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讲一个具体题目。从英国也好,从西欧也好,其实都是从农村发展的,这个基础、这个传统的形成,实际上在那里已经确定了,以后改变都是很难的,谁改变都很难。当然,我觉得英国还是一个脊梁式的国家,在西方整个文明里头它还是起这样一个作用的。它算一个文明圈、文明区域,整个来讲,它在中世纪农村还是形成了一种传统。这与它的农民是有关系的,和它的“出身”是有关系的。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往上一辈两辈三辈,好像到三辈的时候,一般很难说你还是在城市,而是与农村是有密切关系的。英国实际上也是这样,比如我们说莎士比亚是大文豪,是世界级的人物,其实莎士比亚父亲这一辈就是纯粹的农民。他的故居现在是一个景点。他父亲是干什么的呢是个兼业户,是农民,也做生意,还织毛线手套,亦工亦农亦商,就是这样的。培根也是个大人物,培根往前两代,可能一样也是来自乡村。培根本人就是一个绅,绅就是一个农民中的上层,其实他跟贵族没有关系。怎么样理解中世纪的农民这是一个题目。实际上它是几百年传统延续下来的,而不是创造了一种新文化,一直到近现代,其实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它的文明的身影,就是原来既定文明的身影。
当然不能用。村庄共同体的人可以使用这些外头的地,外头的地使用也是有规律的,也是根据各种情况来决定你有多少权利。比如说有的人可以放10头猪,有的人只能放5头猪,另外的人可以放50只羊,这些情况都有。它根据你持有地的大小来决定你享有荒地的权利。这些东西其实跟领主的利益都没有关系。跟谁有关系呢跟村民的利益有关系。所以我们想想,如果没有一个村庄共同体的存在,你不可想象领主能做这件事情。
现在留下的一个最早的记载就是《日耳曼尼亚志》。我们看看塔西佗记载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两点是最重要的。第一点就是这种耕作制度,再有一点就是村民大会制度,任何事情都要经过村民大会参与的,现在在英国的法庭上还会有通过发出嘘声表达意见的现象,日耳曼人几百年前甚至上千年前就这样,他们的这种传统一直保持着。村民大会的时候就用撞击武器表示同意,用发出嘘声表示反对。这种传统进入中世纪之后,它并没有结束,而是演变成庄园和领主的利益结合。庄园根据的是习惯法,习惯法中有许多强调领主利益的内容,另外,就是它原来的惯例——村法。这样结合起来成为判案的依据。所以如果这样理解,我们就能理解中世纪的庄园法庭,理解它一系列的东西,甚至它庄园的管理,它的那种管家制度。英国人是很能管理的,庄园也有一套管家制度,但是这套管家制度没有村
民的参与是很难的,村民是谁村民背后就是这个村庄组织。
本文原载于2022年《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世界史高端论坛:英国历史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