不良的后果。对疑似被骗,经劝阻无效的客户,应安抚客户情绪,并适时拨打“110”或通知属地警署到场处理,避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金融机构应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本文中,由于消费者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识别金融风险能力不足,导致上当受骗。银行要让广大金融消费者更好地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作案方式等,尤其加强在校学生、老年人、务工人员等低净值群体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消费者反电诈风险意识和识别处置能力,切实履行银行“金融为民,支付为民”的要求,守护好客户的“钱袋子。提高客户对个人征信的了解,告知客户征信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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