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日,省委第七轮第五巡视组对遵义医科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4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遵义医科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视整改
(一)认真研究学习,领会省委要求和反馈意见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的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党委认真领会省委要求和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并上报了《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十二届省委第七轮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认真研究将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的13个问题细化为44个具体任务,提出123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整改工作都有校领导督促和专人负责;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整改问题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整理、归档每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整改落实材料等。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剖析根源
学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前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见人见物见思想。会上各党委委员主动认领责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问题、追根源、明措施,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收到意见31条,整改建议20条,经归纳梳理为问题意见14条,整改建议13条;共开展谈心谈话109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13条;查找领导班子存在问题12条,班子成员存在问题106条;共梳理领导班子整改措施18条,班子成员整改措施89条。
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班子形成了同心合力抓整改、担当作为抓落实的良好干事氛围,进一步为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强化统筹部署,推进整改落实
学校党委坚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果断的举措,扎实有力地推进整改工作。
学校先后召开党委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动员部署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和反馈意见,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专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就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整改步骤、整改时限、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进落实。三是逐一听取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措施,推动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同时,对整改中属于“三重一大”的议题和巡视整改重点问题,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议事规则在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上进行研究审议。
学校党委制定了《遵义医科大学巡视整改督查工作方案》,由整改督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看资料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部门落实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督办。并及时对落实决策不到位、执行整改有偏差的情况进行了提醒。
(六)加强建章立制,建立管党治校长效机制
通过巡视整改与“制度建设年”工作协同推进,学校围绕巡视整改有关工作任务新建立或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性文件33个,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管党治校长效机制,真正让巡视整改成为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促进管党治党形成常态、办学治校形成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学校党委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逐项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目前,巡视整改的44个问题,40个已整改完成,剩余4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重视”方面
1.针对“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代替党委会学习”问题
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了《遵义医科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重要中央、省委和上级文件在党委会上传达部署,与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严格区分。党委会传达学习时,注重将学习传达与学校实际工作相结合,提出学校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切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理论学习研讨,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形成长效机制。
2.针对“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未组织学习贯彻”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方面存在的差距,在学习方式上存在偏差,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好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的要求。
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将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提交党委会学习部署。召开专题党委会,对14个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并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做出了工作部署。
一是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刻认识到学校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方面存在差距,政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对重要文件修订不够全面细致,审核把关不严。学校党委在党委会通报有关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文稿审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制定印发了《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实行文稿质量“三级”责任制的通知》,建立了逐层负责的文稿负责制,重要文稿多人核,对文稿进行逐层把关。
4.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不细”的问题
三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在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后,及时将学习内容在二级党委(党总支)范围传达。
(二)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书记带头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并安排讲师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提高全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020年4月以来,学校讲师团在有关范围内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讲座3次。
三是修订并印发了《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长效机制。
6.针对“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制定印发了《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二级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三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校内巡察内容。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学校针对二级部门(院系)开展的校内巡察工作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巡察内容。
四是积极开展二级院系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工作。下发了《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的通知》,并对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工作。
五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7.针对“对举办论坛、讲座等审批走形式”的问题
三是对2018年11月以来学校86份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进行复核,完善有关签字、盖章程序。经核实,以上报告会、讲座等活动均没有不良言论现象发生。
(三)关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抓思想政治教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2018年9月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制定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二是制定并印发了《遵义医科大学校级及二级院系领导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学校领导及各二级院系党政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1次思政理论课。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思政课,目前共有5名校领导及全校16个院(系)的党政负责人为学生讲授了思政理论课,并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常抓不懈,巩固成效。
(四)关于“统揽学科建设和科研项目管理有偏差”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9.针对“个别学科建设定位不准”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到管理学院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对学科建设、师资建设、科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校领导对管理学院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要求管理学院结合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环境和贵州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卫生事业管理学科发展。
10.针对“科研项目重申请轻管理”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分析问题根源,统筹推进整改。经分析,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研项目执行中形成的正常结余,学校将督促科研人员合法、合规、合理的使用完科研经费。另一方面是科研项目执行中不正常的结余,分为结题后仍有剩余经费和逾期结题有剩余经费两种。目前学校正在集中清理此类项目,对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两年后仍有结余经费的,校级项目学校收回全部结余经费,其它类别的项目如有配套经费的,学校也予以收回。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项目结题两年后仍有剩余经费的要予以退回,2020年5月我校退回剩余经费15999.30元。
二是推进项目结题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截止目前已结题117项,剩余项目将于2020年12月底全部结题。
三是继续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同时加快推进科研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项目管理,实现对科研项目动态监控。目前科技管理系统已启动建设,正在进行系统构建、调整测试等工作。
(五)关于“党委对共青团工作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1.针对“督促和指导共青团建设存在弱项,未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共青团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针对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特点和青年成长成才需求,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推进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共青团组织。
