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公助推企业纠纷管理——国资委《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2023年6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一环。《办法》是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之后,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依法治企的又一重磅规定,对于切实提高中央企业案件管理能力,促使央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重大作用,也将为民营企业等其他所有制企业提高案件管理水平提供重要参考。

一、《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概览

《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方面,《办法》扩大适用范围,对所有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因而名称上删除了“重大”二字;且管理流程上涵盖了案件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办法》许多条款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一脉相承,体现了法治央企建设的系统性。

二、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助推企业法治建设

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全面切合《办法》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平台内置诉讼流程,实时监控纠纷案件全流程,提供智能完备的案件信息登记、审批、关联、提醒和数据分析,并与外部司法大数据进行数据关联,增强企业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确保将案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1.纠纷上报管理

《办法》第11条强调,应“明确案件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管控措施、监督问责等内容。”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中的“纠纷上报管理”模块支持将企业各层级的纠纷上报至各责任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应对风险并监督处理。不仅确保将案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还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信息差而错过风险防控的最佳时机。

同时,《办法》第15条提出,中央企业所属单位之间发生法律纠纷,鼓励通过内部调解等方式解决。诉讼纠纷管理平台支持根据不同纠纷风险的性质,由负责人自由选择包含转派、协商解决、驳回申请等在内的诸多处理方式。平台由此从纠纷案件登记、上报处理方案等流程入手,衔接批办、处理、结案、执行、总结、归档、统计分析等,实现纠纷业务全周期管控。

2.诉讼审批

(二)智能化手段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1.案件信息智能填报,便于案件管理

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将起诉书等文书上传至诉讼纠纷管理平台,平台可智能抽取案件类型、案由、案件名称、案号、标的金额、当事人信息等关键信息生成表单方便案件管理。

2.内置法律诉讼流程,案件全流程一目了然

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严格依规内置诉讼流程,并针对劳动争议,商事仲裁,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类案件的特点进行专业规范的管理,将案件根据各个审判程序、审理阶段等分类,由一审至案件执行的全流程一目了然。

除此以外,平台还提供海量法律文书模板库,直接调用案件不同流程阶段所需要的文书模板,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在线编辑修改;并支持企业自建内部文书库,由企业自行上传发布,提高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专业化程度。

4.案情展示明晰,赋能法务诉讼策略制定

第一,表格展示案情说明与策略,以便法务进行案情分析及法律论证。“案情说明与策略”表格帮助法务梳理案件中的合同履约与违约情况、风险研判等各个关键要素,迅速厘清案件实体与程序的各大脉络。

第二,推送类案判决以供参考。针对特定案件的具体案情,诉讼纠纷管理平台还可借助司法大数据,根据案件中的风险推送类案,在诉讼过程中给企业法务提供参考,避免司法实践中的风险;法务亦可自定义检索类案,精准定位对企业有帮助的案件信息。

5.重点管理重大案件,设定完善案件应对机制

6.小包公法务管理平台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办法》第五章特别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提出要求,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评价机制,根据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果、资信状况等进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等要求。小包公诉讼管理平台可与另一智能解决方案,小包公法务管理平台同时部署,有效整合多处资源,对企业内部法务、外聘律师及律所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

(三)大数据分析梳理案件管理经验

《办法》提出,应“建立案件预警机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潜在后果等”、“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增强案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对案件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研究分析”。充分利用企业案件纠纷形成的大量涉案数据,梳理案件管理经验并帮助企业不再重蹈覆辙至关重要。

(四)可内置于企业合规数字一体化应用系统,实现风险防控一体化

与此同时,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还可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的一体化要求相衔接,内置于小包公企业合规数字一体化应用系统中,实现合同管理系统、诉讼纠纷管理平台、法务管理平台等智能方案的一体化应用,打破各系统各平台间的数据壁垒,贯彻《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的“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精神,以“上下贯通、全面覆盖、实时监测”的形式助力企业风险防控一体化。

除此以外,诉讼纠纷管理平台也可链接小包公实时更新的300万+法律法规库、1.5亿+司法案例库,为企业法务提供司法大数据支持。

小包公诉讼纠纷管理平台以智能化手段,助力企业案件管理工作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纠纷化解、事后以案促管”的完整链条,服务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THE END
1.法务部工作总结(精选12篇)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https://www.ruiwen.com/zongjie/5841279.html
2.国浩视点论数据权益争议案件的司法裁判现状痛点与解纷路径笔者对以上涉数据权益争议诉讼案件研究分析,发现目前法院判决存在对企业数据权益权属论证不足、现有司法保护机制缺陷明显等裁判痛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企业数据权益权属论证不足,产权制度缺陷明显 在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方面,研究案例多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UwNjE4NA==&mid=2651507972&idx=1&sn=4a7408f52d9abceb7c7c6d5f61d75967&chksm=bc4ac502e6bbb0aea1967123d0cb4814aa260bde1b3c83a1cbec8182789d117b5811d0376add&scene=27
3.法务工作总结(精选12篇)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141017140605_281745.html
4.起诉合同纠纷法务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2、确定管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来讲,管辖可分为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条款,就以合同中约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没有约定管辖,则实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 3、聘请律师对于复杂案件以及在异地诉讼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避免因小失大。同https://www.64365.com/zs/1587028.aspx
5.法律工作计划提高诉讼效益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等工作有所突破。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企业经营,特别是合同案件发生条件及其管理中风险预警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合同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gzjh/20220610233653_5173238.html
6.千律法务案件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法务管理数字化北京千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智能技术驱动的法务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中国科学院研发合作单位,致力于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打造法务管理新范式,通过智慧法务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与高质量的项目实施,帮助企业建立法务管理标准、推进法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减少法务人https://www.klaw.cn/
7.如何加强法律案件管理事前机制事中监督事后问责企业持续推进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公司律师管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积极参与案件办理。加强法务人员培训和岗位交流,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有条件的企业可单独设立诉讼部门或在法务部门中建立诉讼事务团队,负责处理企业诉讼事务。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136622.html
8.加强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比如:二航局配备了总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统筹领导全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设立了法务管理部,归口管理全公司法务工作;出台《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完善法务管理制度体系。二航局在规模较大的分子公司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在10家https://www.zgsyb.com/news.html?aid=423494
9.公司工商登记审查标准研讨会综述研究成果业务研究第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内部形成统一的审查标准,同时注意与外部进行协调。 第三,司法审判部门针对类似案件明确审判意见,并可适时推出相关案例指导以供参考。 (二)嘉宾点评与建议 针对张莉律师所做的主题演讲与经验分享,上海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洪亮律师进行了点评,分享了自身经历的相关案例及实务经验。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7b5443ae31e04de2ab8287237c92fe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