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印发《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9月26日印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评估体系,稳步推进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本行政区域2023—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构建监测网络和污染监测评估体系,并稳步开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流域水质改善为核心,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提供支撑。

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加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技术体系建设,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分工,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开展监测评估,逐步建成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紧扣职能,支撑管理。贯彻落实“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总要求,科学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水质的影响,支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

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从农业面源污染的分散性特征出发,重点选取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作为监测区,统筹兼顾区域污染源类型差异,在监测区内科学布设监测点位,实现点位监测与区域评估的结合。

厘清事权,补齐短板。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开展工作,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能力。国家指导地方制定本行政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培养专业技术队伍,尽快补齐短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其他地方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的文件精神,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为地方事权,国家负责顶层设计、技术指导和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各地负责具体实施。

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会同土壤生态环境司统一组织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和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土壤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卫星中心牵头指导各省份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并运行“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系统”,编写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会同华南所选取验证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示范,会同土壤中心制定省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编写规范。监测总站负责省级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地面综合监测质量控制。

地方层面:各省(区、市)和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明确各级工作职权,制定监测方案,构建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质量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监测评估任务。2023—2025年,各省份对附件1推荐的173个监测区,逐年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监测区的监测,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在此基础上拓展监测区范围和数量。

(一)地面综合监测

各省(区、市)和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开展地面综合监测。

1.监测区选取

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为重点,选取监测区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选取原则

1)功能叠加性原则:

优先考虑化肥减量重点县、畜牧大县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必须包含《关于同意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507号)中列出的试点地区。2)单元独立性原则:选择相对独立或封闭的自然汇水单元,或相对独立的农田灌区/圩区,或集中连片种植区。3)类型多样性原则:

优先选取同时包括种植和养殖类型的单元;仅有种植类型的,优先选取同时包括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单元;仅有养殖类型的,优先选取大型规模养殖场周边以及散养密集区域。

(2)选取方法

基于监测区的选取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水系矢量、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十四五”国控断面对应汇水范围和已有水文站点位、地表水监测断面、畜禽和水产养殖点位等信息,采用空间叠加分析方法,确定监测区。

2.监测点位布设

结合监测区特征分析和地面现场勘察,进行监测点位布设,包括监测区出入口监测点位布设和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1)监测区出入口监测点位布设

基于各省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网和气象监测站网等,合理布设监测区出入口监测点位。尽量避开入河排污口,若监测区出入口点位上、下游500m范围内有入河排污口,应同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监测。1)自然汇水单元出入口监测点位布设:在选取的自然汇水单元入口和出口分别设置1个入境点位和1个出境点位,入境点位用来反映水系进入自然汇水单元时的水质状况,应设置在尚未受到自然汇水单元农业面源污染影响且水系刚进入自然汇水单元的位置;出境点位用来反映自然汇水单元总体出口水质状况,应设置在自然汇水单元出口位置。2)农田灌区/圩区或集中连片种植区点位布设:在选取的农田灌区/圩区或集中连片种植区的主要进水口和出水口(退水口)分别布设1个监测点位。

(2)监测区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3.监测指标与频次

(1)监测区出入口地表水

在监测区出入口监测点位开展以下指标的同步监测。

1)监测指标

流量、水位、水面宽度、悬移质泥沙含量*;化学需氧量或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氨氮、总磷、磷酸盐、可溶性磷酸盐、硝酸盐氮*、pH;降水量。注:*为选测指标。

2)监测频次

降水量监测频次为日。其他指标每月监测1次,若全月水量均无法满足监测要求,需在地面综合监测数据报送时予以说明;汛期需加密监测,在场次降雨产流时进行,宜分别在产流初、中、末期至少各开展1次监测。

(2)入河排污口排水(如有)

对监测区出入口监测点位上、下游500m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水量和水质同步监测,具备有效流量数据但无同步水质监测数据的,补充开展水质监测。

(3)监测区土壤

针对耕地、果园和菜地等地类的土壤监测点位,需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施肥前完成土壤采样,并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执行,采集0—20cm表层土壤样品,确保每个样品量不少于1kg。此外,对于监测区内存在林草水土流失较严重区域的,需补充林地和草地采样点。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在4—5月采样1次,其他地区在7—9月采样1次。

全氮、全磷、pH、机械组成、有机质、有效磷*、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注:*为选测指标。

全氮和全磷每年监测1次,pH每3年监测1次,机械组成、有机质和选测指标每5年监测1次。

4.监测方法

降水量采用小型雨量站或小型气象站实现自动在线监测,也可共享气象部门的监测数据。监测区出入口点位的指标监测需保证同步性,首选自动在线监测,若不具备自动在线监测条件,则采用人工采样测试方式;若不具备同步监测条件,可采用遥感监测水量、水质的方式。推荐的地表水、入河排污口排水和土壤监测方法见附件2,所有标准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二)卫星遥感监测

