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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琳
[关键词]数字政府;数字鸿沟;行动者网络
一、我国当前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数字鸿沟现状
这些研究对数字鸿沟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界定,为我们研究我国数字鸿沟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从我国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现状出发,可以发现我国的数字鸿沟在多个层面都有所体现。整体来说,从数字服务的提供、数字服务的使用、数字服务的提供与使用关系这三个维度进行分析,能够较为全面地窥视我国当前电子政务中数字鸿沟的全貌。
(一)数字服务的提供维度:机构差异
机构差异是政府机构间的电子政务发展的水平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体现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政府机构数字建设成熟度和水平不尽一致,为公众提供的数字信息、服务和参与机会也存在差距。一般来说,人们所享有的大多数公共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地方政府数字建设水平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效能。[12]同时,不同地区的政府机构之间也存在数字差异,《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2023)》表明,不同地区政府机构之间的数字差异是比较明显的,省级政府的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非常高(90或以上)的第一梯队与总体指数为中(65—80)的最后梯队的省份差距较为明显,而重点城市的政务能力差距也呈现出同样的态势。[13]
机构差异的另一体现在于政府机构之间缺乏数据整合与共享,产生了数据鸿沟或数据孤岛。数据缺乏整合与共享,一方面容易带来数据重复或者不一致,导致提供的公共服务延迟和低效。另一方面,公众在获得服务时可能需要在不同部门的数据平台之间来回切换,并且还需要重复提供相同的信息,带来数据冗余和浪费,也影响了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尽管我国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也意识到了问题并推动共享,但即使某些领域进行了数据整合共享但也更多是形式整合共享、部分整合共享和片面整合共享,还存在数据质量不高、整合共享范围小、成效不明显、干扰因素多,甚至个别存在整合共享后数据失真、失准、失效、失稳的问题。[14]
(二)数字服务的使用维度:使用鸿沟
使用鸿沟主要体现在不同人群对政府数字平台的使用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体现在政府网站的访问、信息获取、服务使用、决策参与等诸多方面。一是企业用户与普通民众之间的使用鸿沟。有学者通过量化分析的结果表明,我国数字政府服务存在着重视企业服务需要而一定程度忽视普遍民众服务诉求的情况,[15]带来了企业用户与普遍民众之间的使用鸿沟。
二是特殊群体与一般群体之间的使用鸿沟。贫困人口、残疾人、老年人、移民等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以老年人为例,诸多研究表明,年龄和代际差异带来的数字技能的缺乏会产生数字鸿沟,不熟悉数字技术的老年人可能在使用在线政务服务方面面临困难,加剧了不同年龄组之间的数字鸿沟。
(三)数字服务的提供与使用关系维度:供需鸿沟
最后,在数字参与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参与需要。有学者在研究中发现,公众更希望加强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而部分政府机构则更多在传播信息,对加强沟通等方面关心不足。[17]
二、数字鸿沟产生原因分析——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
行动者网络理论由法国社会学家布鲁诺拉图尔(BrunoLatour)、米歇尔卡隆(MichelCallon)等人提出,强调人类和非人类实体(如技术)的主体性,认为将二者联结起来的各种设备应该互动协同,并整合形成异质行动者网络。这一理论一经提出被许多研究者广泛应用于各种学科的研究中,尤其是技术、政治、管理和科学成为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的热点关键词。[18]数字政府涉及各种人类和非人类行动者共同合作实现特定的目标,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这一系统的某一方面存在瑕疵或者互动受到阻碍,都可能导致数字鸿沟。用行动者网络理论研究数字政府生态系统内错综复杂的关系和互动,可以为分析数字鸿沟产生的复杂原因提供独特且全面的视角。从这一理论视角出发,政府机构、技术提供企业、公众等行动者具有不同形式、不均衡的资源,在分配、决策和结果方面也存在不均等。强大的行动者可能主导网络、塑造网络,潜在地边缘化较弱的行动者或特定社会群体,从而带来数字鸿沟。
(一)政府间数字建设的差异
最后,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鸿沟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不同政府机构、不同的组织结构以及部门间的分工与职责划分,使得他们在数据整合与共享方面存在障碍,导致数据流动受阻。二是不同政府机构可能使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和系统,这使得数据整合变得困难。三是技术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也会影响到机构间的数据整合与共享。
(二)公众参与的不均衡
(三)技术赋能失效
在行动者网络理论看来,在一个网络中,非人类行动者需要与人类行动者得到同样的重视。技术是数字政府网络中的重要行动者,政府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借助技术来完成的,这就涉及到技术提供者与技术本身两类行动者。
再次,技术基础设施、平台、标准的复杂性带来数字鸿沟。一是数字技术需要搭建相应的基础设施才能够实现对数字政府的赋能,一些地区基础设施缺乏或者落后,导致数字技术与相应的平台、网络基础设施或设备不匹配,用户难以访问和利用关键信息和资源,带来数字鸿沟。二是高端技术往往价格昂贵,使得资源有限的地区或群体难以获得先进的技术支持,与拥有更多资源的地区或群体产生数字鸿沟。三是技术标准不一致导致技术整合的困难。不同技术提供商可能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和平台,如此一来,他们之间在数据共享、互操作性等方面就会存在障碍,加剧数字鸿沟。
三、行动者网络理论视角下我国数字鸿沟弥合对策
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角来看,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数字鸿沟问题就是要从包括人类行动者以及非人类事物的互动关系出发,解决机构间发展不平衡、公众参与不均衡、技术赋能失效等问题,从而推动数字鸿沟的弥合。
(一)政府推动数字资源的平等均衡配置
按照行动者网络理论,解决资源不对称、不平衡对于弥合数字鸿沟至关重要。在数字政府建设中,政府机构的法规、政策、流程、服务等是其他行动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数字鸿沟的缩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干预,因此政府应该作为主要行动者发挥作用。
首先,在资源的分配上,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基础设施投入向不发达地区和特殊群体倾斜,提升数字服务的可及性。加强上一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之间、不同区域政府之间资源共享,缩小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机构差异,推进一体化发展。例如,对于预算有限的中小城市来说,与发达城市共享或协调使用云计算服务平台不失为一种经济有效的举措。此外,扩大地铁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区域的免费网络覆盖,为低收入群体的数字接入提供更多渠道。
其次,在数字技术的使用上,保障所有群体都能够使用新技术。确保所有电子政府网站和应用程序遵循可访问性标准,并与常见的辅助技术兼容,扩大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接入。为不能随时随地上网的群体提供离线访问选项,如可下载的表单和指南。对视觉障碍人士,通过屏幕阅读器、语音识别软件和盲文显示器等方式,为图像提供替代文本。对老年人群体,使用可调整大小的字体、采用语音命令和语音识别技术、创建视频教程或演示等等。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为所有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电子政务信息和服务。
最后,对于公共数据,需要安全有序推动数据内部共享和外部开放。一方面消除政府之间的数字壁垒和数字孤岛,提升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度,促进政务协同与联动,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公共数据,提升数字资源价值,让政务资源数据能够运用于更多的社会服务领域。
(二)促进社会参与者的多元互动与协作
(三)提升技术包容性与安全性
[作者简介]朱玲琳,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市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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