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检法机构(如公安局、法院)出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2)医院就诊全部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或病情介绍),所有病历资料需加盖医院公章;3)所有影像学资料(X光片、CT片、磁共振片等及其影像学报告单),必要时需提供以Dicom格式保存的影像学光盘或U盘;4)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伤者另需监护人、近亲属携带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出生证明在场。
伤残程度等其余鉴定项目需携带资料:
1)医院就诊全部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或病情介绍),所有病历资料需加盖医院公章;2)所有影像学资料(X光片、CT片、磁共振片等及其影像学报告单,另需提供近一个月伤处复查片),必要时需提供以Dicom格式保存的影像学光盘或U盘;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未成年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伤者另需监护人、近亲属携带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出生证明在场;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有);5)如系工伤致伤,还需携带①由工厂/单位出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详见下方“收费标准”处);②如无单位委托书可由老板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在场选定标准委托;③也可个人选定标准单独委托,但后果自负(如:选错标准、对方认为不知情不在场);6)如系被他人故意致伤,还需携带公检法机构(如公安局、法院)出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及验伤结论通知函(需加盖公检法机构公章)。
3、法医检查:已受理的案件,在本鉴定中心或预约法医出诊进行法医检查。
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
3、医疗损害鉴定基本流程:收到法院委托后,审阅资料是否齐全,若资料不齐全发函补充材料,补齐材料后我中心再次对资料进行审查,一般在30-60工作日(大约3个月之内)答复是否受理。鉴定材料多的,案情复杂的,审查时限相应延长。收到补充材料后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再次审查,确定能否受理及是否需再次补充材料。
4.受理的我们将启动鉴定程序:进行风险告知、通知缴费,在收到缴费后,根据缴费日期顺序进行排期安排专家鉴定会(一般为收到鉴定费用后3-6个月左右,如果案件大量积压,将延长至1年)。
E-MAIL:nfysfjd@smu.edu.cn
法医病理(尸体解剖):18702046171
法医临床(验伤及评残):18702046402
医疗损害鉴定:19872570898
法医物证(亲子鉴定):18702046165
环境毒物:020-62789711
痕迹鉴定:1870204672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法医楼
020-61648562,020-61648564-0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公卫楼七楼
电子数据鉴定\图像资料鉴定:13724071180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生命科学楼四楼短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