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CTHZ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1.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2.1.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水系改造工程、电力下地工程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服务设施、宗教设施、供电排水设施、停车场等)、配套安置房工程、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及招标范围内沿街陈旧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等建设工作,具体以建设范围内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2.1.5、建设资金:总投资估算379485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估算为323665万元。
2.1.6、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计划于2024年2月29日开展前期工作,具体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必须具有上述3.1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资质;
3.2.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担任;
3.2.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5个;
3.2.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资质合计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具体分工,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列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7、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8、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以外,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员兼任;
(三)其他: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参加投标的限制期内。
5.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6.2、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3、相应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6.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6.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6.7、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9、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加盖相应注册单位公章(若注册证书上无法显示现注册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6.10、投标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
7.2、只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或联合体)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或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大道28号10幢6层
联系人:刘启汉
8.2、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喜悦庭4号楼20层
联系人:鲁源
8.3、招标监管管理部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褚工
招标人:中交城投(杭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招标公告附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即可。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7、(其他补充说明)。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
2024年月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临平国际未来产居生态城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批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现自愿就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提交的资料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资料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文件处理,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3、我公司(联合体投标的,代表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4、我公司(联合体投标的,代表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5、我公司(联合体投标的,代表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6、我公司(联合体投标的,代表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参加投标的限制期内。
本公司(联合体投标的,代表联合体各方)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投标等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