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有关互联网监管和反垄断的消息传遍网络,而各大电商纷纷通过“社区团购”压低菜价以争抢消费者的举动,更是引发激烈争论。从监管罚单到“社区团购”之争,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浮出水面:面对与传统经济的资源冲突,新经济是如何占据合法性地位的?面对新旧利益冲突,法律和监管又该如何处理新旧经济之间的关系?
本文作者提供了一种深层解读。作者认为,随着互联网不断从虚拟世界向现实世界扩张,更多的市场受到冲击、越来越多的现有规则受到挑战将会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可以称之为互联网经济的“非法兴起”。作者认为,互联网企业纷繁复杂的创新背后都难以掩盖一条明显的发展逻辑:以低成本获取免费内容或劳动力。该种经济在生产方式上超越传统经济,并在生产资料的获取上与后者发生冲突,最终要求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和经济利益。一直以来,互联网平台将自身的特殊利益包装成普遍性利益加以游说,最终由国家推动传统经济竞争对手们支付更多成本向新经济转移,最终确立其主导地位。
作者指出,当平台巨头成为既得利益者,并掌控互联网入口和作为创新基础的生产资料的时候,有必要观察立法者是否真的理解了互联网发展的内在逻辑。创新的过程永远伴随着侵权和生产资料使用边界的重新塑造,平衡不正当竞争带来的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创新带来的新价值,始终是重要的竞争政策和信息政策问题。
本文发表于《文化纵横》2016年第5期,原题为《“非法兴起”:理解中国互联网演进的一个视角》,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诸位参考。
“非法兴起”:
理解中国互联网演进的一个视角
▍引言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和社会因素,本文仅从作为一种新形态资本主义经济的互联网角度切入,观察该种经济如何在生产方式上超越传统经济,并在生产资料的获取上与后者发生冲突,最终要求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和经济利益。
尽管新旧利益冲突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但仍然很少有文献从这个角度解释互联网在中国的兴起。笔者试图提出的基本框架是,互联网经济的实质是通过信息分析将各类生产要素更加精确地匹配,在一个超越传统生产组织的更大范围内调配和使用生产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利用组织外资源产生价值。这不可避免和传统生产组织发生冲突,产生了种种法律上的新问题。
鉴于既有法律和政府规制和传统工业经济相适应,新经济要求新的解决方案,特别是首先承认其商业模式的合法性,即承认其未经许可更有效率地使用资源的优先性和创造力。互联网法律就是在新旧利益冲突妥协的基础上出台的。随着互联网不断从虚拟的比特世界向现实的原子世界扩张,冲击更多的市场,越来越多的现有规则将受到挑战。本文将这一过程称之为“非法兴起”,[1]并认为这一过程并非只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存在,而是伴随着整个互联网创新的不断出现而更加激烈。
《文化纵横》2021征订折扣最后17天
▍互联网“非法兴起”的过程与实质
在早期阶段,互联网从一个所谓的“赛博空间”发展起来,由于它侧重于信息传播,脱离物理世界,以至于引发政府是否该对这一空间监管的争论。中国引入互联网之初并没有出现类似的理论反思,相反,互联网兴起更多由商业力量推动,一开始就和传统行业发生了冲突,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企业不仅没有拒斥国家法律,反而希望法律对其经济模式进行确认和保护。
互联网需要首先以优质内容吸引用户使用,这是为什么信息经济革命会首先发生在大众传媒领域,从自行提供内容到动员用户生产到未来的机器生产,互联网逐渐探索出独特的商业模式,贯穿其中的始终是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有必要区分早期零星的个别盗版行为和作为一种新生产方式的大规模支配调用行为,尽管后者在传统权利人看来是更严重的行为。从新经济的角度出发,通过信息精确匹配的资产调用是更具有创造性的价值生产方式,提供了广泛的合作机会,提升了总体经济效率。[6]互联网的“非法兴起”更多是生产方式上的一场变革,为立法者和执法者提出了如何在法律上确认新生产方式的合法性以及利益分配的具体问题,同时也凸显出新经济内部自我颠覆的关键问题。
(点击上图读解《文化纵横》12月新刊)
▍浮现中的法律问题与后果
文化纵横B站栏目全新上线
作为回应,传统经济体分别采取不同的策略应对这一挑战,最为直接行为是协商或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一旦它们认清信息经济势不可挡,就会转而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或者自己进入互联网行业。无论如何,这都意味着新生产方式被广泛接受,也成为政府推行“互联网+”政策的社会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商业模式得到承认、漂白,也经历了从粗糙到精细的提炼升级,进一步通过算法提升竞争能力。[9]
云南特色“小香槟”
▍框架的扩展适用
