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中央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省脱贫攻坚目标,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全省脱贫质量和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现编印《江西省脱贫攻坚政策简明读本》,供各级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参考。
第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有八个方面。
一、决胜脱贫攻坚,共享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清醒认识和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以更大决心、更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采取超常举措,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底线任务,是一个标志性指标。
二、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要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立下军令状,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
三、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首先是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这是精准施策的前提。要通过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工作,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贫措施精准到户到人。二是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三是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四是要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要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
四、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五、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六、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搞运动、一阵风,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攻坚战就要用攻坚战的办法打,关键在准、实两个字。只有打得准,发出的力才能到位;只有干得实,打得准才能有力有效。一是领导工作要实,做到谋划实、推进实、作风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任务责任要实,做到分工实、责任实、追责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履责激励,失责追究。三是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四是督查验收要实,做到制度实、规则实、监督实,加强检查,严格验收,既不拖延,也不虚报。
七、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要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提倡多劳多得,不要包办代替和简单发钱发物。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努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打开孩子们通过学习成长、青壮年通过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扎实通道,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八、携手消除贫困,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中国在致力于自身消除贫困的同时,始终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力所能及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在国际减贫领域积极作为,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2015年3月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2016年2月视察江西革命老区时指出:“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扶贫、脱贫的措施和工作一定要精准,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点上、扶到根上,不能大而化之。”并对江西提出了要在全国脱贫攻坚中领跑的重要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6处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
1.第一部分关于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当中指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百分之十点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
2.第一部分结尾在分析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指出:“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
3.第三部分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把脱贫攻坚作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基本方略的主要内容。
4.第四部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予以强调,指出:“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5.第五部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把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作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6.第八部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对脱贫攻坚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5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
第一次:2015年2月13日,在陕西延安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三次:2016年7月20日,在宁夏银川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必须采取系统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次:2017年6月2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坚持“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八大任务:一是合理确定脱贫目标,二是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三是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四是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五是加大各方帮扶力度,六是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七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八是加强检查督查。
第五次: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了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肯定了脱贫攻坚战取得的决定性进展。总结了8大制度体系: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6条宝贵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提出了8条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精准、完善资金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轮训、注重激发内生动力。
第二篇江西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
为保障全省脱贫攻坚有效推进,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着力健全完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
●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5月);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18年9月)。
●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6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2017年9月)。
●具体操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定点帮扶、行业部门实施方案,以及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具体实施办法等。
●制度保障——全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设区市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贫困县考核、贫困退出、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督导方案和督查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
第三篇脱贫攻坚五个关键问题
江西是著名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同全国一道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末全省精准识别建档立卡346万贫困人口,到2017年末减少到87.54万人,共减少258.4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21%降至2.37%,下降6.84个百分点。要实现如期脱贫目标,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必须破解五个关键问题。
一、精准识别,着力解决“扶持谁”的问题
(一)严格识别程序(识别标准为“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对象须经群众公认)
七步程序法: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核查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将申请农户信息与公安、人社、住建、民政、残联、金融、保险、工商、不动产管理等部门数据,按“七严四甄别”要求进行比对——将核查情况及比对情况在村级公示,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贫困户初选名单,由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核实后第一次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后形成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行政村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复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后,批准建档立卡,在行政村公告,之后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组织帮扶。