1.土地利用遥感监测

监测总站和卫星中心负责开展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分发至各省份。

(1)监测范围

包括省域和所确定的监测区。

(2)监测指标

省级尺度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指标执行附件3的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监测区在此基础上增加水浇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和其他园地5项指标,所采用的遥感影像空间分辨率均不低于2m。

(3)监测频次

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每年开展1次。

2.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

卫星中心负责开展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分发至各省份。

(2)监测要求

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执行《卫星遥感影像植被覆盖度产品规范》(GB/T41280–2022),结合卫星影像月度覆盖情况和监测区面积,可选择性采用空间分辨率为250m、30m、16m、2m的遥感影像。

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每月开展1次。

(三)指标调查各省(区、市)和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开展指标调查。

1.调查内容

(1)分县指标调查

(2)地块调查

各省份地块调查的范围为监测区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的地块,包括耕地、果园、菜地、茶园和橡胶园等地类,地块调查指标包括地块面积、播种期及作物类型、施肥期及施肥量、灌溉期及灌溉量、收获期及作物产量等。

(3)水产养殖调查(选择性开展)

各省份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水产养殖调查,调查指标包括水产养殖类型、养殖模式、养殖面积、苗种投放量、水产品产量、养殖增产量、污染物产生系数、污染物排放系数等。调查有无尾水处理设施、是否设置排污口。

2.调查频次

指标调查每年开展1次。

3.调查方法

(1)分县指标调查与地块调查

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调查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可采用信息查询、专家咨询、入户调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2)水产养殖调查

参考全国污染源普查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等材料,结合村委会问询、入户调查等方式,获取水产养殖调查指标数据。

1.评估方法

基于遥感分布式面源污染监测评估(DPeRS)模型算法开发了“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系统”(详见附件5),该系统基于地面综合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和指标调查等数据,可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农村生活等类型农业面源污染量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总氮、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和入水体污染量。各省(区、市)和兵团可采用“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系统”开展省级尺度农业面源污染量评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选择其他适宜的模型方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评估。

2.评估报告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每年开展1次,并完成监测评估报告,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6。

1.地面综合监测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必须从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汇总各任务承担单位的监测数据,开展质量监督并进行审核确认。国家采用交叉检查、质量抽查、数据审核等手段对监测过程开展质量控制。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等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等开展监测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2.卫星遥感监测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数据源、影像产品生产—15—标准、空间参考标准、精度要求等,保障数据生产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影像获取要避免有条带的卫星影像,且云层覆盖应不超过10%;影像处理的配准精度要求为山区平均2—3个像元,平原区平均1个像元以内;参照《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导则》(GB/T36296–2018)、《植被覆盖度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GB/T41282–2022)等开展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一级指标遥感解译精度不低于90%,二级指标遥感解译精度不低于85%;植被覆盖度监测精度不低于85%。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可通过野外核查的方式或利用无人机等更高分辨率影像对遥感监测结果进行精度验证。国家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3.指标调查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必须加强对调查资料的源头审核,确保数据源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汇总各任务承担单位的调查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充分的校核后再用于模型评估。国家采用抽调、抽查手段对调查数据开展质量控制。

4.监测评估

评估任务承担单位必须从人员、数据准备和评估结果验证等方面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各省份确定专职评估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技术培训,精准掌握污染监测评估的全套技术流程,确保用于污染监测评估的监测数据准确、完备;以监测区出入口地面综合监测结果得到的污染物总量来验证模型评估结果。持续优化“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系统”,面向地方开展技术培训,并以验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结果验证模型评估结果精度。对于总氮、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农业面源入水体污染监测评估结果的相对误差不能超过±20%。

四、工作成果报送

各省(区、市)和兵团于2022年年底前,将本行政区域2023—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报送卫星中心。自2023年起,每季度的后10天内,将本季度农业面源污染地面综合监测数据报送卫星中心;每年11月底前,将上年度指标调查数据报送卫星中心;次年3月底前,将本年度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报送卫星中心。监测总站于次年1月底前,将本年度分省土地利用矢量数据(附件3)和农业面源污染地面综合监测质量控制报告报送卫星中心,并将遥感监测结果分发至各省份。卫星中心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各省份监测区附加的5项土地利用遥感指标监测和各省份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并将遥感监测结果分发至各省份;卫星中心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年度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并报送生态环境部。

五、组织与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和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单位要将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生态环境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全面落实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总责的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协调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多部门合作,确保按时完成本行政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卫星中心、监测总站、华南所、土壤中心等单位做好技术支持和验证流域监测评估示范,以及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

