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15项科研不端案件处理结果,对多位医学“高材生”进行了取消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评审资格3-5年的处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
图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此次涉事人员的违纪行为具有共同之处,主要是向评审专家请托、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抄袭剽窃、与他人论文图片重复、套取基金项目经费等。
项目申请资格被取消3-5年这一处罚,不禁令人唏嘘。但实际上,若违规情形十分严重,甚至会被取消项目申请资格7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屡次强调禁止科研不端行为,但违纪人员仍不在少数。什么行为会被判定为科研不端?科研不端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回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
什么行为会被判定为科研不端?
《办法》所称的科研不端行为,是指发生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实施、结题和成果发表与应用等活动中,偏离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行为准则的行为。具体包括:
包括抄袭他人研成果、篡改作者排序和贡献、未做出实质性贡献而署名、将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作者或者单位排除在外等。
包括冒充他人签名或者伪造参与者姓名等。
包括委托第三方机构修改项目申请书、投稿、买卖或者代写等。
包括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或者原始记录等材料、标注虚构的科学基金项目、在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中标注基金项目、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
包括一稿多发或者重复发表、擅自将他人列为项目参与人员、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
包括挪用、滥用或者侵占项目资金、擅自变更研究方向或者降低申报指标等。
科研不端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对实施科研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警告
(二)责令改正
(三)通报批评
(四)暂缓拨付项目资金
(五)科学基金项目处于申请或者评审过程的,撤销项目申请
(六)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的,终止原资助项目并追回结余资金
(七)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实施或者已经结题的,撤销原资助决定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八)取消一定期限内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科学基金项目资格,最高可达七年。
此外,《办法》还列出了从轻及从重处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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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科研不端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科研不端行为的
(三)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四)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伪造、销毁或者藏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投诉举报或者提供证据的
(三)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
(四)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
(五)多次实施或者同时实施数种科研不端行为的
(六)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从重处理的情形
科研不端行为在学术界屡屡出现,宛如一颗毒瘤,不断侵蚀着学术的净土,严重阻碍了科学研究的正常进展和健康发展。这些行为违背了科研的初衷,损害了学术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对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维护学术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同时,学术界也应加强自律,倡导诚信科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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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楚晓敏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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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诚〔2020〕96号[A/OL].(2020-12-25)[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