七个从严:①在集镇、县城或其它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不包括搬迁移民扶贫户)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②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③家庭成员有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④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⑤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⑥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⑦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四个甄别:①家中有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农户;②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③自费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户;④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农户。
(二)实行动态管理
(三)搭建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对接、数据共享)
目标:严把基础数据入口关,确保在库的扶贫信息真实、准确、可用,实现全省脱贫攻坚数据共享,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互通,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数据支撑。
二、精准管理,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
大扶贫格局:政府、行业、社会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一)党委政府主导力量(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
工作机制: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
1.省级责任: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确定目标、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
2.市级责任: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
3.县级责任: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
4.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责任: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督查巡查、考核评估。
5.行业部门牵头责任:产业扶贫由省农业厅牵头,就业扶贫由省人社厅牵头,易地搬迁扶贫由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发改委牵头,危旧房改造工程由省住建厅牵头,村庄整治工程由省委农工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牵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等12个部门分别牵头实施,生态保护扶贫由省发改委牵头,社会保障扶贫由省民政厅牵头,健康扶贫由省卫计委牵头,教育扶贫由省教育厅牵头,定点帮扶扶贫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牵头,光伏扶贫由省能源局牵头,经费筹措及使用管理由省财政厅牵头。
(二)定点结对帮扶力量
2.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干部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采取“五定”(即: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的扶持方式,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实现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贫困户全部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
(三)动员社会个人力量
1.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
2.省军区组织驻赣部队助力老区脱贫攻坚。
3.依托社会扶贫网,开展捐赠献爱心活动。
(四)乡村扶贫工作站室
全省共建立乡镇扶贫工作站1551个,村级扶贫工作室17320个。
1.建设配置“规范化”。按照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四个固定”标准,在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全面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站,每个工作站不少于3人。在有精准扶贫任务的行政村,按照“设置一个工作室,乡镇统一配备一个文件柜、一张贫困户帮扶卡、一个贫困户文件资料袋、一个贫困户信息公示栏”的“五个一”要求,全面建立配齐村级扶贫工作室,扶贫工作站室至少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
2.服务管理“网格化”。乡镇扶贫工作站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并兼任站长,村级扶贫工作室由村级组织扶贫专干担负日常管理工作。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工作互联互动,着力统筹脱贫攻坚各方力量,强化服务功能和管理职能,夯实打牢了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把各级选派17320名第一书记、41912名工作队员、6336个定点帮扶单位、30.2万名结对帮扶干部纳入了大扶贫格局。
3.信息采集“专业化”。每个乡镇扶贫工作站保证2名、村级扶贫工作室落实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项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工作,同时在推广社会扶贫网的管理、维护和提升工作上,做好贫困户注册和需求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扶贫网与电商扶贫的对接和拓展工作。
4.政策实施“精细化”。在脱贫攻坚政策宣传、项目申报、业务办理、档案归整等工作以及村级脱贫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监管上,赋予乡村扶贫工作站(室)重要职责。
三、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脱贫路径: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实施“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路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脱贫工程:主要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村庄整治扶贫、危旧房改造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等十大重点脱贫工程。
重点难点:
(一)产业扶贫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推广“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模式,大力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贫困户稳定增收长效机制。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探索以光伏扶贫、投资入股等为主要形式的资产收益扶贫进行扶持。村级光伏电站由政府投入为主导,产权归村集体,收益通过设置村级扶贫专岗、产业奖补等方式分配。
——对缺少资金的贫困户,实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
信贷政策方面:贷款执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按1-3年由扶持对象和合作银行自主确定;贷款性质为“免抵押、免担保”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
政府政策方面:
——风险补偿:以政府建立的风险补偿金,分担扶贫产业贷款风险代偿责任,缓释贷款风险;
——贷款贴息:对扶持对象使用产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降低贷款成本;
——保费补贴:对扶持对象发展产业和产业贷款,支持其购买特色产业保险和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
——直补激励:对扶持对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各地可给予部分资金直补进行激励引导。
(二)就业创业扶持
——重点打造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和就业扶贫专岗托底等六类就地就近就业平台。
——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连补三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次1000元;资助贫困劳动力接受创业培训,培训补贴每人每次1000—1500元。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等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对贫困户个人在省内初次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由扶贫部门出资1万、余款由邮政等部门出资在贫困村建设电商脱贫站点,对尚不具备建站条件的贫困村,选择在贫困村所在乡镇或邻近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建站。
(三)生态扶贫。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落实贫困县补偿资金和管护补助,建立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挂钩机制。建立生态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生态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大力开发生态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担任护林员、护路员等。
(四)易地扶贫搬迁。建立健全政府组织、政策组合、资金整合、资源聚合、社会帮扶的搬迁安置工作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后期扶持,做到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
——搬迁区域和对象。居住在深山、库区和地质灾害、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村(组)或居住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同步搬迁人口。采矿深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空心村改造等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县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统规统建为主:采取县城(工业园区)、集镇、中心村三级梯度安置。对无建(购)房能力特别困难的,实行兜底保障安置,严格控制分散安置。
——安置房建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严防因搬迁安置大额举债而影响致贫或脱贫,这是必须严守的两条底线。同步搬迁人口建房面积,由当地根据实际从严控制。
(五)村庄整治扶贫。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利用政策性金融资源,开展贫困村村组道路修建、改水改厕、危房改造、环境保护以及卫生设施等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加强贫困村村庄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六)危旧房改造扶贫。采取整村改造、分散改造、住房维修、交钥匙工程等多种措施推进危旧房、土坯房改造,对整栋危险(D级)的拆除重建,对局部危险(C级)的修缮加固。
(七)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水利、电力、商贸、文化广电和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实施生活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八)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全年开展两次以上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把新增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失能弱能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兜牢保障底线。2018年我省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