THE END
1.热点新闻回顾(9.3~9.9)该平台由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遥感卫星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牵头研制,是我国首个集遥感数据要素、质量评价和价值评估为一体化的空天数据要素综合性服务平台。 本次“空天遥感数据要素评估服务平台”上线的地基观测数据和卫星遥感数据要素产品包括30种全球和区域卫星遥感产品,采用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A0NTEyNQ==&mid=2247588100&idx=5&sn=36588714132b9d43ae4f066d446a90c9&chksm=ff1750d61c59993347fb607894cc0c7b85999d943b14d3e49e96aca4c6af99c135fe390943c7&scene=27
2.免费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数据收起资源包目录 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数据..rar (6个子文件) 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数据 lucc2020.tif.vat.dbf 908B lucc2020.tif.aux.xml 1KB lucc2020.tfw 81B lucc2020.tif.ovr 787KB lucc2020.tif 2.16MB lucc2020.tif.xml 538B https://download.csdn.net/download/qq_43497642/89739510
3.关注中国(京津冀)绿水青山指数发布,以卫星遥感数据评估生态空间状况推介会上,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还发布了遥感智能实用变化检测系统、遥感影像人机协同智能解译系统、大区域地表形变卫星InSAR高精度监测、多模态遥感数据集成的三维实景智能重建软件、地理实体MA标识节点、自然资源统计分析与评价平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平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关键技术与实践、无人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67847
4.中国(京津冀)绿水青山指数发布,以卫星遥感数据评估生态空间状况推介会上,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还发布了遥感智能实用变化检测系统、遥感影像人机协同智能解译系统、大区域地表形变卫星InSAR高精度监测、多模态遥感数据集成的三维实景智能重建软件、地理实体MA标识节点、自然资源统计分析与评价平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平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关键技术与实践、无人https://www.iziran.net/news.html?aid=5365184
5.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全国数据有1980年(1970年代末期)、1990年(1980年代末期)、1995年、2000年、2005年、2010年、2013年、2015年、2018年和2020年 10期。http://gisrs.cn/infofordata?id=09750d85-0970-4f49-aa85-004c3742e943
6.1980年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数据经数据名称:全国30米高精度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类型遥感监测数据 1980年-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669274-1-1.html
7.时间表+实施方案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来了房产资讯(一)开展遥感监测 在2020年年底(2020年11月-2021年1月为主,北纬42度以北等冬季冰雪覆盖区域适当提前至8月)时间段内,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以“三调”初始调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加工制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利用正射影像图与“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进行比对,内业提取疑似建设变化图斑、疑https://www.fang.com/news/2020-12-18/38128106.htm
8.土地覆盖和土地利用动态制图—中国智慧遥感制图iMap(China)1.0高分辨率产品,如30 m和10 m精细分辨率的全球土地覆盖图(FROM-GLC,FROM-GLC10)(Gong等,2013,Gong 等,2019)、30 m全球土地覆盖数据产品(GlobeLand30)(Chen 等,2015)、中国多期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集(CNLUCC)(Liu 等,2005;Zhang 等,2014;Xu 等,2018)、美国国家土地覆被数据库(NLCD)(Vogelmann 等,2001;http://www.jors.cn/jrs/article/html/202101009
9.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服务土地资源类数据服务全国土地利用数据包括2023年、2022年、2020年、2018年、2017年、2015年、2013年、2010年、2008年、2005年、2000年、1995年、1990年、1980年十期,包含耕地、 林地、草地、水域、城乡、工矿、居民用地,6个一级分类,25个二级分类数据服务。http://www.dsac.cn/DataProduct/Detail/200804
10.中国1km土地利用数据19802015.zip数据大小:6.54GB 上传者:qq_67479387时间:2024-10-21 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1km全国合并2020年.zip 2020年中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1km分辨率,合并为一张栅格,方便使用 上传者:m0_46582608时间:2022-06-11 全球地形1kmDEM拼接数据.zip 全球1km网格的dem地形数据,可用于全球尺度的相关分析与底图。 https://www.iteye.com/resource/weixin_44561468-12342812
11.资源环境科学与数据平台中国多时期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集(CNLUCC)是以美国陆地卫星Landsat遥感影像作为主要信息源,通过人工目视解译构建的中国国家尺度多时期土地利用/土地覆盖专题数据库。数据包括20世纪70年代末期(1980年)、80年代末期(1990年)、90年代中期(1995年)、90年代末期(2000年)、2005年、2008年、2010年、2013年和2015年、2018年https://www.resdc.cn/DOI/DOI.aspx?DOIID=54
12.2020年中国30m土地利用覆盖数据2020年中国30m土地利用覆盖数据 土地覆盖(LC)决定了地球各圈层之间的能量交换、水和碳循环。准确的LC信息是环境和气候研究的基本参数。考虑到在过去几十年中,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中国的物流中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连续和精细的LC监测是迫切需要的。然而,目前,由于缺乏足够的训练样本和计算能力,由观测图像产生的高分辨率http://www.dilitanxianjia.com/13540/