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凝聚师生桥梁纽带作用的实施方案》,加强团组织机构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建立和修订团工作制度,通过狠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引领,提升团员青年精神境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抓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团员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凝聚青春正能量,充分发挥团组织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态度不够鲜明”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2.针对“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讲话没有结合学校工作问题,深刻认识到学校党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紧密结合实际有力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距,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不断强化。
二是于2020年4月27日组织召开全校2020年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系统部署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前,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会议有关议程,紧紧围绕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和附属医院工作实际,明确提出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具体思路和要求,并对有关会议报告逐一审核把关。同时,学校党委在党委会上分别学习传达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明确提出学校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部署了学校党建工作。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具体工作部署认真起草有关会议报告,加强文稿审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制定印发了《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实行文稿质量“三级”责任制的通知》,对撰写文稿进行逐层把关,重要文稿多人互核,加强文稿起草质量,严格执行上报材料审核制度。
13.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禁酒令’的问题态度暧昧”的问题
二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贵州省委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禁酒令”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1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职务调整;2名同志因该问题影响在2019年3月未提拔正处级职务。
14.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当‘老好人’”的问题
一是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分管副校长亲自担任该问题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履行“一岗双责”。
15.针对“兼职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领会文件精神。
二是于2020年5月7日下发通知,对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清理,对违规兼职及兼职过多的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清退整改。经清理,截止5月31日全校共有97名处级干部兼职(含学术兼职)611个职务,其中存在超职数或者审批不规范的有67人,需要整改的学术兼职等职务344个。目前,处级干部主动辞去学术兼职等职务293个;兼职任期届满后已不再兼任,自然整改的兼职职务39个,任期即将届满自然辞职的职务12个;收到干部个人主动向社团提交的辞职申请复印件293份。
三是制定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16.针对“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违反纪律者做出相应处理。对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清理,对巡视反馈的未按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干部,要求提交书面检查。26名干部的41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交组织部保管,并收到书面检查材料26份。
二是建立制度,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厅级干部呈报上级部门审批,处级和科级由学校组织部初审并提交党委会审批,学校和附属医院均建立了规范管理制度,巡视后未再出现因私因公护照管理违规现象。
17.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畸轻”的问题
一是主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组织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条之规定,经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建议,2020年7月3日党委会议决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分。
三是以此为戒,严肃开展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依规依纪处分违规违纪的干部,坚决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七)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三转’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8.针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学校纪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三转”意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责主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科研医疗环境。
二是研究落实纪委书记“三转”问题,明确有关单位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协助其他工作或代管其他职能部门。
19.针对“不会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年”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核实两名干部投资入股问题,要求其就投资入股一事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投资入股、合伙协议等方面的材料。
三是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2020年7月3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组织处理。
(八)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领域廉洁风险突出”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0.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修订了《遵义医科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遵义医科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了《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合同管理办法》。
21.针对“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给建设施工单位”的问题
二是制定了《遵义医科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遵义医科大学工程价款结算审批报账制度》,明确规定除合同约定以外,原则上不向任何施工单位及个人提供工程借款;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也要按合同约定在进度款中足额扣回。
22.针对“违规决策建设项目”的问题
二是多次研究部署并及时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梳理超概算项目有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等资料,剖析项目超概算原因,吸取经验教训。
四是制定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例会议事规则》《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遵义医科大学工程价款结算审批报账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决策程序。
23.针对“物资采购未进行招标”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了《遵义医科大学统一采购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医科大学统一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校内招标采购制度和招标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按照有关文件,规范招标工作流程。审议后的采购项目委托资质完备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2018年秋季学期至今,采购项目均向遵义市财政局备案后采购,并且均委托资质完备的招标代理公司采取公开招标(招单价)形式进行。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采购事宜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实施。自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每学期的实验耗材、试剂药品采购事宜均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实施。
24.针对“长期滞留非税收入”的问题
一是于4月23日将2015年以来收取的同等学力学生学费上缴到省财政非税专户。
二是于2020年4月初将同等学力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上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备案批复后,学校将根据文件批复精神向同等学力学生收取学费,并及时上缴省财政非税专户。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5.针对“违规举办校庆系列活动”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到在执行重大事宜报告制度方面还不够严格,认真自查学校在举办7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吸取执行报批政策不到位的教训,健全重大事宜报告制度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6.针对“约谈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新修订下发了《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修订后的方案中增加了指导思想,细化责任分工,有效提升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约谈联系人制度,明确每一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约谈联系人,做好校领导的约谈汇总上报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开展的预防提醒约谈情况自行存档备查,及时统计报送询问示警、纠错诫勉、问责处分约谈情况。
三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积极履责,不定期对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干部约谈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好约谈常态化工作。
四是修订完善了学校约谈常态化方案,有效的提高了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提升约谈工作的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27.针对“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到学校党委在前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方面存在不足。学校党委在反馈问题基础上,认真自查学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自2018年以来均已结合校领导分工、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是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制定了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不同校领导分工、职能部门(院系)工作实际,将具有针对性的廉洁风险点纳入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确保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委办公室起草,党委书记亲自审定。
三是于2020年4月27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共签订校级领导党风廉政责任书8份,职能部门党风廉政责任书37份,二级院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十)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得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8.针对“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齐”的问题
