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THE END
1.浅谈执行复议制度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关于执行复议的明确规定申请复议的客体是执行行为,执行行为的范围依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包括1、执行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2、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04/id/352899.shtml
2.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怎样的专家导读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情况下肯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正常情况下对行政行为有争议的都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有争议的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 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https://mip.64365.com/zs/1507968.aspx
3.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申请行政复议时解决行政纠纷的方式之一,申请行政复议要写一份申请书,并且要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复议机构收到申请后,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那么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https://m.66law.cn/laws/1560500.aspx
4.对执行裁定不服提出转上级人民法院复议,什么时间能收到复议结果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33207041950090885.html
5.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精选20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完全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法院以申请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异议是不恰当的。 二、本案已通过再审程序立案审查,且与申请执行人存在未决诉讼,应当暂缓执行。法民一https://www.ruiwen.com/word/bufuzhixingyiyicaidingfuyisqs.html
6.第111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定不服,能否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标题:《《诉讼指南500问》第111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定不服,能否申请复议》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105312
7.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精选10篇)篇1:执行裁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西安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陕西xx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陕西xx工程xx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不服新城区人民法院新法执字第xxx号终结执行的裁定。认为该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hx1m7p8.html
8.民事执行救济程序辨析: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复议第三十条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变更、追加当事人异议之诉】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执行法院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https://www.gdlianyue.com/news_view.php?id=989
9.头条文章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https://m.weibo.cn/ttarticle/p/show?id=230940478534410004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