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更好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一)关于学历(学位)问题:
具有研究生学历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学历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符,聘用时按岗位招聘学历条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关于工作经历问题:
2.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自主创业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至2020年10月31日);
4.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020年11月16日9:00—2020年11月19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
2020年11月16日9:00—2020年11月20日16:00
2020年11月16日9:00—2020年11月21日16:00
2020年11月16日9:00—2020年11月23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将在网上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并列第3位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五、资格复审
笔试完毕后,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在1:3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中发现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
资格复审未通过,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须在收到资格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陈述申辩。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考察体检
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信息发布
十、聘用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