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大数据;从属性理论;平台就业
一、问题掘进的起点:劳动关系的“纸质化”转为“数据化”
(一)保守规制论
(二)权利义务重构论
(三)劳动主体创新论
已有研究充分论证了平台就业的一般特征及其与传统劳动关系、劳动模式的一般区别,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已有理论并没有考虑到大数据所以来的算法挖掘技术的应用本质,难以将实践中“劳动数据化”的因素考虑进来,进而重新审视平台就业的本质,致使传统劳动模式失灵。
二、平台就业的特征与劳动从属性理论的冲突
(一)平台依赖与数据化:平台就业的本质特征
针对具体应用层面看,对于平台型就业所存在的双方关系首先应当确定平台的存在并明确其本质特征,其次应当从经济从属性质入手进行分析,将传统的生产工具、器械与场所等资料扩张至平台、交互系统和大数据处理工具,即在此平台中数据交互是否为该就业流程所必需;再次,从人身从属角度入手分析,主要的判定标准在于平台是否能利用数据监视功能形成劳动过程中的“圆形监狱”并以算法工具对劳动者的相应方面(如地理位置、行为等)进行掌控,这有利于对传统从属性理论体系在现阶段大数据环境下平台型就业模式中的缺位进行弥补,具有着相当的理论与实践正当性。
(二)劳动从属性理论不能覆盖平台就业的数据性特征
对于从属性理论的分类方面,学界已形成基本思维共识,即将从属性分类为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两种。虽然有组织从属性一说,但一般认为组织从属性能被经济从属性所吸收,没有单列的必要,劳动关系认定理论的“二分法”即为此类。其中,人格从属性的含义是指雇主对于劳动者有指示、检查和制裁的权利,对劳动者的自由形成了压制。而经济从属性一般是指劳动者纳入雇主经济结构内,组织体系服从雇主安排,原料、生产器械等均由雇主提供。尽管在若干细节方面具有诸多争议,但理论体系主体方面已基本形成以上共识。然而,在运用从属性理论的两方面对平台型就业模式进行分析研判时便会出现诸多矛盾及不相符之处。
(三)理论矛盾造成的影响及其演进趋势
1、传统劳动环境受到冲击
2.不利影响的演进趋势
传统模式下从劳动关系中抽象而形成的劳动从属性理论及据以构建的法律规制体系,已难以适应现阶段的劳动关系、就业模式的发展和保障诉求。应当结合以上各类影响因素及平台型就业的适用理论进行延展与扩充,并据此完善现有的劳动法保护体系。
三、平台就业的法律规制完善二元路径
传统的劳动从属理论的这种保护模式在人工智能时代下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原因在于,对个人信息的分析已经被算法提高到新的能力和速度,从而扩大了获取、处理、使用个人信息的能力。劳动者的个人信息数据作为一种财产权益,商事主体在通过对其进行算法分析、加工后,它更加具备了显著的商业价值,伴随着信息数据本身的无形性、可传播性等特征时,原有的保护模式在其面前收效甚微;同时,对于个人而言,算法的数据挖掘技术对其个人劳动信息数据(特别是个人隐私数据)的具有一定的支配权,隐形中可形成算法支配,难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个人尊严与自治,更严重的是,劳动者的数据的泄露也将会破坏用户对种种需要提供信息的劳动平台之信任,无法确保劳动和谐的提升。
(一)扩大劳动关系判定要素:劳动从属性理论的扩张
(二)加大数据平台规制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技术垄断
四、结语
作者简介
张逸君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调解中心主任
拥有近十年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经验及实务诉讼技能,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的防范、化解、控制、管理,提供各类合同审查及修改、法律咨询、提供最新的法律动态、公司运营中的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调查谈判、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等服务。
裘栋
专职律师
专业方向:
非诉领域:致力于企业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公司各环节及流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有丰富的经验与技能,同时向企业主/高净值人士提供专业的私人法律顾问服务。
诉讼领域:擅长民商事诉讼业务,尤其是公司控制权/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专业资历:
自2016年起连续数年受杭州市总工会委托,为基层企业工会提供“工会工作法律服务包”服务,为企业工会依法履职、维护职工权益能力以及帮助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裘栋律师还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具有丰富的案件剖析和调解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