作为一个理论框架,“非法兴起”除了对历史事实的描述与解释,还需要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用以预测移动互联网甚至未来出现的可能问题。从历史上看,产业之间的整合程度与冲突程度[10]、国家政策扶持[11]、社会整体的市场化状况和行政管理方式、法院判决效果,甚至ICT的普及程度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互联网的扩散。如果说“非法兴起”主要是新经济不断侵蚀传统经济的过程性描述,那么不难发现,这一过程在新经济内部也在不停上演,从而使这一框架得以继续解释中国互联网市场的演化。
不同之处可能在于,早期获利的互联网平台巨头比昔日竞争对手们强化了对生产性资源的保护力度,并通过技术措施进行。可以预见,除了和更多传统行业的冲突外,未来的法律冲突仍将围绕着内容资源和数据展开。从过去二十年的经验看,互联网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破坏式创新的影响巨大,国家在政策和法律上都在为新经济的崛起铺路;然而,当平台巨头成为既得利益者,掌控互联网入口和作为创新基础的生产资料的时候,有必要观察立法者是否真的理解了互联网发展的内在逻辑。创新的过程永远伴随着侵权和生产资料使用边界的重新塑造,平衡不正当竞争带来的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创新带来的新价值将是重要的竞争政策和信息政策问题。
▍结语
从西方历史看,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带来不同利益的碰撞,对互联网而言尤为如此,本文试图在中国语境下对类似的冲突展开讨论。在一个更加一般的意义上,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一部资本主义经济不断颠覆既有规则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法治”的形式上的统一性掩盖了背后不断出现的利益冲突,信息技术引发的新经济不过是其中一例。
和中国互联网治理的传统研究不同,本文回到更为基本的内生性思路,即新型经济组织和生产方式如何要求国家和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保护其利益;这同时意味着将自身的特殊利益包装成普遍性利益加以游说,最终由国家推动传统经济竞争对手们支付更多成本向新经济转移,最终确立其主导地位。内生性思路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对一些传统命题提供新的思考角度,例如,信息自由流动对维护一个健全的公共领域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一价值的最大支持者不是社会组织或普通公民,而是互联网企业,后者将信息看成一种资源,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其价值,排除任何形式的针对生产资料流动的阻碍是互联网经济永不停息的引擎。又例如,在讨论线上规则与线下规则的关系时,将传统线下规则应用到互联网上不仅出于监管者管理便利和路径依赖,也是传统工业经济组织的内在要求,反过来新经济则要求打破线下规则,尊重新经济的运行规律,鼓励行业自治。有必要兼顾两种视角,才能更好地理解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轨迹,为未来提供经验借鉴。
本文注释:(向下滚动即可阅览全部注释)
[2]这一模式扩展到线下,滴滴快的Uber需要大量补贴司机和乘客,以至于分析师们认为这种模式难以为继。其后果影响更加深远:在资本撮合下,在很多细分市场中形成两家或三家寡头垄断局面,并纷纷被BAT投资或收购。同时,基础服务和信息服务收费一直不被看好,免费成了击垮传统竞争对手的利器。
[3]YochaiBenkler,TheWealthofNetworks,YaleUniversityPress,2006.
[5]例如通过信用评价和认证机制,平台企业可以对流动于其上的资源实现更加动态地管理,并辅以保险等机制。
[7]LawrenceLessig,Code,BasicBooks,1999.
[8]代码并非一开始就出场,新经济的兴起和发展首先需要法律和外在主权者的保护,这取决于新经济战胜旧经济的策略。生产方式之间的冲突是传统代码理论没有看到的。
[9]2016年魏则西事件导致了对百度竞价排名制度的声讨,实质上是对这一粗糙商业模式的否定。
[10]不同产业的整合程度和议价能力直接影响了互联网对该产业渗透的程度,此外,国家在平衡利益冲突时也会考虑到传统行业参与人的行为习惯,例如为避免出租车司机罢工,影响社会稳定,交通部在专车监管方案中采取了折中立场。
[12]2016年发生的脉脉与新浪微博的纠纷即属于此类型。
[13]深度链接与视频聚合是最为典型的一种侵权方式,参见爱奇艺和VST全聚合软件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2020年12月新刊目录—
▍域外
罗斯福道路能拯救英国吗?
佘倩影张佳俊
▍封面选题“双循环:探寻中国经济发展新空间”
创建“消费-创新”新循环——2035经济新主题
张平
疫情、衰退与冲突下的中国经济新发展
张明
培育制造业生态体系:工业史视角下的“双循环”
严鹏
走出萨缪尔森陷阱——打造后全球化时代的开放经济
高柏
▍全球治理
国际权力结构变迁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发展策略
张传红李小云
▍公益理论与公益实践
反思“第三部门”理论:扶贫中的政府与公益组织
王晓毅
悬浮的社会组织
陈锋
▍专题:重新认识西方
“美国实验”与“美国危机”——特朗普现象背后的总统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