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意味着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上的签证,以及其他如零星用工、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隐蔽工程签证、窝工及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损失、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只要能在竣工图中明确体现,就无需在图上重复标注。
3、电气专业竣工图应包括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施工资料等,如控制资料(材料检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管理资料(开工报审表、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等。
4、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变更、签证等情况发生,导致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前的工程量存在差异,为确保结算公平,通常以竣工图为准进行结算。
5、竣工资料中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6、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将工程前期资料、工程施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监理资料等汇总,交至地方城建档案馆保存,完整的资料不少于三份,分别由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备用活交由使用者或物业单位留存。
2、竣工图还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及工程概述、建筑图纸、结构图纸、工程概况、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记录等,图纸目录是对整个工程图纸的全面汇总,设计说明及工程概述则提供了工程设计的依据和特殊要求。
3、建筑图纸详细描述了建筑物的外观、内部结构和装修情况,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门窗表等,结构图纸则主要描述建筑物的结构体系,包括基础、柱、梁、墙等构件的布置和尺寸。
4、工程概况部分描述了项目的整体情况,施工图纸则展示了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包括各个专业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记录则记录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情况。
1、竣工资料包括法律文件如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以及工程竣工档案、材料设备合格证明及采购文件等,这些文件详细记录了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使用和技术创新等内容。
3、竣工材料主要包括竣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竣工图纸详细记录了建筑物的最终设计和施工情况,是竣工资料的核心内容。
4、竣工资料还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以及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全面反映了工程的建设过程和成果。
1、工程签证的内容若已在竣工图中体现,则无需重复标注,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上的内容,只要在竣工图中有所体现,就不再单独标注。
2、对于施工图上的修改内容,应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对于重大变更或难以在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内容,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3、签证内容通常记录的是无法在竣工图上体现的经济资料,如窝工损失、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等,若工程内容在竣工图中已有体现,则应避免重复计算。
4、竣工图是反映工程实际做法的依据,是竣工结算的重要参考,施工图仅作为施工时的参考,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1、竣工图是反映工程实际做法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结算的关键依据,由于建筑工程中隐蔽部位较多,竣工图在工程管理和后期维护中具有重要作用。
3、工程签证中的内容,如隐蔽工程签证、窝工损失等,通常在竣工图中有所体现,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可以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1、竣工图通常由施工单位编制,是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整理的图纸,这些图纸在设计院的蓝图基础上,标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等内容。
4、竣工图的编制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其目的是确保工程的实际做法得到准确记录,为工程结算和后期维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