13.全国30米土地利用分类数据分享下载(19802020)上善若水20211980年-2018年中国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数据,1980、1990、1995、2000、2005、2010、2015、2018、2020共9期30米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二级分类支持Arcgis、Envi显示 数据精度:30m 数据类型:栅格数据 数据范围:全国(含港澳台) 数据分类: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居民地和未利用土地6个一级类型以及25个二级类型。q:1972https://www.cnblogs.com/qingyang2021/p/15060010.html
14.中国典型城市遥感监测数据库发布反映近50年城市时空变化特征近日,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布了1972—2020年中国典型城市扩展遥感监测数据库。该数据库具有长时序、高频次的特点,反映了近50年中国城市扩展的时空变化特征。 城市扩展是城市化过程以及中国土地利用变化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国土资源团队以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为技术依托,在全国范围资源https://zmt-m.hljtv.com/news_details.html?id=284430
15.遥感数据气象数据土地土壤数据农业数据行政区数据GIS本文对GIS行业相关的综合数据获取网站加以整理,包括但不限于遥感数据、气候数据、土地数据、土壤数据、农业数据、行政区数据、社会数据、经济数据等。数据较多,大家可以直接通过下方目录加以总览;点击数据前对应的“网址”二字即可直接跳转。如果出现本文打不开的情况,说明我刚刚对本文加以更新,从而文章处于审核状态https://developer.aliyun.com/article/1404817
16.1990年—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红树林动态变化遥感监测译 具体地,生成1990年、2000年及2010年的红树林湿地遥感监测专题图是以中国1∶10万比例尺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为参考(张增祥 等,2012),对比前后两个时间节点的遥感影像,目视地物动态变化,在2018年红树林湿地遥感监测专题图的基础上,对动态图斑进行数字化勾绘,并为该动态图斑添加动态类型编码。而生成的2020年红树林http://dx.doi.org/10.11834/jrs.20211033
17.《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全文农业农村大数据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要素,运用大数据,可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农业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一、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大数据采集体系 充分利用物联网、智能设备、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采集数据,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质量。建设高分统计应用系统,利用遥感、无人机https://xczx.nwsuaf.edu.cn/sndtB/750260a4569b4153b2a20a6e3c0f4ef7.htm
18.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成都农业遥感分中心)4、资源及生态环境遥感调查、监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三调外业 5、数据库建设及信息系统开发 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信息管理系统开发 6、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产业园区规划 移民安置区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http://www.chinawestagr.com/homepage/showcontent.asp?id=641
19.最全GIS数据网站合集!简介:中科院建立的资源环境科学数据集成、派生、共享与数值模拟的平台。数据与我国现状契合度很高。 06.名称: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平台 网址:http://tddc.mnr.gov.cn/to_Login 简介:以行政区为划分依据,提供包含土地利用数据在内的多种数据。 07.名称:Natural Earth http://www.landscape.cn/article/66782.html
20.2016年成果简介本研究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为案例区,将环境卫星遥感数据、高光谱数据与非点源污染负荷估算模型耦合,运用空间分析和计量模型定性和定量方法,通过长时间序列的影像数据分析了2000-2015年期间河南省丹江口水库汇水区土地利用、生态状况动态变化信息,摸清生态系统状况及其时空变化特征。通过实验室土壤光谱数据采集及分析测试,http://www.hagis.cn/results/show-253.aspx
21.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多领域、多环节,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为政府部门、行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用户,分类提供多平台、多时相、多尺度、多层次、多维度的一站式遥感数据、信息、服务,可有效降低用户生产、研发、管理及使用成本和对软硬件设备的依赖,支撑用户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地表覆盖/土地利用变化监测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等管理http://2022nh.csgpc.org/detail/19035.html
22.土地利用数据农作物种植面积非粮化农作物遥感监测农作物长势数据禾【电话010-53689091】是针对时空大数据的生产加工、挖掘分析、分发共享的 一站式服务平台。旨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使数据在流通中不断增值,并 提供行业级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包含土地利用数据、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作物遥感监 测、非粮化、农作物长势产量、dhttp://databox.store/
2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心得(精选6篇)自2010年起,国土资源部采用遥感监测手段,采用固定模式的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这种每年年底采用国家遥感监测资料下发后集中力量进行调查、统一时点变更的办法进行数据更新,在保障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这种“一年一变”的更新模式https://www.360wenmi.com/f/filepogt2d0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