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七个方面29条措施,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留省就业。
一、积极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1.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
高校书记、校(院)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三个100,一个35”要求(即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书记、校(院)长走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其他高校领导班子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其中省内用人单位不少于35家),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建立岗位资源开拓长效机制。二级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访企拓岗,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其中省内用人单位数量不少于走访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
2.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
统筹举办全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系列活动。3-6月和9-12月,实施校园招聘“4个1”行动(即原则上每天要有1场宣讲会、每周要有1场小型招聘会、每半月要有1场中型招聘会,每月要有1场留省就业专场招聘会),加密校园招聘会频次,确保校园招聘的热度、学生参与的广度、成功签约的效度。鼓励二级院系结合访企拓岗,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将线上招聘会作为校园招聘活动的有效补充,分区域、分主题、分专业、分行业、分重点人群举办精准、高效的线上招聘会。鼓励各高校依托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联合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管理,严格审核校园招聘信息,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
优化升级省平台功能,全面应用省平台就业困难帮扶系统。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省平台,确保就业政策、资讯、岗位信息等实现精准有效推送。支持高校升级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为毕业生提供“智能、精准、高效”的就业信息化服务。
4.实施就业市场建设行动
展省级就业基地回访交流活动,巩固现有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流向分析、就业意向调查,科学确定目标市场开拓区域,新开拓省级就业基地不少于5个。充分发挥就业协作体作用,组团开拓就业市场,在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就业实习、就业育人项目对接、校园招聘活动等方面共建市场、共享资源。组织建立互联网行业、涉农行业校企促就业联盟,进一步整合校企优势资源,举办系列校企对接交流活动,搭建校企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就业与人才培养有机联动。鼓励高校间组建区域就业协作体,发挥地区集群作用,联合推进就业。
5.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配合人社等部门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广泛收集中小企业信息,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岗位开拓力度,积极邀请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入校招聘,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校企合作对接,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
6.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加强大学生创新教育,鼓励企业导师、专业教师、实验室教师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鼓励高校设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支持大学生在当地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给予指导学生在我省成功创业的创业导师(专家)一定奖励。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7.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
8.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空间
围绕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稳定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探索实施“振兴龙江”专项招生项目,支持高校面向县级及以下特别是边境县(市、区)、乡(镇、街道)急需紧缺人才的教育、医疗、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事业单位,实行定向就业招生培养,学生毕业后直接入编定岗。按规定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升学加分和学费代补代偿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9.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
大力加强国防教育,激发学生参军报国热情,提高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针对“一年两征”实际,把大学生征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征兵工作站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强化政策支撑,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学籍保留、复学、升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保障政策。全方位宣传动员,邀请属地兵役机关参加校园招聘会,采取传统与现代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征兵宣传进校园工作力度。强化参军预备队建设,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训练、预储、预征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军地协同,对标大学毕业生征集导向,高标准完成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征集任务。
三、推进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0.实施就业工作队伍能力提升
加强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高校就业处长研习班、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中级培训班、创业指导师资培训班等不同层次类别的专题培训,提升高校就业指导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开展就业信息化研讨活动,促进全省高校就业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的主导作用,健全岗前业务培训制度,将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校内全体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基础性培训,同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指导能力。
11.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
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促进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做好全国基层就业卓越教师和毕业生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系列宣讲活动。
12.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
按照教育部修订完善后的课程教学要求,及时调整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探索编制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省级统编教材。举办高校就业指导教师教学比赛,提高就业指导教师教学水平。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将课程建设作为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给予学时学分保障。办好“就业有我·助你前行”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为毕业生提供丰富优质课程资源。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省平台困难帮扶系统,为全体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13.广泛开展第二课堂育人活动
办好“大庆油田杯”黑龙江省第11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联通软研杯”程序设计大赛,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将赛事活动内容设计同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举办“龙江学子看龙企”企业实践等活动,激发广大龙江学子立足龙江、服务龙江的使命感与责任心,大力营造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基层建功立业良好氛围。
14.引导强化就业实习实践
15.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四、大力实施留省就业攻坚行动
16.加强留省就业政策宣传
17.深入挖掘省内就业岗位
组织高校就业协作体、就业联盟深入省内各地市,深挖优质企业资源,开拓毕业生就业岗位,形成企业人才需求数据库,实现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共享。在巩固省内市场建设基础上,着重开拓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岗位资源。
18.推进公共资源进校园
加强高校就业服务站建设,围绕应届毕业生求职招聘、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方面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搭建权威的就业政策发布平台、精准的岗位供需对接平台、职业培训合作平台、就业见习推荐平台和就业创业交流平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联系当地人社部门,加强毕业生留省就业服务,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服务系列活动,为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提供条件保障。
19.搭建留省就业供需对接平台
加强“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宣传动员,为省及各市(地)人才办进校政策宣讲及校园招聘提供条件保障。开展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举办“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场招聘”“情系黑土地就业在龙江”为主题的留省就业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留省就业搭建平台。
五、持续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20.落实精准帮扶机制
21.提升“宏志助航计划”培训效果
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选强师资,精心组织实施,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培训实效。积极争取省人社厅支持,配套设立省级项目,鼓励高校结合实际设立校级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推进,每期培训要举办1场“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培训基地要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迎检准备工作。
22.开展高校就业“结对帮扶”行动
组织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与基础薄弱高校结对帮扶,促进校际间就业经验交流、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开展省级就业帮扶行动,厅学生处、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部分高校结对,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更多岗位资源,为基础薄弱高校提供就业帮扶援助。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沟通协调,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服务。
六、健全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
23.加强就业数据统计工作
24.实施就业工作综合评价
按照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推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性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就业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推动高校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理论研究,实施数据赋能行动,做好就业数据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化解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提供支撑。
25.推进就业状况反馈机制
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挂钩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鼓励高校根据企业需求和乡村振兴需要,实施专项招生、免费委托培养计划。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对连续2年及以上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调减招生计划。探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中特高”“省双高”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全力加强组织保障
26.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高校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分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27.健全就业促进机制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高校增值性评价和领导班子考核,适时开展就业工作督导检查,推动逐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按照部、省“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的部署,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就业安全稳定。
28.充实就业工作机构和力量
认真落实就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要求,按照不低于毕业生500:1的比例配备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需经费标准不低于当年学费总额的1%,鼓励在二级院系设立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目录,单列单审。
29.加强就业工作总结宣传
加强就业工作总结,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将宣传推广高校优秀经验做法,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泛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深入宣传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基层一线就业的毕业生典型,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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