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老河口市辖区的常住居民(含居住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员);
6.经社区推荐,各街道办事处考察合格并同意参加考试的各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在高中(中专)及以上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经从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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