——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255元。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455元。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350元。
(九)教育扶贫
——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义务教育资助。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教课书费)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再加2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三档:1500元、2000元、2500元)发放国家助学金。
——录取高校资助。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高校每生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解决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的家庭困难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以解决大学第一年学习、生活费用。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至4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校资助。本专科在校生,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和在校就读生,提供每年8000元-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硕士每年6000元、博士每年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在全省24个国定贫困县约120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中,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实施高校招生倾斜。国家专项安排本省地方本科一批招生计划700名,面向全省24个贫困县;地方专项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面向全省农村学生;高校专项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面向贫困县农村学生。新增赣南原中央苏区县专项计划,每年安排700名左右招生计划,面向54个赣南原中央苏区县单独招生,并逐步延伸至其他贫困县。
(十)健康扶贫。围绕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的目标,构筑健康扶贫“四道防线”。
——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2018年个人参保缴费金额210元。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可报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费用的80%;三级医院可报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与就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相同。
——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可报费用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全省平均1.5万元)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封顶线25万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标准购买。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充保险保障范围,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10%;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年度封顶线25万元。
——大病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
四、精准考评,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
(一)考核机制
——考核对象。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对象为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所有市、县(市、区)。
——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4个方面。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第三方评估、年度稽查督察审计、各地工作成效总结等方面综合评价。从2018年开始,增加交叉检查考核方式。
——结果应用。对考核出现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督察机制
——督察组织。成立9个督察组,进驻各市、县(市、区)开展常态化督察工作。
——督察方式。整合省、市两级脱贫攻坚督察工作队伍,充实组建新的省派脱贫攻坚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常规督察、专项督察、专题督察、暗访督察等形式,督促各地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三)退出机制
出台《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贫困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严格评估,严格验收,注重脱贫质量和可持续性。
1.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刚性指标,同时在交通、饮水、住房、用电、通讯、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贫困村退出指标体系(修订)》规定的标准执行。
——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为标准。
2.退出程序
——贫困户退出按照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贫困村退出按照对象初选、精准扶持、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
3.政策不变。坚持正向激励,留出缓冲期,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实行扶持政策,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不减,已脱贫摘帽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有关扶持政策不变。
五、精准长效,着力解决“可持续”的问题
(一)激发内生动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把扶智、扶志、扶德、扶勤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增强“造血”功能,为脱贫致富奠定可持续的发展基础。
(二)发展集体经济。着力促进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三)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和第一书记,增强村级组织率领贫困群众自我脱贫的战斗力。创新方式吸引更多本乡本土、城归雁归人才,打造成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第四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改革创新,下足绣花功夫,尽锐出战攻坚,千方百计提升老区人民福祉,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2020年全省脱贫质量和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任务目标。2018年,作为深化落实年,加大攻坚力度,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1000个贫困村退出、10个贫困县摘帽的年度目标。2019年,作为巩固提升年,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再努力实现40万贫困人口脱贫、6个国定贫困县和1个省定贫困县摘帽的目标。2020年,作为全面决胜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城性整体贫困。
三、精准帮扶十大行动。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就业扶贫拓展扩面行动、扶贫搬迁后续提效行动、生态扶贫示范促进行动、教育扶贫精准对接行动、健康扶贫巩固提升行动、危房改造稳固安居行动、保障扶贫兜底覆盖行动、基础设施全面改善行动、深度贫困村着力攻坚行动。
四、攻坚行动五类投入。强化财政扶贫投入、强化金融扶贫投入、强化土地政策投入、强化人才和科级扶贫投入、强化社会力量投入。
五、脱贫攻坚八项保障。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监督评估和贫困退出机制、培养锻炼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1.“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2.“三率一度”。贫困发生率、错退率、漏评率、群众满意度。
3.健康扶贫“一个确保”。在全面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经保障自付仍困难的探索建立“爱心”救助兜底机制新防线,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自付费用不高于10%。
4.健康扶贫“三个全覆盖”。落实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
5.健康扶贫“三个一批”。积极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不让一人因病返贫。
6.教育扶贫“三个全覆盖”。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全覆盖。
7.教育扶贫“双负责”。在加强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动态衔接基础上,实行义务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制度。
8.就业扶贫“六个平台”。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托底。
9.电商扶贫。以贫困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10.社会扶贫网。利用互联网集聚社会扶贫的力量,实现社会扶贫精准化对接。通过互联网+社会扶贫模式,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动员社会力量多形式参与脱贫攻坚。
11.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在所有有扶贫任务的乡镇(村)设立扶贫工作站(室),确保精准扶贫在基层有组织保障、有机构管事、有队伍做事、按规章办事。全省共建立乡镇扶贫工作站1551个,村级扶贫工作室17320个,实现了扶贫工作站(室)全覆盖。每个乡镇扶贫工作站保证1-2名、村级扶贫工作室落实1名专职信息员负责精准扶贫信息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开展精准帮扶。
12.易地搬迁扶贫“四条红线”。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夯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基础;守住住房面积的“标线”,坚决落实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守住搬迁不举债的“底线”,确保搬迁群众户均自筹控制在1万元以内;守住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统筹推进安置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13.大扶贫格局: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14.深度贫困村:根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及脱贫难度等因素,以贫困发生率10%及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无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较差为主要认定依据。
15.全省贫困县名单
共25个贫困县(重点县21个加上罗霄山片区县17个减去重合的县,等于国定贫困县24个,加上省定贫困县都昌县。井冈山市、吉安县已于2016年退出贫困县,瑞金市、万安县、永新县、上饶县、横峰县、广昌县已于2017年退出贫困县)。
赣州市11个:南康区、兴国县、宁都县、会昌县、寻乌县、安远县、于都县、赣县区、上犹县、瑞金市、石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