一是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干部实际储备情况,研究制定了《遵义医科大学组织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配齐专职组织员、专职副书记。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人员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是针对有同志同时担任两个支部书记问题,已于2018年7月完成整改,现已不存在兼任情况。
29.针对“抓院(系)党建乏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党委换届后统筹安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未换届党支部,符合条件的马上换届,支部班子不全的配备齐后换届。
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近三年未发展教工党员情况、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等工作进行自查。
三是加强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年初下达教工党员发展计划;改进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方式,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采取集中现场述职;各党支部书记述职也以现场述职为主;设立16个分党校,制定《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办法》;以述职述廉报告代替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单位党委提交了情况说明及整改报告。
30.针对“违规审批发展党员”的问题
二是2019年12月,学校党委将直属机关党总支等11个党总支更名为党委,授予更名党委的10个学院学生党员审批权限。现学生党员由基层党委审批,目前已不存在违规审批发展党员问题。
31.针对“高层次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联络与引导,完善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下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与未加入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的联络情况进行摸底。
二是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完善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加强对未加入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的联络与指导,帮助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2.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
33.针对“违规撤换党员入党材料”的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组织部牵头调查核实并完善入党材料,对违规撤换党员入党材料进行纠正。同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与材料审核把关等。
二是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下发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是否存在发展党员工作材料不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撤换党员材料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十一)关于“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4.针对“有的领导干部长期不交纳党费”的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对领导干部未按期交纳党费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上报省委组织部。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在党费管理上,设立了党费专用账户,印发了《遵义医科大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5.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是召开2019年民主生活会前,严格审核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方案、主要领导发言材料,并要求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审核把关。
三是举一反三,下发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2015年来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十二)关于“选任用人把关不严,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6.针对“违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问题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015年以后学校干部选拔,每次动议方案均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2018年8月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动议环节,专题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动议岗位及人选。干部选拔完成民主推荐、重点考察后,党委会讨论新提拔干部任用事项时,严格执行票决制。自2018年8月新的党政一把手任职以来,学校党委研究干部议题共23次每次干部议题参会党委委员均达到2/3以上,未出现“到会人员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情况。
三是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政治标准,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对有关反映问题在未调查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坚决不予以上会讨论。
37.针对“干部任前档案审查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对2名党员身份问题和2名干部学历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并对有关调查结果予以认定。
二是举一反三,拟定了干部档案“三年行动计划”,有步骤的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目前已复查处级干部人事档案126本,梳理问题清单385条,整改问题55条。核对正处级干部信息102人,修改完善干部信息16条。
38.针对“干部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按照学校“三定”工作要求,结合省编办文件,对学校、珠海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处级干部职数配置进行调研,核定学校、珠海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每个内设机构处级干部职数。2020年4月13日学校党委会议通过学校、珠海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各内设机构处级干部职数设置方案。
三是学校将于党委换届后,结合干部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实际,适时补充处级干部,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十三)关于“校党委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甚至未加整改、存在边改边犯”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9.针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人事招录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选人用人、人事招录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于2019年9月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选人用人、人事招录培训培养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
二是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牵头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制定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规定了领导干部在人事招录等各项工作中应该回避的情况。
三是人事组织部门对当年入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向省人社厅提交了专项报告,并对有关人员的任职及有关问题予以纠正。
40.针对“违规出借资金购置高层人才住房”的问题
一是召开校长专题会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水木清华项目情况进行梳理,在规定时限内妥善解决水木清华一期遗留问题和二期建设启动问题。
二是认真分析2012年学校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以来引进和自行培养博士的情况,预测未来3年内学校引进人才数量,结合学校重点工作需求和目前在外攻读博士人员情况,考虑适度预留相应安置住房后,将其余部分推向市场,以尽早兑现回收资金。
41.针对“校纪委‘三转’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走形式”的问题
三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重新拟定并签署2020年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充分体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工作特点。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
42.针对“执行物资采购招标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分管副校长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并开展集体约谈。
二是完善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机制。成立了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三是按照“采管分离”的原则,设立招标采购科,在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图书类、建设工程类、设备类、实验材料类、服务类等招标采购工作。
四是出台了《遵义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遵义医科大学统一采购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遵义医科大学统一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2020年4月至6月,严格按照新文件要求,先后完成了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口腔技能实训室牙科综合治疗椅、图书馆电子及纸质图书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43.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到学校在新蒲校区建设初期,部分资金支出没有通过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存在不足,发扬民主不到位的问题,党委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44.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凡提四必”。2020年6月18日,党委中心组再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同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2007-2012)。
二是对上轮巡视反馈的人事招录的问题,学校召开了党委会,对有关人员的任职和有关问题予以纠正。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总体看来,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学校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省委提出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确保整改不留“后遗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按照整改台账确定的完成时限积极推进;对于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任务,加强统筹、持续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以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学校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高校工作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学校落细、落实。
(三)运用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把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促进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巡视整改成果的总结运用。按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强化担当、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将巡视整改成果的运用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同做好“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结合起来,持续提高党委领导发展的能力,着力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有效突破各种发展瓶颈,建立长效机制,为学校各项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