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的罗西、石水、崇步、宅布四个村委会的村纪委正式挂牌成立,每村各3名纪检委员同时走马上任。这标志着高明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工作正式进入试点实施阶段。
推动三个监督职务“一肩挑”
在高明一体建设农村基层监督组织的规划中,设党委的村(社区)将设立纪委,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由村(社区)党委委员担任,其他2名委员由所在村(社区)的党员担任;设党总支、党支部的村(社区)将设立1名纪检委员,这名纪检委员由党支部委员担任。
按照高明编制的《佛山市高明区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高明村(社区)纪委(纪检委员)委员人选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居)廉洁监察员、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同样,村(居)廉洁监察员优先考虑村(社区)纪委(纪检委员)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这将有效整合村(社区)纪委(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廉洁监察员等各种监督力量,使基层监督力量从“分散”走向“集中”。
高明推动三个监督职务“一肩挑”。盛正挺摄
“我们推动村(社区)纪委书记三个监督职务‘一肩挑’。就是让村(社区)纪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并担任村(居)廉洁监察员负责人。这样一来,就实现了监督队伍的深度融合。”高明区纪委常委曾永利表示,目前,四个试点村实现三支队伍人员100%重合,这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监督质效。
《实施细则》对农村基层监督组织成员人选的准入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据介绍,通过严格执行准入机制,目前四个村的纪委书记均为大专学历,平均年龄33.8岁,有丰富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
为了指导履职,《实施细则》明确了农村基层监督组织成员的9项职责和4项权力,并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基层监督组织“一体化”履职清单》,将9项职责进一步分解为40条清单,清晰列明职责事项、履职要求和履职频率等要素,以便农村基层监督组织成员“对单履职”。
村纪检人员在接待来访的群众。盛正挺摄
明年6月底覆盖所有行政村
“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但同时我们工作的职责也更明确了,我们履职也更有底气了。”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委会新当选的纪委书记何炳鸿说,他和另外2名纪检委员将加大自身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履职水平。
“进一步做实做细村级监督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而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又是进一步做实做细村级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曾永利表示,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将有效整合农村基层监督力量,全面加强村级监督工作,有力破解农村基层目前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弱”等难题,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有效管住农村基层干部乱用、滥用权力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我们希望把这项工作做成农村基层治理的鲜活样本,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按照高明区纪委监委的规划,到2020年底,高明其他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将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直到2021年6月底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基层监督组织一体建设。
村纪委办公室挂牌。盛正挺摄
到2021年底,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将更加成熟定型,并取得初步成效。到2022年底,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高明农村基层政治清明,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村(居)务、账务公开透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腐败案件明显下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