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办发文规范培训机构:设立黑白名单制度

中国网8月23日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于推动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将标准具体细化,在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在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二是要依法审批登记。《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各地要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意见》指出,今后将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意见》规定要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同时,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同时,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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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部门重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孙竞)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其存在的“‘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突出问题。此次重拳出击,将为疯狂扩张中的校外培训机构再套“紧箍咒”。 https://www.hi.jcy.gov.cn/Wap/WModule/M001/wap_view.aspx?i=396794
3.教育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教育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https://finance.sina.cn/2018-02-26/detail-ifyrvnsw9288228.d.html
4.我市出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设立名录库和机构台账,对在办学资质、办学行为、资金监管、疫情防控、平台完善等方面符合规范要求的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定期公布、动态更新,有效期为一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http://m.bozhou.cn/p/272190.html
5.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CCTV节目官网CCTV13[新闻直播间]四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治理“应试”倾向 超纲教学等问题2018-02-27 05:32:27 [新闻直播间]四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2018-02-27 05:32:27 [新闻直播间]美职篮常规赛 客场击败掘金 火箭豪取12连胜2018-02-27 05:28:34 [新闻直播间]2018中国https://tv.cctv.com/2018/02/27/VIDE0GAyLJYKj3Nx1Ve0IO7C180227.shtml
6.教育部:教师诱导学生校外培训可取消教师资格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巩固治理成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即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同时,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https://m.jnnews.tv/news/2018-02/26/cms604773article.shtml
7.教培机构有“减”也有“留”南昌多县区公布“黑白名单”“不是‘双减’了吗?补习班又能开了?”包括李先生在内,不少家长提出了这一疑问。根据新规,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各地要尽快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前不久,北京公布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一事便引发了网友热议,随后,全国陆续有城市公布了教培机构白名单。https://i.ifeng.com/c/89QUhKvYl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