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386人。其中,宜昌市市直69名,宜都市24名,枝江市77名,当阳市61名,远安县22名,兴山县11名,秭归县26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41名,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5名,夷陵区36名,点军区2名,宜昌高新区2名。宜昌市市直和各县市区拟定的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2.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宜昌市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原则,全市统筹、统一报名和笔试,分级按规定组织面试。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2.资格审查: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21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报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填报错误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审核通过后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2022年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请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低(原件或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2年仍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五、笔试
2.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类和医疗卫生类设考。
3.笔试科目:共2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其中市直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各县市区自行发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三)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分别通过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网站发布。(责任编辑:徐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