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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黑龙江
质证是法庭调查的核心环节,在整个庭审中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对于当事人还是律师来说,学会质证,将会在庭审中处于优势地位。下面是通过司法实践及看书过程中对各种证据的一个总结:
2、针对公证书:对真实性有异议,仅能证明签字行为真实,但不能证明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证明待证事实真实发生及内容真实。
3、针对传真件、扫描件:真实性、证明力有异议,其并非原件,且不能确认内容是否真实,真实性无法确认,同时因其可通过复印等技术手段进行变造,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达不到证明目的。
4、针对复印件:真实性、证明力有异议。其并非原件,真实性有异议,同时因其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进行补强,达不到对方的证明目的。
5、针对另案判决书、截图等:关联性有异议,与本案事实无关,不具有实质关联性。
6、针对测谎结论、专家论证意见书:合法性有异议,并非证据的法定种类,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可以帮助判断证据。
8、针对他人与其他人签订的协议:真实性、合法性均有异议,我方并非协议的任何一方,不知道该协议的形成过程,更无法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因此对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
二、物证
1、真实性:是否为涉案物品,是否伪造变造,有无发生变形变色或变质,因此在发表质证意见时经常说,涉案物品因温度、周围环境的变化导致其并非与原来的一致。
2、以提交原物为原则,客观存在困难时提交复制品照片或视频资料;客观困难指原物已经灭失或损毁、因其物质特征不方便提交法庭。
三、视听资料录音视频
1、针对录音:
【真实性主要考虑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实质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辨性】并非原始载体,真实性不予认可;若内容摘录,该证据不完整,对真实性不予认可;文字版录音内容与录音不一致,真实性不予认可;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对方当事人有意识的诱导下(威胁恐吓引诱欺骗)做出的,对方理解有误,真实性不予认可;内容是否清晰可辨,若模糊不清,真实性不予认可。
【合法性主要考虑收集方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隐私权)或违背了公序良俗,该录音的合法性不予认可;设备必须合法(专用间谍器材不合法,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关联性主要考虑与案件事实的关联】
【证明力】看录音是否有疑点,有疑点的录音必须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看能否达到对方的证明目的。
【注意点】
人的行为特别是语言所表达的真实意思表示都会受到场景、语境、语气是指相对人对象的不同发生差异,因此真实意思表示一定要注意。
视听资料存有疑点,才用补强证据。
【合法性、关联性】同录音
【证明力】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是否必须结合其他证据使用。
四、证人证言
证言本身: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不带主观臆测,不模棱两可,与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是否符合逻辑常理;不出庭的证人内容无法核实,真实性无法确认;若经过法庭允许提供的书面证人证言,需要考虑是否是本人书写,是否有涂改,是否与证人的文化程度职业相适应,内容是否合乎情理。
内容上的真实性也必须考虑,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叙述。通常表述为对真实性有异议,内容并非与当事人所说的一样,经与当事人核实,应为.....
【合法性主要考虑形式合法、主体合法、法定程序、收集方式】有无签署保证书,必须出庭作证,是否为知情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
【实务中需要的注意点】
(1)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证人出庭;
(2)尽量先写书面证言;
(3)通知证人出庭的主体是法院,而不是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证人隔离原则,证人是不能与知晓案情的其他当事人有亲密沟通的;
(4)支付证人费用的是法院,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申请人预交。
(5)宣读和签署保证书
五、鉴定意见
【真实性主要考虑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鉴定意见包含的内容,主要看资质、委托人、要求、签名、盖章、承诺书、分析说明、适用的标准与依据等;内容上的真实性重点看检材(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如复印件不能鉴定;是否真实完整、是否被污染耗损、数量上是否真实完整充分、是否具有可比性要看对方采取的条件能否使材料与原来的一致)、鉴定时机是否成熟、论证是否合理、仪器设备是否精准、原理是否科学等。
【合法性主要考虑主体、法定程序】
主体资质问题、鉴定程序(委托---结束)
【关联性】
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委托事项与结论的同一性;鉴定基准日把握好;鉴定标准要合适。
【证明力】
非确定性意见需要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因此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使用。另一方可提出无法得到有效的确认,与己无关。
鉴定机构不在名册范围内?仅是行政管理的手段,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资质的情况下能说明鉴定主体合法。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其性质上是一份书面证据材料,并非民诉证据所指的鉴定意见,可以用私文书证的审查认定规则。对方要反对要有证据反证或者较为充分的理由,否则提供的证据使法官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可。质疑方面:鉴定材料未经质证(委托鉴定及检材移送未经对方确认,该鉴定意见不能证明与被告提供的产品有关,即检材的关联性),鉴定人的选定未经商定或法定。单方鉴定做到四个方面:(1)检材必须是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全程跟踪;(2)委托鉴定即取样的样品中,通知对方当事人,对通知行为留痕;(3)鉴定意见要详细载明鉴定的原理方法过程;(4)鉴定报告出来后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限期提出意见,不论其是否回复。
实务中鉴定意见质证的主要方面:(1)对鉴定方法的质疑,如鉴定方法不科学,目前核心期刊对该鉴定方法已经提出质疑,并论证了其科学性不足的方面,甚至提出来成熟的鉴定方面;(2)对鉴定材料的质疑,如鉴定报告中没有列入,则出具的鉴定意见缺乏检材基础,只是鉴定材料基础不全面、鉴定人掌握的鉴定材料不充分;(3)鉴定的过程与鉴定方法不符,如在具体鉴定过程周没有完全按照鉴定方法的科学要求进行,存在实验条件不符或未能有效排除其他影响问题,而这些问题对鉴定结论有实质性影响。
重新鉴定的情形:无鉴定资质;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
六、勘验笔录
【真实性】
勘验不及时,未对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现场环境与事发时环境有变化;未固定现场原始状态;未科学提取物证或现场材料或虽提取但未保存好,导致受潮污染,不具有鉴定价值;勘验人员不随意触动痕迹物品,不再事发现场做与勘验无关的事情
【合法性】
回避、人数不够等;法定程序(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先地面后空间、先静态后动态、确保勘验安全)、收集方式,如无见证人或当事人到场。
【实务中勘验笔录的注意点】
2、事先确定勘验对象才能确定勘验的方法、携带工具、是否聘请专业人员;确定勘验主体,看是法官去,还是法官助理带着书记员去,是否需要带专业人员;勘验方法要适当;准备器具,如皮尺、划线笔等;通知见证人;制作勘验笔录(记载真实,肯定式表达,一般现场制作,若录音录像,事后整理出文字材料也可,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